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在接受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磋商后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对磋商文件条款提出的任何疑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
2 |
服务地点 |
庐阳区,具体以业主单位指定为准 |
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如中标供应商履约良好,在资金到位且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以本次中标价续签一次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服务期不超过1年。 |
二、项目概况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但是,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监管任务异常繁重,监管部门人员紧张,疲于应对,专业素质不高,难以及时发现问题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为解决监管部门资源紧张,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庐阳区市场监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监管部门的带领下,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共40家)开展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当场告知生产企业和辖区监管部门,由辖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40家检查结束后形成详细的报告,统计分析检查的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后期抽取总数20%的企业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的同时由技术机构对辖区一线监管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检查结束后承办一期集中培训。
三、服务需求
1.通过对40家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第三方飞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协助监管部门进一步掌握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监管计划打下坚实基础。
2.成交供应商须安排2名或2名以上熟悉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要求第3条),与辖区监管人员一起组成检查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给名单内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为依据。检查形式为现场检查,涵盖《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食品生产企业)》中所有项目。
1)现场检查首先由检查组人员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告知页》;
2)检查组人员按照《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评分表》进行检查和打分;
3)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人员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4)检查组人员填写《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移交单》将检查情况移交辖区监管部门。
3、成交供应商检查结束后形成详细的《飞行检查情况报告》,统计分析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等。后期根据区市场监管局的要求,按照检查企业总数20%的比例抽取企业,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4、全部工作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检查原始材料和《飞行检查情况报告》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并交付给区市场监管局。
5、在检查的同时通过观摩、解答疑问的方式对辖区一线监管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6、成交供应商在《飞行检查情况报告》完成后,承担一期集中培训(人数不超过50人,培训时间半天)。
7、安全保密。成交供应商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未经区市场监管局同意不得发布、泄露与检查有关的文字、视频等信息,否则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成交供应商不得借助检查之机,从事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推荐检验、认证等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