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诸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2020 年度退役军人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项目预算 500 万元(培训人员预计 1000 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
诸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2020 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诸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标采购确定一家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分批次承担 2019-2020 年度诸城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应包括拓展师教官、畜牧兽医、机电一体化、汽车维修、电子商务、食品营养与检测、服装设计与制造、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驾驶、市场营销,具体以学员实际报名专业进行培训。
三、服务要求:
1、专业设置合理。承训培训机构应在本培训机构专业中选择适合退役军人学习、就业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专业,编写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教材、拟定教学计划。
2、培训时间落实。技能培训为短期培训,每期为 3 个月(每月按 22 天计算)。理论课不少于 90 学时,实践课不少于 180 学时。
3、自主招生措施有力。中标人应积极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退役士兵免费培训政策,宣传培训机构专业优势和就业前景,引导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培训机构应向采购人提供退役士兵培训宣传手册,应包含机构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教学计划、推荐工作岗位待遇、每个专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
4、管理规范有序。中标人应对退役士兵实行统一招生、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技能鉴定、统一发证、统一食宿、统一管理。
5、教学质量高。根据社会需求,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退役士兵获得资格证书或结业证书比例应达 90以上。
6、推荐就业有力。培训机构要具有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对培训的退役士兵,应采取举办企业招聘会、退役士兵推荐会等多种形式推荐退役士兵就业,推荐就业率应不低于 80,以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就业合同为准。
7、培训费用报价合理。相关专业培训费报价应在物价部门核定标准范围内,人均培训费中应含学杂费、实习费、技能鉴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就业推荐费。中标人对参加培训学员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负责。
8.培训档案资料齐全。中标人应对每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每期培训均应建立招生、培训、考试、结业等资料档案,并报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一份。每期培训开班、结业均需有全体学员合影等,存档备查。
9、考核机制。采购人对中标培训机构商进行工作考核。
四、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五、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
六、项目地点:诸城市(中标人提供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