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依据2020年舒城县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拟采购全县主要河流及万佛湖地表水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详细内容如下:
一、地表水监测情况
目前对我县地表水监测工作主要由县环境监测站以及请求六安市环境监测站协助的方式进行。县环境监测站目前的检测能力、人员配备等都已完全不能满足要求日益严格的监测任务和监测量。
(一)舒城县主要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对象
民主河、朱槽沟、新开、姚家河、马河口大桥、将军宕大桥、晓天河、山七河、五显河、河棚河、杭北干渠、南港河、清水河、龙潭河、汤池河、丰乐河桃溪大桥和五星排涝站共计17个断面。
2.监测项目
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硫化物,共25项。
3.监测频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月监测一次。
(二)舒城县万佛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对象
万佛湖:中毛湾、狮子口、乌沙、牛角冲、溢洪道、梅岭、芙蓉岛共七个点;
2.监测项目
PH、溶解氧、浊度、电导率、叶绿素a(湖库)、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硫化物共26项。
服务期限1年,每月监测一次。
二、数据报送
地表监测结果按月报送,每月10日前将审核后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报送舒城县环境监测站;如有异常数据应及时报告舒城县环境监测站,必要时应安排复测。期满前将审核后地表水水质监测年度报告和其他报告(纸质件和电子件)正式报送舒城县环境监测站。
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2、中标方需开展监测采样活动24小时前,通知舒城县环境监测站派员协同确认监测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