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地处浙江省西南山区,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常受台风暴雨侵袭,地质灾害频发。近年来,我县先后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和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等工作,基本查清了我区地质灾害分布发育情况,划分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推进“大搬快治”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消除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效减轻了地质灾害损失。但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影响,突发性地质灾害呈加剧趋势,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仍然非常艰巨。
为保障人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支撑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亟需开展比例尺更大、精度更高的以乡镇为单元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工作,将其作为减轻灾害损失、降低风险的非工程性重要措施。因此,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规范(1:10000~1:2000)》及《云和县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部署,建议云和县石塘镇将作为本县试点项目进行高精度地质灾害调查及评价,为后期统一开展高精度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以现行的地质灾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为依据,参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规范(1:10000~1:2000)(讨论稿)》,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 街道1:10000~1:2000精度的地质灾害及工程地质调查,查清工作区地质灾害成灾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及承灾体分布特征及规律;开展区域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评估重点调查区多工况下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分析不同地区和区段上的风险水平,划分地质灾害风险区,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科学防治、村镇规划与建设提供依据,支撑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1、地质灾害孕灾背景条件调查。查明地形地貌、植被、地质构造、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斜坡结构、残坡积层厚度等孕灾条件和气候、人类工程活动等诱发因素。
2、地质灾害及隐患调查。查明崩塌、滑坡、泥石流的空间发育特征及危害情况,分析其时空分布规律,评价其稳定性,对其实施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置建议措施。
3、承灾体调查。查清重点调查区、重要地质灾害点(斜坡、地段或区域)威胁范围内的人、物等承灾体的基本信息。
4、地质灾害评价。开展云和县石塘镇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评价;对重点调查区以及重要地质灾害点(斜坡、地段或区域)开展不同工况下的稳定性及风险评价。
5、数据库建设。以云和县石塘镇为单元,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数据库。
调查区范围应包括整个云和县石塘镇行政区。根据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所危及的对象、范围及等级,将调查区划分为重点调查区和一般调查区。重点调查区以第一级分水岭为划分界线。
重点调查区: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社会经济发展重要规划区;
(2)威胁人数在10人以上,或潜在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
(3)威胁三级以上铁路,高速公路或县级以上公路;
(4)威胁中型以上水库或省级以上重要水利水电工程;
(5)威胁中型以上矿山。
根据以上划分原则,云和县石塘镇重点调查区面积初步估计为40km2。
一般调查区:除重点调查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一般调查区面积初步估计为139km2。
此次高精度地质灾害调查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调查方法。点上调查指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对地质灾害及隐患点、不稳定斜坡等逐一进行现场调查。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主要居民点、矿山、重要公共基础设施等进行重点调查。线的调查指沿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生的沟谷、斜坡带(段)和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公路、铁路、水库和输油(气)管线等进行追索调查。面上调查指采用遥感和网格控制调查,对地质环境条件进行修测,了解灾害形成演化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结构等地质环境条件,了解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区域性分布和发育规律,以及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
调查技术路线宜采用遥感调查(含无人机调查)、地面调查、测绘和勘查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开展。调查评价工作分三种精度进行。一般调查区,工作精度为1:10000比例尺;重点调查区,工作精度为1:2000比例尺;重要地质灾害及隐患点(斜坡、地段或区域),工作精度为1:1000~1:500比例尺。在重要地质灾害及隐患点(斜坡、地段或区域),应布设适当的测绘、物探、钻探和山地工程等工作量,应采集必要的水、土样,了解岩土体结构,获取必要的物理力学参数。野外调查工作应采用1:10000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
表6.1 石塘镇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预估工作量
工作内容 |
单位 |
工作量 |
||
一般调查区 |
重点调查区 |
|||
遥感调查 |
1:10000遥感调查 |
km2 |
139 |
40 |
1:2000遥感调查 |
km2 |
0-13.9 |
12-20 |
|
地质灾害测量 |
1:10000地质灾害测量 |
km2 |
139 |
40 |
1:2000地质灾害测量 |
km2 |
0-13.9 |
4-8 |
|
调查点 |
点 |
278-834 |
240-480 |
|
实测剖面 |
条/km |
0-6.95 |
2-8 |
|
钻探 |
m |
0-208.5 |
0-400 |
|
浅井 |
m |
0-27.8 |
0-40 |
依据:《浙江省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规范(1:10000~1:2000)》
重点调查区工作量主要包括:
a)采用点、线、面相结合,以遥感调查为先导,以野外实地调查或线路核查为主的方法进行,并布设钻探和山地工程等工作量。
b)野外调查按1:2000地质灾害测量要求开展,建议采用无人机、三维激光扫描等进行大比例尺测绘。
c)对于具备成灾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斜坡、地段或区域)逐一排查,圈画地质灾害隐患的范围,确定其威胁对象(承灾体),评估其稳定性,并为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斜坡、地段或区域)给出科学合理的处置(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等)建议措施。
d)在全区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的基础上,按1:2000精度评估重点调查区在不同工况下的地质灾害稳定性和风险,并划分不同等级评价区。
e)选取3处或3处以上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斜坡、地段或区域),按照1:1000~1:500精度,开展调查,布设地质测绘、钻探、山地工程等手段,确定其威胁范围和威胁对象(承灾体),查明其主要致灾因素和失稳成灾模式,构建评价模型,评估不同工况下的地质灾害稳定性和风险。
一般调查区工作量主要包括:
a)采用点、线、面相结合,以遥感调查为先导,以野外实地调查或线路核查为主的方法进行,必要时布设钻探和山地工程等工作量。
b)野外调查按1:10000地质灾害测量(包括正测、简测,具体精度视情况而定)要求开展,野外路线核查点数不应少于遥感解译总数的60%。
c)对地质环境条件简单,地质灾害不发育或人口稀疏的区域,可按草测(点密度及数量按正测要求的50%控制)要求开展1:10000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条件核查。
d)对于基本具备成灾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斜坡、地段或区域)逐一排查,圈画地质灾害隐患的范围。
e)对于排查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斜坡、地段或区域),评估其稳定性,并为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斜坡、地段或区域)给出科学合理的处置(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等)建议措施。
f)按1:10000精度,对包含一般调查区在内的全乡镇区域开展易发性评价,划分不同等级易发区。
1、成果报告
成果报告编制内容应主要包括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与分布规律、地质灾害形成机理与成灾模式、地质灾害评价、地质灾害防治建议、空间数据库建设等。
2、报告附图
表7.1 主要附图一览表
序号 |
单元 |
附件名称(编图比例尺) |
1 |
全区 |
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实际材料图(1:10000) |
2 |
乡镇工程地质图(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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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乡镇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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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乡镇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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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点调查区 |
XX重点区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1:2000) |
6 |
XX重点区灾害地质图(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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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XX重点区地质灾害稳定性评价图(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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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X重点区地质灾害人口伤亡风险评价图系(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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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X重点区地质灾害经济损失风险评价图系(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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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要点 (斜坡、地段或区域) |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
11 |
XX点地质灾害稳定性评价图系(1:100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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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XX点地质灾害人口伤亡风险评价图系(1:100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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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XX点地质灾害经济损失风险评价图系(1:100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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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测绘类 |
斜坡工程地质实测剖面图(不小于1:2000) |
15 |
勘查类 |
重大地质灾害及隐患勘查平面图和剖面图 |
16 |
钻孔地质柱状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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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试槽、平洞、竖井展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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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其它 |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处置建议措施报告(逐隐患点给出防治措施) |
19 |
地质灾害调查照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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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岩、土、水试验成果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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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物探报告及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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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岩土试验报告 |
3、数据库建设
应以规范的、最新的1:10000地理地形测绘数据(包括数字线划地图(DLG)数据、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数字栅格地图(DRG)数据、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据等)为基础数据,数据格式、坐标体系以此为依据。
1、质量检查
a)检查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是否按照任务书、设计书进行。
b)检查项目质量内控体系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自检、互检、抽检等记录和小结。
c)按照不少于工作量3%的比例,对野外调查点、物探点、山地工程点、试验点、取样点等进行抽样检查和野外现场检查。
2、野外验收
a)野外验收依据有:项目任务书、设计书、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
b)野外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原始资料齐全、准确;原始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野外工作总结。
c)野外检查验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各类原始记录本、表格、卡片、统计表等;实测的各类图件;各类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和工程地质勘探资料;物探解译成果图、物探工作报告;质量检查记录;野外工作总结。
d)项目承担单位对野外验收意见必须认真落实,需补充野外工作的,应及时补充和完善。
3、数据库验收
a)空间数据库检查验收应由项目管理单位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应在总成果验收前完成数据库验收与汇交工作。
b)总分数100分,第一次检查验收90分以上为优秀,未达到优秀级别的空间数据库不验收。
c)空间数据库占项目成果报告分数的30%。
d)空间数据库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是检查数据格式、结构、质量和可靠性等,重点是各类空间数据库内容的精度与质量,形成空间数据库验收意见书,作为项目成果报告验收的前提。
3、成果报告验收
成果验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审查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b)各项实际资料的综合整理与利用程度。
c)各项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及本技术要求的规定。
d)报告、图件与实际资料是否相符。
e)各种图件的内容、要素是否准确齐全。
f)调查成果是否能取得预期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报告验收评审结束后,组织评审单位签署评审意见书,下发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对验收审查意见书提出的各项问题,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人修改补充。
4、资料归档
资料归档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相关规范执行,资料归档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成果类:终审成果报告、附图、附件和数据库及评审意见书。
b)遥感解译类:遥感解译报告、解译图、遥感数据、航卫片、解译卡片等。
c)野外调查类:野外手图、实测剖面图、各种野外调查点的记录簿及记录卡片、照片、摄像、调查小结。
d)地球物理勘探类:各类物探报告、附图、附件,野外记录簿、照片、仪器记录图纸及电子数据。
e)工程地质勘探及工程地质试验类:各种工程地质勘探、试验原始记录及成果。
f)样品实验测试类:岩土原位测试成果及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实验成果,各种采样记录与图件。
g)技术文件类: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与成果审批意见书,野外质量评审文件等。
h)电子文件类:调查中形成的光盘等电磁介质载体的文件、图表、数据、图像等。
i)其他应归档的原始资料。
1、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合同签定前交纳至采购方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约完毕,经验收合格后退还。
3、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
4、完成设计报告后并开工支付合同金额的30%;野外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成果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