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非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编制背景及文件依据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编号:B20190166)的相关规定,“全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各市、县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
三、编制意义
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方式符合城乡土地制度、规划管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集体土地。在我国经济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持续深入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流转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配套的基准地价体系,能进一步完善我国公示地价体系,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流转、税费改革提供重要价格参考依据,为集体建设项目资产登记价值确定提供依据,为集体建设用地项目抵押提供价格依据。
四.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5、《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7、《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中估协发〔2020〕16号)
8、各县及下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9、阳朔县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库;
10、阳朔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初步成果。
五.编制范围和基准日
编制范围为阳朔县所辖范围内的所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日为2020年10月1日。
六、工作目标和内容
1、根据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质量、经济社会条件和特殊条件的差异划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
2、明确集体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内涵;
3、测算各级别集体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并制定修正体系。
七、费用预算及保障
本次评估工作经费预算大约为45万元(以实际支付为准),经费由县人民政府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专项资金,保障项目经费的落实。
八、工作程序及工作技术路线
土地级别划分应在充分调查影响集体建设用地质量的自然、社会、经济等因素基础上,以多因素综合评价法为主导方法完成。基准地价宜在综合分析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案例、经营收益、土地征收中的补偿安置情况、同区域国有建设用地市场水平及相关政策导向的基础上综合确定。
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集体建设用地定级。
(1)确定评价对象与范围;
(2)确定定级方式;
(3)因素因子体系及其量化评价方法;
(4)定级资料调查与整理;
(5)定级单元划分与单元总分值测算;
(6)级别划分、验证与确定。
2、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
(1)基准地价内涵的设定;
(2)资料调查与整理;
(3)样点地价的测算与修正;
(4)基准地价测算与确定。
(5)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3、集体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整理、验收发布。
九、时间要求及进度安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 “全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各市、县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 的相关规定,计划于2020年10月1日开展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阳朔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编制工作。
十、成果内容
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工作成果包含:
1、阳朔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2、阳朔县集体建设用地地价结果表、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及说明表;
3、阳朔县集体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4、阳朔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数据库。
十一、服务期限
12月31日前提交本次阳朔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成果。
十二、费用结算与支付方式
费用结算根据正式合同约定进行。
十三、项目验收及其他要求
项目验收以通过区自然资源厅验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