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规划背景
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对镇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依据,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础和指引。
2、规划范围
鄞州区姜山镇全域范围。
3、规划期限
2020 年至2035 年,近期为2025 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规划内容
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省级、市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深化落实,是编制详细规划以及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是姜山镇未来一定时期内发展战略落实的空间载体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战略部署,是从战略性规划到实施性规划的重要节点,在空间规划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究、总体规划编制、数据库建设以及专题研究,包括规划法定文本(含附件)的编制工作,并配合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前期研究
综合研判姜山镇当前发展的优劣势,研究区域发展背景的变化,给姜山镇带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聚焦姜山镇核心问题,提出研究结论和相应的规划对策,明确未来的发展目标和空间格局等。
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包括基础分析与评价、目标定位、国土空间结构格局、用途分区与控制线体系、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支撑体系、国土综合整治与修复、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传导落实、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对村庄规划的引导与要求等。
3、专题研究
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包含2个镇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
4、规划数据库建设
按国家、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数据库上报审批成果要求应符合《浙江省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
5、成果要求
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包括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究、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题、乡镇级数据库建设。其中,报批成果根据宁波市后续出台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规划所有成果归招标人所有。在成果正式批复前,如果国家、省、市对报批成果提出新的要求,设计单位对后续成果修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期安排
2020年10月,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究初步方案
2020年12月,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究成果
2021年3月,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专题初步成果
2021年6月,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期方案、专题成果
2021年9月,形成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方案。
四、人员配备
序号 |
拟担任本项目职务 |
具有相关资格 |
人数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须为注册城乡(市)规划师,且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联合体可设置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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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人员 |
国家注册城乡(市)规划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人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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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必须按时完成任务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以保证项目完成的质量;相关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五、成果要求
1.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的相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2.成果形式:包含下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缩印本15套,规格统一为A3;包含下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电子备份文件2套,文本为DOC格式,图片为JPG格式,PPT文件1套;数据库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格式与内容制作。
具体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作底图;
(2)上述专题研究的报告;
(3)基数转换成果;
(4)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含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等)。
六、其他要求
1.安全文明作业要求:
中标人必须重视安全文明工作,并按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进行作业,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2.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使用研究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中标人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3.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中标人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中标人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若经采购人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自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