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
服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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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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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醴陵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
醴陵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
不接受 |
采购人指定时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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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第二节服务要求
一、项目简况
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4】239号
委托代理编号:HNBX-2024-CG-017
采购预算:1384500.00元
二、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
实施时间:按合同约定及采购人要求;实施地点:湖南省醴陵市
三、项目概况
为规范醴陵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政府采购项目,明确任务内容,保障成果质量,根据《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总体方案》,按照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一体化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查清醴陵市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数量、质量、结构等资源及其生态状况,以及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状况及治理与管理情况,划清林地草地湿地管理类型,为落实森林草原湿地管理边界,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深化完善“三调”一张图,编制“十五五”规划,支撑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以及荒漠化综合防治,推动林草事业高质发展等提供基础数据。
醴陵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政府采购项目为查醴陵市各类森林蓄积量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掌握年度消长动态变化情况,为制定和调整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方针政策,支撑林长制督查考核,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四、项目内容
1、地类对接。以国家下发的国土调查地类与林草湿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不一致图斑为基础,与区自然资源局一并通过内业判读、逐一核实确认和调查举证等方式,在县级层面达成一致,逐级上报审核后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对接形成的林地、草地、湿地等范围内的二级地类图斑作普查图斑调查的基础。
2、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状况调查。采取角规样地以及遥感监测、档案更新、现地核实、补充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摸清林草湿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及管理等情况,以及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的类型、面积、程度、分布和治理与管理等情况。
3、完成普查成果汇总分析。汇集和处理普查数据,开展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状况、森林草原湿地植被状况、生产力状况,以及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状况及沙化、石漠化土地治理与管理情况分析,编制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报告,制作专题图件,产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
4、建设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实现全国以及省、市、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的统一管理、综合查询、统计分析、共享应用,支撑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建设。
5、醴陵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政府采购项目依据省里下发的样地数,用角规控制检尺测树方法开展地面样地调查监测,综合年度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地面样地调查监测数据,经处理、统计、分析,产出年度森林蓄积量调查监测成果。
五、标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程(GB/T 38590-2020);
(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
(5)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6)湿地分类(GB/T 24708-2009);
(7)林地分类(LY/T 1812-2021);
(8)草地分类(NY/T2997-2016);
(9)森林资源数据采集技术规范(LY/T 2188.2-2013);
(10)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LY/T 1954-2011);
(11)林业地图图式(LY/T 1821-2009);
(12)《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方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
(1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14)《遥感图像处理与判读规范(试行)》(林资调字[1999]49号);
(15)《湖南省林草湿资源专项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湖南省林业局,2023年);
(16)《湖南省年森林蓄积量调查监测数据成果汇交规范》
六、完成时间
根据省林业局要求提交县级初步成果,经上级验收合格后提交正式成果。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应给出详细的服务方案,采购文件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并不得有弄虚作假现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请潜在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服务区域进行踏勘,踏勘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组织集体踏勘,投标人须根据实际踏勘情况进行合理报价,除非服务内容发生重大调整,否则采购人不予调整服务费用。
(3)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进行逐条响应,并进行相应的承诺
(4)支付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付款均凭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5)本项目预算包括站点建设费用、运营管理费用(包括场地租金、水电、项目管理、办公费、印刷费)、服务活动经费(个案、小组、社区等活动场)、项目人员能力提升经费(督导、培训、团建)、税费、代理费等费用。
八、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