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40万元(最高限价:3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磋商报价(最后报价)。
二、项目概述
1、对“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趋势的深刻研究与把握;
2、对徐州市养老服务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的深刻研究与把握;
3、深刻描绘“十四五”期间徐州市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发展目标、指标设置、发展途径、工作举措等要素;
4、统筹“十四五”期间徐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统一;
5、坚持项目引领,科学设置“十四五”期间徐州市养老服务项目的总量、布局、规模及实现模型;
6、探索“十四五”徐州养老服务业发展新理念、新模式、新途径。
三、服务要求
(一)规划文本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总体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历次省委全会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旋律,并与有关上级发展规划纲要、区域规划做好充分贯彻、对接。
(二)编制进度要求
1、《规划纲要》前期阶段(2020年9月底前):开展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分析讨论等工作,形成《规划纲要》主体框架,报经徐州市民政局同意。
2、《规划纲要》起草阶段(2020年10月底前):起草编制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3、《规划纲要》征求意见阶段(2020年11月底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规划纲要(送审稿)》。
4、《规划纲要》审议阶段(2020年12月底前):《规划纲要(送审稿)》按程序报审,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版《规划纲要(审议稿)》。
(三)编制工作要求
1、创新编制方法。要将创新理念贯穿规划编制工作始终,从规划衔接协调、编制程序等方面着手,在规划编制方法、表现形式、功能定位等方面进行创新,在目标指标测算、政策效果评估、意见收集应用等方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编制手段,提高规划科学性,使《规划纲要》更好体现时代特征、更好贯彻高质量的徐州养老服务业发展战略要求。
2、突出务实管用。在对照上级要求、把握阶段特征、立足市情实际的基础上,提高规划的指导性、实用性和可落地性。要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上下左右”沟通对接,确保各板块、各部门之间规划内容的统筹协调。
四、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必须成立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专门专职开展规划编制,小组主要成员须在徐州按照编制进度开展工作。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附详细资料(包括学历、专业方向、工作经历以及主要成果等)。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整在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实施人员。
五、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