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总则
1.1 潜在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需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1.3 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二、 采购内容
(一)一)服务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苍南县炎亭镇城区绿化养护项目的乔木、草坪,灌木球 、灌木养护、步道修整、公路两侧木栏维护等。承包内容包括松土、修剪、抹芽、浇水、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洪、缺株补植(原有苗木)、清除枯枝、树木绑扎、树木刷白、草坪切边、加土扶正、立架加固、抗灾抢险、安全保护措施及养护等一切养管工作,另外还须做好绿化养护台帐并建立技术档案。
二)主要养护清单
本次养护内容为整个炎亭镇周边道路(主要为灵炎线,银河路、文鑫大道、友谊路等)、几个主要公园及镇政府内的绿化养护,图片中的标记仅供参考,具体数量由供应商自行勘察。
三)养护要求
1、承包养护期限内,必须加强对绿地的管理,及时除草、培土、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等,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证植物健康成长。并派出专业的园林工程师组织指导安排管护工作,并根据各个季节天气及植物生长情况灵活派出不少于10位有经验的工人,保质保量完成养护。所需费用由投标方自负(包括水电费)。
2、在养护期间,产生杂草、杂物、垃圾、枯枝等都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严禁乱倒及城区内焚烧。
3、因不可抗力(如台风、地震等)造成的抢修保养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由于中标单位采取措施不及时或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4、绿化养护未经业主同意擅自使用除草剂发现一次处罚3万~5万,无条件没收施工机械设备。
5、绿化养护质量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一级质量要求(CJJ/T 287-2018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本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质量标准与此有冲突的,以此为准)
6、投标方喷洒药物,应有明确标识,以防事故发生。
7、投标方在养护管理过程中出现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投标方负责,与招标方无涉。
8、投标方在养护期间必须完成招标方所交代的相关任务。
四)绿化养护管理要求
1.养护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温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修订)、《温州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温州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达到绿化养护一级标准。
1)乔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设施完好。
2)花灌木: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
3)地被草坪: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基本无杂草。
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株行距适宜,花期整齐,图案清晰。
5)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虫害发生。
2.质量技术要求
2.1灌溉和排水
1)排水:严格保持绿地排水通畅,大雨后及时排出局部积水,每株树都要避免雨后根部淹水,避免绿地积水;下暴雨后,要确保排水通畅。
2)灌溉:根据土壤“墒情”及时灌溉,夏季浇水时间应在下午4点以后;水量适当,既要浇透不能只湿地皮不湿根,又不可水分过多,以防底土过湿而影响植物根系生长。第二天上午土壤湿度达到“耕性”状态时,立即松土,以切断上部毛细管,减少土表水蒸发。不得出现树木因缺水死亡的现象。
3)根据季节适时浇水、排水。
2.2 中耕除草、挑草
1)树木根部附近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每月松土一次。在生长旺季,每月松土除草1-2次。中耕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土壤不过分湿润的时期进行。中耕除草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2)人工挑草有利于地被植物的保护,防止杂草与地被争水争肥影响地被健康生长。
2.3 施肥
1) 行道树要求每年施肥不少于二次,绿地内各类树木要求一年施肥不少于二次,肥料为复合肥或肥饼,施肥时需通知采购人,以采购人验收为准;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保持土壤疏松。不出现因缺肥造成树木产生病害。(包工包料)
2.4病虫害防治
1)对园林植物为害及普遍又严重的“五小、二病”加强防治。五小指:疥虫、蚜虫、粉虱、蓟马、叶螨;二病指:病毒病、线虫病、还应该对天牛以及其他病害进行防治。
2)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刺吸式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5%;无蛀干性害虫的株树在2%一下。
3)所有树木冬季必须刷白,及时防治病虫害。发现枯枝、死枝必须24小时处理完毕;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在24小时内挖除,并在1周内补种完毕。
4)配备专职植保员,应每天检查病虫害发生情况,发现病虫害应在2天内治理完毕,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台账,要求树木常年无明显病虫害。
2.5修剪
1)乔木类主要修除病虫害枝,扭伤枝以及枯烂枝。主梢明显的乔木应保护顶芽,孤植树应保留下枝,保持树冠丰满,对于顶部或冠幅接触到电缆线的乔木在合理情况下进行控高修剪;
2)灌木类修剪遵循“先上后下,先外后内,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促使枝叶茂盛,分布匀称;
3)色块应及时整修,保持和达到设计要求;如海桐等。
4)一年至少对树木保持三次以上大型修剪。树木要求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无死树木现象。
5)草坪内草高不得超过8cm,常绿草高不得超过6cm,草种基本纯,无杂草,草坪覆盖率应大于95%,无孔秃现象。
6)整形植物必须技术修剪保持形态,悬垂植物生长健壮,整体效果好。采用修剪等特殊手法,控制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视线。
2.6 剥芽
对女贞、白玉兰、香樟等树种在春季应及时剥去主干上根基部的萌蘖条;
2.7 防寒、防冻措施
寒流来临前应采取根基培土、主干、和根颈包扎等措施,防寒工作宜在常规寒流来临前完成,如遇有大雪及时清除树冠积雪,但不要损伤树冠。
2.8 抗台风及紧急情况抢救措施
1)高大乔木在台风来临前,应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树木存在根浅、迎风、树冠大、树枝过密以及立地条件差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绑扎、加土、扶正、疏枝、加桩等几项综合措施。
2)绑扎宜采用8号铅丝或绳索绑扎树干,绑扎点应衬垫橡皮,不得损伤树枝;另一端必须固定;也可多株串联起来再行固定。
3)加土:树穴内的土壤,出现低洼和积水现象时,必须在台风来临前加土,使根颈周围的土保持馒头状。对枝叶茂密、树冠庞大的树木经行疏稀修剪;
4)如果在台风暴雨中树木倒伏,应先强行修剪疏冠,在土壤耕性状态时扶起重栽,重栽后必须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如用三角撑等。
5)台风过后影响安全、畅通的树木要求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其余受损树木等应在三天内处理完毕。
2.9 环境卫生:
要求绿地整洁,草坪与树穴内无杂草,不得有石块、果壳、纸屑及其他垃圾,树木无张贴、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东西。修剪留下的树枝及草末要求在当天必须清理完毕,并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10 树木成活率
新栽树木成活率在95%以上;原有树木保存率在100%,无死株、无缺株(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由自身养护及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树木死亡率超过甲方标准,损失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补植,树木品种规格应一致,胸径误差≤20%)。如果非法侵占或砍伐树木,要及时向甲方汇报,由甲方配合乙方追查,补植由乙方负责。
2.11 绿化带附属设施
采购人对绿化带附属设施完好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在绿化养护移交后,若发现绿化带附属设施出现新的损坏的,中标供应商需对设施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12 及时向采购人反映
对损坏绿化、侵占绿地的现象应及时予以制止,遇到严重的破坏树木行为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及执法部门,并做好配合。
2.13其他任务要求:
1)因工作需要,甲方临时向乙方提出植、补、移树、灌、乔木的要求,乙方应全力配合,按照甲方提出标准及要求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指定地段完成临时性的花卉摆放(经费由乙方向甲方另外清算,不列在养护经费之内)。
3. 管理及作业要求
3.1承包方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及档案资料(包括对树种、数量、更换等情况及时记录入档);
3.2 乙方必须信守承诺,认真落实具有相应的技术固定养护人员;
3.3 承包方应认真落实具有相应技术的固定养护人员;每位上岗员工在上岗工作前,应接受过绿化技术普及培训,安全教育,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机械操作规程教育,消防教育等,明确每项养护工作的质量要求,并按规定操作;
3.4 养护人员必须挂牌上岗,统一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不能穿拖鞋上岗操作;
3.5 承包方应制定各类应急措施,如发生车损、土方倾倒、树木被台风吹倒等情况,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拍照后汇报甲方,并立即处置现场,尽快恢复绿化面貌;
3.6 每天巡视养护路段,遇有树木倒伏等突发情况,及时赶到现场作业,尽快恢复绿化面貌;
3.7 各类农药专门放置,并安排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3.8 机械设备的操作者,必须持有专门的上岗证书,不得擅自违章操作;
3.9 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违反制度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教育和处罚;
3.10 实行挂牌施工,标明施工范围、内容、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督电话、牌子置于施工范围明显处,以便监督;开展文明施工,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无野蛮施工,无违章施工和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
3.11 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场地清,如割完草皮后及时将草屑清理干净;
3.12 绿化维护及保洁所用耗材、材料装备设施;水、电的接入及费用;人员食宿、安全等均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13 在合同执行期内,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3.14 项目负责人到岗率应达90%以上,平常巡查管理由专业技工负责。
3.15 养护用水不得使用道路周边河渠水,请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养护用水费用。
3.16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 供应商在养护期间需要自备养护工具。主要设备配备:①载重5吨以上绿化喷洒车1辆,②升高1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平台车1辆。③载重1吨以上的小型货车1辆。④1辆管理巡逻专用车。其他设备及工具: 爬梯、大花剪、干剪、高枝剪,草坪机、绿篱机、打药机、水泵等按需配。
5. 绿化养护工出现安全问题(如在树上摔下、掉进河里、打药中毒、和第三方发生纠纷及其他工作失误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 绿地因人为破坏,未及时汇报采购人的,经发现按现场损失金额的2-5倍予以赔偿(从当月养护费中直接扣除)。
7. 台风季节做好树木加固,并安排人员值班,随时处理园路通行的妨碍树、危险树,并扶正种植,三天内完成。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倒伏树延迟种植造成死亡的,按倒伏树市场价2倍的费用赔偿(从当月养护费中直接扣除)。种植后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养护造成死亡的,按该苗木市场价1.5倍的费用赔偿(从当月养护费中直接扣除)。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失,若苗木有损坏的,苗木重新购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种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供应商综合服务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并经主管部门确认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二)付款方式
1、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30天内,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退还全部保证金(本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在合同期限内,采购人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归还。在合同期内如因中标单位养护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酌情扣去一定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金。
2、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有能力进场实施项目时,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10%预付款,一般养护期限为三个月(季度)支付一次日常绿化养护款。第一季度经采购人对养护绿地进行考核,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15%的日常绿化养护费,以后每季度经采购人考核后,每次支付25%的当季日常绿化养护费,直至所付日常绿化养护费的95%止,剩余5%日常绿化养护费在合同期满,经考核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
采购人对季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全额支付当季养护经费;得分在90分以下,每下降1分扣除当季度养护款的2%。
三)投标报价
1、本次招标实行年度固定总价承包,工程承包总价必须包括投标人在承包区域内提供绿化养护、保洁及补植、设施维修等相关服务所需的一切劳务、材料、设备、配件、备件、损耗(包括水、电等)、仓储、运输(包括垃圾外运)、维护、税费、保险、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除发生下列因素可调整合同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1)发包方提出的承包区域面积变更,根据原中标综合单价计算变更费用。但属于承包方投标漏项少算的费用不得追补。
(2)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费用,经鉴定核准,甲方酌情予以一定补偿。但属于乙方可以预见、预防,而乙方预防不力所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 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承包内容所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原材料价格变化风险等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
1.3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四、其他说明:
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与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2)临时性任务
如遇到采购人公益性活动、接待任务或紧急状况时,磋商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其费用包含在磋商总价中。请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报价时予以考虑。
3)聘用人员的身体状况和文化程度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4)社会保险:除必须的各种社保外,还应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
5)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认证发证才能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特殊或重要岗位人员配备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6)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管理上岗证书,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7)成交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的按每人每次违约罚款2万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的25%;经采购人批准同意更换的,按每人每次违约罚款1万元,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项目管理能力、业绩、技术水平必须不得低于被更换的人员。
8)成交供应商确实需要更换《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中服务人员的,更换的人员的职称、业绩技术水平必须不得低于被更换的人员且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9)其他服务工作:
①各磋商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磋商。
②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重大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③磋商供应商需制订各岗位工作流程及消防、抗台、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④台风或大雨季节,如要加强抗大灾时,要无条件安排值班,其费用已包括在磋商价内。
⑤成交供应商自觉接受采购人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改进。
⑥磋商供应商要合法用工,并派用与服务相适应的工人。员工构成:A、体现年轻化;B、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文化;C、身体健康;D、适合公共场所的服务要求。
⑦员工服装应统一,整洁,挂牌上岗,便于管理。
1) ⑧此次采购所涉及的人员住房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
检查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每季度由采购人负责人牵头,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招标绿地进行养护质量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中问题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检查通报每季开展一次,并由采购人予以点评考核及付款情况。
季度检查考核(百分制)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标段为优秀(优胜)单位,95-93分(含)为良好单位,93-90分(含)为达标(合格)单位,90分以下和应急响应中通报批评的为不合格单位。
(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养护项目 |
养护要求和考核内容 |
扣分细则 |
考评 得分 |
植 物 养 护 40分 |
1、植物保存率达100%,无死株、缺株,花灌木色块完整、整齐、无空洞现象。 |
1、乔木死株未及时清除每株扣0.5分,乔木缺株每株扣1分。其他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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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树木支撑规范、统一、稳固,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 |
2、每发现1处支撑散乱不整齐的扣0.5分;乔木支撑架倒塌或支撑不规范不牢固,及树木倾斜严重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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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树木不定芽、枯枝、断枝及时修剪,修剪规范安全 |
3、树木不定芽、枯枝、断枝每发现一处扣0.5分;野蛮修剪或未按采购人要求修剪造成严重伤口,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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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树木生长茂盛、树型美观。在冬季能及时做好刷白、疏枝工作 |
4、树木长势不佳、偏冠严重每发现一处扣0.5分,其他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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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树穴填充(种植绿色植被或铺设鹅卵石、环保材料)整齐规范、无绿地裸露 |
5树穴裸露、填充物缺失每发现1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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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色块小灌木无缺株、无小道及黄土裸露情况 |
6、死株、人为踩踏小道、绿地裸露情况每发现1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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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色块灌木经常修剪达到面清淅、平整、边垂直、无窜条、高度统一 |
7、色块修剪不平整及发现明显窜条(超过15cm)每发现1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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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草坪及地被覆盖率达95%以上,经常修剪保持标准高度(暖季型:8cm、长绿型:6cm)、无裸露空秃、色块均匀 |
8、草坪每高出标准2cm的、草坪中心区有空秃现象、色块颜色不同的每发现1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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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绿地(树穴、灌木带、草坪)做到基本无明显杂草、积水 |
9、绿地内有明显杂草且每平米达15株以上的每发现1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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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 20分 |
1、及时掌握病虫害情况并与中心及时联系 |
1、未能及时掌握病虫害而导致病虫害发生的每处扣1分,情况严重的扣3分;没有与中心及时联系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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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现病虫害后及时做好防治措施 |
2、发现病虫害后不能及时进行防治措施的每处扣1分,后果严重的可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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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叶性害虫危害树木每株少于5%叶片 |
3、食叶性害虫危害树木每株多于5%叶片的发现1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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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刺吸性害虫危害树叶每株树少于10% |
4、危害叶片多于10%及以上,发现1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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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蛀干性活虫、活卵 |
5、发现活蛀虫和活卵,发现1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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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树皮开裂或有孔洞及时填补 |
6、树洞树裂每发现1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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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设施维修 10分 |
1、绿化平侧石完整统一 |
1、侧石破损每发现一处扣0.5分,侧石缺失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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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果壳箱清洁、完好,箱内垃圾日产日清。 |
2、果壳箱有污迹、破损,箱内垃圾未日产日清的每发现1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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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辅助设施(包括遮光网、栏杆、浇灌设施、栽植容器、园灯等)必须安全、完好、美观。 |
3、设施有污迹、破损,金属构件设施有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等现象的发现1处扣0.2分,公园设施有明显安全隐患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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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10分 |
1、树上无杂物(如:垃圾袋、铁丝、零乱草绳、无钉子,无扎缚铁丝、电线等)和挂晾晒衣物等情况 |
1、每发现一处扣0.5分,晾晒衣物和挂杂物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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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做好保洁工作,绿地内无垃圾、石块、果壳等杂物 |
2、绿地内有垃圾、石块、果壳等杂物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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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乔木叶面及色块叶面应及时喷水保持亮丽 |
3、乔木积尘明显每处扣0.5分,叶面积灰严重的每50㎡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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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10分 |
1、管理制度落实,养护管理人员到位,绿化养护一般每万平方米为2名 |
1、养护人员不到位,每发现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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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整齐统一,有反光条的工作服,做到文明作业 |
2、养护人员上路作业不整齐统一,不穿有反光条 的工作服,不文明作业,每发现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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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违章占绿、无违法建设 |
3、一旦发现违章占绿或违法建设情况,没有及时巡查到并且通知中心的每发现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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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养护台帐整理 |
4、没有日常巡查台帐扣1分/次;没有文件、合同、大的养护台帐、总结等2分/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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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养护作业 10分 |
养护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与上述问题不相关的,按每个问题扣0.5分,严重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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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考核总分为100分,每项扣分不超过养护项目的分值,分数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