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部分所描述的采购服务或货物要求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供高于本项目最低要求的服务产品或货物。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产品或货物除需符合本项目的采购要求外,如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还需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高于行业标准的以国家标准为准,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以国家标准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产品或货物与本部分所描述的采购服务或货物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投标人的服务产品或货物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产品或货物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3、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计算。
4、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和“投标供应商”的描述均为“投标人”;“招标单位”和“招标人”的描述均为“采购人”。
(一)保洁区域范围
1、本次项目按照《苍南县灵溪镇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区域范围示意图》实现全范围包干,将灵溪镇城区清扫保洁区域划分为新城区保洁区和老城区保洁区共2个片区。
“新城区”保洁区位于苍南县灵溪镇核心区域,是苍南县面向新型县城发展的重要展示窗口。其保洁范围:①东至苍南大道(含);②南至江滨路(含); ③西至龙渡路(含)--仁英路(含)--车站大道(含)--通福路(不含)--五洋河(通福路至高铁段)--高铁线;④北至高铁线以南--104国道(含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
“老城区”保洁区保洁范围:
①东至龙渡路(不含)--仁英路(不含)--车站大道(不含)--通福路(含)--五洋河(通福路至高铁段);②西至整个坝头村;③南至肖江塘河、灵溪桥头左拐至横阳支江--环城南路(包含,人行道边界外延2米)--灵炎线(不含)--渡龙大桥(含);④北至104国道(含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嘉恒家具广场及参茸市场);
具体标识见灵溪镇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区域范围划分示意图,包含半封闭式小区,阻止保洁人员进入的封闭小区不包含在本次采购招标的范围内。如有争议之处以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裁定为准。
2、各片区保洁区详见下表:
序号 |
片区名称 |
片区范围 |
|
1 |
新城区保洁区 |
(1)、东至苍南大道(含); (2)、南至江滨路(含); (3)、西至龙渡路(含)--仁英路(含)--车站大道(含)--通福路(不含)--五洋河(通福路至高铁段)--高铁线; (4)、北至高铁线以南--104国道(含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 |
|
2 |
老城区保洁区 |
(1)、东至龙渡路(不含)--仁英路(不含)--车站大道(不含)--通福路(含)--五洋河(通福路至高铁段); (2)、南至肖江塘河、灵溪桥头左拐至横阳支江--环城南路(包含,人行道边界外延2米)--灵炎线(不含)--及渡龙大桥; (4)、北至104国道(含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嘉恒家具广场及参茸市场); |
|
说明 |
1、保洁区实际范围如有争议,以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裁定为准; 2、保洁范围内位于各标项片区交界处的村落按照各自的划分边界隶属于各标项保洁区。 3、环城南路、通福路清扫保洁范围为道路人行道边界外延2米。 |
(二)保洁服务涵盖的标的物范围
▲本项目保洁服务范围包含保洁区范围内全部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
1、所有道路(包含所有已硬化的道路和合同期内所有新增硬化的道路,封闭式小区、场所内配套的道路除外。注:硬化道路两侧外延各1米范围);
2、所有桥梁(包含所有桥梁和引桥的桥面、桥台、桥墩、支架、行道路面、辅道路面以及桥面扶手、围栏、交通隔离带、路灯等全部配套设施,不含小广告清洗);
3、所有绿化(包含所有交通隔离带、绿化隔离带、花坛、公共绿化区、荒地杂草区等);
4、所有公交站台(包含所有公交站台、站牌、候车区、站点广告牌及其他配套设施,不含小广告清洗);
5、所有江河堤坝(岸)(包含所有江河外侧堤坡、堤岸行道等,江河内侧两边迎风坡等纳入河道保洁范围的除外);
6、所有城市家具(包含所有墙壁、门窗、地面、箱体、树干、线杆、灯杆、邮筒、广告牌、交通指示牌、路牌、公共电话亭、报刊亭、护栏、隔离栏等,不含小广告清洗);
7、所有公共厕所(包含所有公共厕所及配套设施);
8、开放式小区、半开放式小区、民房或建筑物周围公共区域;
9、空地、荒地等其他所有可视区域(河道及两侧迎风坡除外)。
10、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及实施,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劝导、收运。
(三)保洁服务工作主要内容
▲本部分内容为实质性规定,供应商一旦参与投标视为同意所有条款规定,如不接受,投标无效。
1、清扫保洁作业
1.1清扫保洁作业主要内容包括:日常普扫作业、日常巡回保洁作业、迎检或重大活动保障作业、自然灾害等应急处置作业。
1.2普扫的卫生标准达到“五无”、“五净”的标准。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槽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
1.3巡回保洁的卫生标准达到承包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等各类明显废弃物);无散、袋装垃圾滞留路面及绿化带;果壳箱定时清洗及时加盖、关门;人行道、步阶、墙根、树穴无明显杂草、杂物。晴天路面无积水,无蚊蝇孽生,路两旁及隔离护栏下无淤泥,路面基本见本色。
1.4所有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保洁路面标准的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保洁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 |
果皮 (片/1000m2) |
纸屑、塑膜 (片/1000m2) |
烟蒂 (个/1000m2) |
痰迹 (处/1000m2) |
污水(m2/1000m2) |
其它 (处/1000m2) |
所有路面 |
≤5 |
≤5 |
≤5 |
≤5 |
≤0.5 |
≤2 |
1.5清扫保洁时段:所有区域全天清扫保洁时段不得少于16小时,重点区域(例如主要公共场所、商业繁华区域、人流密集区域、餐饮业集中区域、娱乐场所等附近区域)全天清扫保洁时段不得少于20小时,另外投标供应商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规划24小时清扫保洁路段。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根据各区域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各区域不同时段的垃圾量、人流量,合理设置保洁时段,确保所有区域全时段的路面清洁以及垃圾的日产日清。具体的清扫保洁时段划分方案请各投标供应商在作业方案中明确说明。
1.6清扫保洁作业频次与时间:16小时保洁区域日常普扫每天不得少于二次,第一次普扫应在6:00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在14:00前完成; 20小时及以上保洁区域日常普扫每天不得少于三次,第一次普扫应在6:00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在14:00前完成,第三次普扫在22:00前完成。普扫时段外,其他时段均为不间断巡回保洁时段。日常普扫作业时间应选择路面人流、车流较少的时段开始,并在人流、车流高峰时段来临前结束。
1.7清扫保洁作业方式: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普扫作业方式,并在满足机械化清扫作业条件的区域积极实行机械化普扫作业,提高作业效率,确保机械化作业的区域面积不少于保洁区面积的70%;保洁区域范围内各主要道路采用道路高压冲洗车、清扫车、洒水车等组合式保洁方式,其他区域的不间断巡回保洁可以采用人行道冲洗车及辅助人工保洁方式。
注:1、除雨水风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外每天必须保证正常机械化清扫运作时间不得少于5小时(不含往返时间),车辆作业须保证双扫盘高清扫洁净度(双扫盘实际运行效率100%)运行,不得实行单扫盘或空盘作业,如业主需要,须按照采购人的时间和运行指令要求进行调配作业;
2、因考虑到温州市机械化清扫考核率须达到70%以上的考核目标,各洗扫车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总时间不变的情况下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路线、时间要求做好道路机械化清扫,并根据温州市考核标准严格对接车辆GPS定位管理系统,严格按照温州市机械化考核标准在每月月初做好机械化车辆台账上报,洒水车按照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做好上报,台账须明确车辆GPS运行轨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情况等温州市考核相关指标。
1.8清扫保洁作业力量配置:投标供应商应结合道路的实际条件,对清扫保洁人员的数量、岗位以及机械化车辆的种类、规格和数量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确保普扫作业的质量。人员和机械化车辆的配置方案在投标时明确说明,其中保洁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文件规定的最低人数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1.9根据保洁时段和相关法规规定,合理的安排作业人员的班次,积极落实八小工作制,确保作业人员合理的休息时间,严禁作业人员长期在岗超负荷作业。作业人员轮岗换班时必须确保无缝交接,不得出现空档。
1.10根据作业实际需要,合理配置保洁工具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保作业质量,提升作业效率。一线作业时,必须统一穿戴安全反光背心和反光帽、夜间佩戴警示灯。
1.11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清扫保洁作业规范以及内部考核、管理制度。
1.12主动收集市民、相关部门、媒体对作业质量的反馈意见,积极处理相关投诉,及时整改(简易问题30分钟内整改完毕,较难处理的问题经采购人同意后在6个小时内处理完毕)。
1.13所有人员、车辆必须进行信息化管理(人员、车辆实时位置等)。
2、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作业
2.1收集、清运和处理的垃圾类别包括所有的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保洁后收集的垃圾、工业垃圾(2m3以下)、建筑装修垃圾(2m3以下)、杂物、废弃物(例如废弃的马桶、席梦思、沙发等)。
2.2根据垃圾的类型和数量,自行科学合理的配置垃圾收集和清运车辆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制定科学合理的行车路线,提高作业效率。所有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不得过夜(其中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保洁后收集的垃圾每日定时收集和清运次数不少于二次,工业垃圾(2m3以下)、建筑装修垃圾(2m3以下)、杂物、废弃物发现后即时清运)。
2.3 分类垃圾收集、清运规范及要求
(1)分类区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垃圾分类(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工作要求分类收集,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2)分类垃圾收集清运执行垃圾不落地原则,使用专用作业车辆密闭运输,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
(3)分类垃圾桶、固定垃圾房、果壳箱垃圾收集或清运春秋冬季每天不少于3次,夏季每天不少于4次,易腐垃圾桶清运全年每天不少于3次,每天第一遍垃圾清运必须在早上7:30前完成,并做好巡回检查,发现垃圾满溢及时清理。
(4)垃圾日产日清。每天按时清除垃圾,无积压,无堆积、无腐烂发臭;收集点无陈旧垃圾和污水外流现象,周边地面整洁,无臭,无杂物堆放。
(5)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用电器以及居民住宅装潢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定点定时收集。医疗垃圾,必须通知专业部门处置。
(6)垃圾箱(房)离居民住宅区较近时,应合理安排清运时间,尽量避免噪声影响居民生活,并应有防止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的措施。
(7)道路两侧产生的垃圾,必须做到上门收集。收集或清运的垃圾要统一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不得随意乱倒、乱卸垃圾、焚烧垃圾。
(8)分类垃圾桶摆放必须符合垃圾分类相关标准。
2.4建筑装修垃圾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建筑装修垃圾安置点为止,其他所有垃圾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为止。
注:扫路车、洗扫车等环卫作业车辆收集的垃圾由供应商根据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自行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社会化处理;
2.5所有垃圾在清运的过程中做好防漏、防滴、防洒工作,杜绝二次污染的发生。
2.6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分拣,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
3、城市家具的清洁维护(不含小广告清洗)
3.1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片区内所有的墙壁、门窗、地面、箱体、树干、线杆、灯杆、邮筒、广告牌、交通指示牌、路牌、公共电话亭、报刊亭、护栏、隔离栏等设施的表面进行清洁维护。
3.2根据片区内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配置所需的机具、材料和人员,进行表面清洁维护等作业,所有表面污垢、污渍、泥水等出现后应即时冲洗、清洁、清理完毕,不得过夜。
4、路面冲洗作业
4.1路面冲洗作业包括:日常冲洗作业、应急冲洗作业。
4.2保洁区内所有道路日常冲洗作业每周不少于五次(冬季室外气温低于3℃时,暂停冲洗作业),路面冲洗见本色,路面日常冲洗作业时间应选择人流、车流较少的时间段,不得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路面冲洗作业时,应制定合理有效的作业方案和作业规范,杜绝二次污染或安全事故。
注:除雨水风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外必须保证正常作业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不含空车往返时间),具体作业时间与地点按照采购人指令进行冲洗作业,采水点和水费由采购人承担;
4.3根据片区内道路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配置不同规格的冲洗作业车辆,制定合理的冲洗行车路线,确保路面冲洗质量。
4.4根据采购人统一指挥和调配,承担特定时间、特定路段的临时应急冲洗作业。
4.5制定科学合理的行车制度,作业过程中按规定车速行驶,严禁超速行驶、不文明驾驶以及违章停放,加强行车安全教育。
5、路面洒水作业
5.1路面洒水作业包括:日常洒水作业和应急洒水作业。
5.2根据季节不同,科学合理的安排路面洒水次数,实施洒水降温、压尘作业;夏季每日应不少于三次,其他季节每日不少于二次,遇雨水风雪天气除外(冬季室外气温低于3℃时,暂停洒水作业)。
注:除雨水风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外每天必须保证正常作业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不含空车往返时间),具体作业时间与地点按照采购人指令定时、定点进行喷洒,采水点和水费由采购人承担;
5.3根据道路不同,科学合理的配置洒水车的规格、数量,制定科学合理的行车作业路线。
5.4洒水作业时间应选择人流、车流相对较少的时间段,不得影响市民的正常出行。道路洒水作业时,应实施合理有效的措施,控制洒水压力,避免因水压过高影响行人或社会车辆正常行驶,杜绝二次污染或安全事故。
5.5根据采购人统一指挥和调配,承担特定时间、特定路段的临时应急洒水作业。
5.6制定科学合理的行车制度,作业过程中按规定车速行驶,严禁超速行驶、不文明驾驶以及违章停放,加强行车安全教育。
6、(人行)道路、相关环卫设施冲洗作业(冲洗时须添加去油渍的清洁剂)
用小型三轮电动冲洗车对片区内所有道路、相关环卫设施进行冲洗作业(每周不少于2次),甲方认为有必要冲洗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7、垃圾桶(箱、坞)等垃圾收集装置清洗保洁作业
7.1片区内所需的垃圾桶全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落实(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总价),所有垃圾桶必须在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10日内全部投放到位以替换掉全部老旧、破损的垃圾桶。投标供应商应进行实地调查,合理配置垃圾桶的规格、数量,明确垃圾桶的摆放规则,垃圾桶的摆放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出行,不得影响市容整洁。所有垃圾桶应做到外形美观、整洁,并按采购人要求统一刷涂环卫标志。
7.2所有垃圾桶(箱)、垃圾坞、密闭式垃圾收集装置内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洗、冲刷、消毒及养护作业,确保所有投放的垃圾桶(箱/坞)的标志清晰、数量完整、内外整洁、无污垢、无积水、无异味、无破损,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加盖、关门,不得敞露。如若必要时须使用抹布对垃圾桶擦拭去油渍。
7.3为了彻底杜绝垃圾桶(箱/坞)脏乱差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制定有效的、可行的、科学的垃圾桶(箱/坞)清洁和养护作业方案。
7.4合同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放的垃圾桶如有缺失或严重破损,应在2日内自行补充并重新投放到位。
8、公厕保洁与管理作业
8.1 采用专人保洁管理的方式对片区内所有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作业、运行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应达到一类公厕标准,具体如下;
(1)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
(2)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
(3)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
(4)蹲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5)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6)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
(7)公厕外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应放置整齐。公厕四周3~5m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8)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一类公厕内卫生保洁质量控制指标
序号 |
项目 |
标准(一类公厕) |
1 |
纸片(块) |
0 |
2 |
烟蒂(个) |
0 |
3 |
粪迹(处) |
0 |
4 |
痰迹(处) |
0 |
5 |
窗格积灰 |
无 |
6 |
臭味(级) |
无 |
7 |
苍蝇(只) |
无 |
8 |
蛛 网 |
无 |
8.2所有公厕必须免费对外开放使用,不得私自收取任何使用费用。如确实需要的,可以有偿提供卫生纸等有关物品,但物品清单、售价等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贩售时应明码标价,合法经营,否则视为私自收取费用,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3所有公厕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等运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计入投标总价;若发生公厕设施损坏的保洁公司需及时上报采购人。
8.4各片区现有公厕数量参考如下:
片区名称 |
现有公厕数量 |
位置 |
备注 |
新城区 |
3 |
水景公园内;上江菜市场;横浦村菜场边; |
|
老城区 |
24 |
大门菜市场;城中菜场里内;厅基二街;河滨公园;广场街;厅基四街;水利局大门西侧;公园山公厕1;公园山公厕2;城中路、城中北路;老车站边;建兴西路柴街边;塘北路(车站后);老街水闸门;01小区;安全街;美庄河、兴城街(万佳慧超市对面);残联前面;复兴路;东仓路塘北路;宫后陈菜市场;灵秀公园。 |
|
备注:以上各片区现有公厕数量仅供参考,合同范围以实际数量为准。合同期内,新增公厕一律纳入合同范围,费用不再增加,请各投标人报价时给予考虑。 |
9、环卫作业车辆、设备的日常清洁养护作业
9.1所有工具应进行定时定点的清洗作业,统一放置,统一管理,保持整洁;
9.2所有作业车辆每日出车作业前应做好清洁工作方可上路作业;
9.3所有车辆、设备标志清晰,外观清洁,无污垢、污渍、锈迹等卫生问题,不得悬挂杂物。
10、办公机构及场地建设
(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实施地成立分支机构以及环卫车辆停放场地的建设,以便接受和配合采购人的各项工作,且对群众随手拍或信访举报的保洁不到位的现象及时应对处理等。办公室选址在保洁区域范围内(如遇特殊情况要申报采购人批准)。办公场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放场地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环卫(车辆)机械设备停放配置方案及场地须报采购人备案;环卫(车辆)机械设备停放场地停放整齐,清洁干净以备检查。
(2)为保障员工福利及党建工作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分支机构(项目所在地)需在成立后60日内成立党组织或工会组织。
注:①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须到位待检;
②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投入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全部到位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③如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不在规定时间内到位,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扣除50%履约保证金。
11、餐厨垃圾收集作业
1、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单位如负连带责任,所产生费用在合同款中扣除。
2、定时、定点收运。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采购人可根据收运情况适当进行再次调整,确保不出现容器满溢现象),收运时间和频次由采购人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委托收运合同中予以明确。积极配合开展全县重大活动,节假日保持正常作业。
3、减少影响。餐厨垃圾收运从业人员在收运餐厨垃圾中,应当维护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作业区环境整洁,减少对产生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
4、全程车辆做好防护,禁止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5、餐厨垃圾收运的从业人员应当做到文明操作,规范收运,并确保人员掌握防止餐厨垃圾废弃物污染环境知识,在项目实施过中应要求服务人员加强劳动纪律,注重职业道德规范。
6、必须遵守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要求,所有废气、废水、废渣处置都必须达标,自行承担环保责任。
12、安全生产责任
作业人员及车辆驾驶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聘用,并应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中标人应组织对相关作业人员及车辆驾驶员的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在合同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3、勘踏现场
(1)、作业范围以实际为准,由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位置、道路等级、保洁面积、路面情况、公厕情况等以及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及其人员,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4、其他配合工作
无条件执行和配合采购人下达的其他保洁与垃圾清运等相关工作。
备注:绿化养护单位专项养护产生的垃圾的清理和运输不在服务范围内。
(四)规范作业要求
1、所有作业人员配证上岗,携带GPS定位设备。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缺岗、离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消极怠工,不得酒后作业;不得集聚闲聊,工期休息单次不得超过10分钟;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不得捡拾、买卖废品;不得擅自向责任区内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擅自收取费用的情况,当月考核不合格,同时依据情节严重性对承包人进行所收取费用的3-10倍金额的罚款)。
2、作业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得将垃圾、污水扫到、溅到行人身上,不得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窨井盖上,不得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道路绿地、河道等处,不得焚烧垃圾,必须运送至指定地点;清扫作业中不得漏扫、甩扫;责任区交接处清扫保洁过界10米。
3、作业车辆应配置定位设备和行车记录设备,标志应清晰,保持外观清洁,每日清洗后方可上路;垃圾收集清运车辆的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超速运输,不得悬挂杂物,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焚烧垃圾。
4、垃圾清运完毕,应打扫周边环境,做到人走地净。
5、作业车辆应经常检查,及时发现排除故障,不得带故障运行;洒水车作业时应适当控制车速、水压等,避免把水溅到路边的行人;所有车辆停放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6、清扫保洁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和自身实际作业标准建立相关台账,车辆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7、环境卫生人员必须穿着反光安全工作服、佩证上岗(证件上须附有人员照片、人员姓名、清扫路段等信息);作业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保洁车辆停放应地点适宜,不能太靠近车行线,车容应整洁;作业期间,人员必须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上岗。
8、清扫保洁时间内,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得将垃圾、污水扫到、溅到行人身上,禁止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窨井盖上,禁止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道路绿地、河道等处,清扫作业期间不得漏扫、甩扫;垃圾直接清运至地点,不得中途转运垃圾,不得焚烧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9、机械化作业车辆驾驶员须遵循车辆安全作业规定、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牌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10、制定应急预案及其他要求:根据制定并提交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在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保障工作,及时听从业主的指挥和调度;在每年6-9月份根据居民的纳凉习惯相应得延长清扫保洁时间;在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暴雨等),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五)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要求
1、规范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管理,与作业人员签订岗位职责承诺书,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制作作业人员花名册,标明人员姓名(照片)、岗位、负责区域、工作时段、社保缴纳、人身意外险等信息,花名册彩色刊印提交采购人考核时核对,各岗位人员调整时,须在当天上报,以便采购人督查。
2、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以及应急作业预案;制定企业内部管理方案(包括:服务质量规范及内部考核制度、人员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等),确保所有工作稳步进行。方案调整应及时上报采购人,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加强内部作业管理,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应加强作业管理,加强安全作业控制,项目管理人员应跟班作业,加强保洁巡视,做好巡视记录,每天检查员工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的时间、任务量等日常工作。
4、建立并规范作业台账,按规定建立规范、详细的养护作业台帐,做好养护工作量日报、月报及年报,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并协助调查、解决来电来信来访等问题。
5、严格落实一线作业人员年龄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本次项目所需的作业人员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所招聘的人员必须在规定年龄以内,优化作业人员年龄结构。
6、加强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文明作业教育。中标单位应定期组织所有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文明作业教育,不断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新入作业人员应安排合理的培训,以确保每个投入一线工作的作业人员具备合格的作业能力。
7、加强作业车辆管理,中标单位应加强作业车辆的日常管理,确保专车专用,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8、管理团队人员每日在岗,做好在岗签到和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