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及商务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一节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地方高等院校,位于马鞍山市湖西南路 369 号,占地281 亩,建筑面积约 11.8367 万平方米。
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为: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安全保卫服务,包括校园门卫管理、门禁系统管理操作、监控系统管理操作、消防控制系统管理操作、校园正常秩序维护和校园防暴恐、校园治安巡逻以及特殊时期与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等。
二、保安管理与服务内容、标准
(一)岗位设置:校区共设置保安岗位18人,其中:门卫岗12人;巡逻特勤岗位6人(其中1名巡逻特勤保安人员兼保安队长)。
(二)门卫保安。共包含2个校园大门、1个车辆管理出入大门。
1、主要工作职责:
(1) 完成学校大门正常交通秩序维护和上班、下班高峰期间大门口交通疏导;
(2) 规范操作门禁管理系统,按照规定完成门禁管理任务;
(3) 依据校园车辆管理规定,做好出入校园车辆的服务与管理,有效控制校外车辆进校,禁止出租车进校;
(4) 查验出门物资,做好非机动车和外来闲杂人员出入校园管理,对深夜出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盘查并登记;
(5) 实行“门前三包”,维护校门秩序与环境卫生;
(6) 负责实时查看监控室监控设备,掌握校内各处动态,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监控设备的操作,监控录像的调取等工作。
(7) 负责消防设施巡查维保,持相关专业证书上岗。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转,处理各种报警信号,操作消防设备,以便早期发现火灾,早期扑救。
(8) 负责校值班室和警务站的清洁和整理工作。
(9) 完成门卫其他的相应工作。
2、服务标准与要求:
(1) 各门岗24小时值勤。
(2) 门禁系统操作熟练,机动车辆进出校门秩序畅通,无违章违规现象;
(3) 对外来闲杂人员、非机动车辆、三轮车管控有力,门前“三包”任务落实到位;
(4) 队伍仪表整洁、装备佩戴规范,语言文明、服务热情,班次交接有序、工作日志完整清晰。
(三)巡逻保安:担负校园日常巡逻和消防安全巡查、治安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协助保卫处开展校园防暴防恐工作。
1、主要工作职责:
(1) 负责校园周边日常治安和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盗窃等校园安全隐患,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2) 负责校内机动车疏导,纠正违规行驶与随意停放车辆,高峰期在学校大门及重要路口指挥车辆有序通行;
(3) 为师生员工提供紧急求助服务,协助保卫处与公安部门处置校园内各类案件及突发事件;
(4) 积极配合保卫处完成阶段性专项治理任务,做好学校承办的各类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
(5) 有效制止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违法行为,取缔校内流动摊点。
(6) 其他涉及校园正常秩序维护工作等。
2、服务标准与要求:
(1)24小时双人校园治安巡逻,范围覆盖校园内所有主干道、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办公实验区、生活服务区,巡逻密度每小时不低于一次;
(2) 校园交通秩序良好,高峰期各大门和重点路段通行通畅,对外来闲杂人员和车辆管控有力;
(3) 校园治安“110”要保持在校园内巡逻的频度,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并根据校园治安状况适时调整巡逻路线。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发现情况要立即向110 值班人员报告。
(4) 接到出警指令,要立即赶赴事发现场。积极配合学校处理日常治安纠纷事件,应急处置2人以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接报警5分钟内);
(5) 校园内及校门周边30米内无摊点,无乱张贴宣传广告和随意发放宣传单页,无悬挂未经批准的宣传横幅;
(6) 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的安保工作有力有序。
(7) 队伍仪表整洁、装备佩戴规范,语言文明、服务热情,班次交接有序、工作日志完整清晰。
三、保安人员素质及装备要求
(一)招聘人员要求:
1、门卫保安人员要求: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学历,男女皆可,年龄50周岁以内,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无违法犯罪记录。
2、巡逻特勤保安人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年龄40岁以内,男性, 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身体健壮,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优先。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3、保安队长人员要求:素质要求同特勤人员,有3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者,其他条件可适当放宽。
4、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周岁以内,男性,身体健康, 体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管理能力、语言沟通表达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为保障校园安保队伍整体规范性和工作需要,中标供应商须在服务期内为本项目全体保安人员配发服装(夏、秋季每年各2套,冬季1套,配备作战皮靴1双)。保安服装样式及标识、编号按照采购人要求确定,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三)中标供应商须给特勤人员配备必要随身安保装备,确保每班次在岗特勤人员人手一部对讲机、配备两部(含)以上执法记录仪,每个门岗一部对讲机、配备两部(含)以上执法记录仪,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四)中标供应商须给保安队配备四人至六人巡逻车一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采购人再另行支付。
(五)学校开展大型重要活动时,中标供应商须保证保安数量满足采购人安保要求,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第二节 报价要求
一、报价相关要求
1、报价内容相关要求
序号 |
项目 |
核定数量 |
标准 |
单位 |
说明 |
1.1 |
★门卫保安 |
12 |
2000 |
元/月人 |
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每人每月2000 元 |
1.2 |
★巡逻保安 |
6 |
2300 |
元/月人 |
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每人每月2300 元 |
1.3 |
★岗位津贴 |
1 |
300 |
元/月 |
保安队长岗位津贴每月不低于300 元 |
2.1 |
★各类保险费 (五险) |
18 |
770.32 |
元/月人 |
1、依据《劳动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72 号《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1)2019 年马鞍山市社保缴费基数8 月份调整为 3017.01 元,单位社保缴费为 3017.01*25.4%=766.32 元/月/人 (2)大病险 4 元/月•人。 |
2.2 |
★节假日加班费用 |
9 |
28675.8 6 |
元/年 |
依据《劳动法》 及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 644 号),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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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1 月 1 日放假 1 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 3 天)、劳动节(5 月 1 日放假1 天)、国庆节(10 月 1 日、2 日、3 日放假 3 天)清明节(放假 1 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共计 11 天。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 号文件精神测算: (1) 全年节假日加班工资=全年人 员 工 资 ÷ ( 365-104 )*11*300%; (2) 按全员的 50%核算 |
2.3 |
春节、中秋节两节慰问费 |
18 |
|
元/月人 |
供应商自行测算,合理报价 |
2.4 |
意外伤害保险费 |
18 |
|
元/月人 |
★意外伤害险,赔付额不低于50 万元,供应商自行测算报价。 |
3 |
安保物资和装备:保安警具、安保装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服装(春夏秋冬服装、作战皮靴)、巡逻车、工号牌等 |
18 |
|
元/月人 |
1、服装(含大衣、雨衣、胶靴、作训服、电筒、电池、武装带、作战皮靴)按 18 人核定,安保装备按在岗特勤人员和门岗保 安人员配备。 2、配备四人至六人巡逻车一辆 3、供应商自行测算,合理报价。 |
4 |
其他未列明费用 |
1 |
|
元/月 |
包括办公费、电话、通讯费、办公自动化设备折旧费等,供应商自行测算,合理报价。 |
5 |
★合理利润、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服务中未列明费用 |
1 |
|
项 |
按不低于上述合计费用的 7%测算 |
注:(1)供应商须按不少于上述 1-5 项报价内容及测算要求进行报价测算,所报报价以元为单位,精准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价格分按 0 分处理)。
第三节 商务要求
一、进场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交接上岗。
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内由采购人每季度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另行制定),经考核合格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付款方式:合同款实行每季度一结,在中标供应商切实履行了该季度的全部合同义务后,中标供应商在每季度初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服务情况总结、正规发票原件等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向有关部门发放季度考核表,考评结束后于每月20号前支付上月的合同款。(结合考核结果及实际)。
四、保安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1、为加强对各学校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提高保安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形成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切实贯彻“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多样化育人”的保安管理总要求,学校依据工作要求,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及权重分配
季度考核:学校根据考核要求及日常检查结果组织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总分值为 100 分,合格分值为 85 分。考核打分每低于合格分一分,扣除保安服务费 2000 元,同时中标供应商必须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下个考核期不能达到 85 分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已签合同。
3、采购人本着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的态度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考核工作。
五、考核项目:
1、考核分数构成:服务单位监管部门(学校保卫处)考核分占总分 60%,学校相关部门考核分占总分 20%,学校师生随机问卷考核分占总分 20%。
2、考核内容:按照招标文件中设置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即分为对保安公司项目管理考核和派驻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考核组成。
3、考核表待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视合同具体条款合理制定。
六、违规处罚:
1、中标供应商违规处罚。学校保卫处将对安保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处以 1000 元/次罚金。
(1) 未按合同规定派足保安或未执行合同规定任务的。
(2) 派驻人员与提供的人员花名册不符;
(3) 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更换保安人员,对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
(4) 未及时配备派驻保安的统一服装及附属装备(含大衣、雨衣、胶靴、作训服、电筒、电池、武装带等)。
(5) 校园内发生盗窃案件,经认定与保安人员工作失责或失误有明显关系的。
(6) 发生其他有损学校形象或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的。
(7) 对学校指出的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整改的。
2、保安队员工作规范及奖惩:
(1) 文明执勤,认真履责,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 当班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值班不得睡岗;
(3) 着装与佩戴要求:保安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表规范整齐,特勤队必须配置作训服装;熟悉岗位职责和任务,熟练操作相关设施(设备);服务礼貌、热情、规范。巡逻必须带警棍、电筒等器械;
(4) 严禁当班饮酒和酒后上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立即换人;
(5) 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对工作安排拒不执行的立即辞退;
(6) 严格按照排班表执行,不得私自调班 ,做好值班记录;
(7) 不准接受师生及服务管理对象(如校内商户等)的财务;
(8) 私自动用学校财产,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
(9) 粗暴值勤,打骂师生,造成不良后果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10) 不得与学生(尤其女学生)纠缠不清,如有违背,立即换人;
(11) 交接班要清楚,交方交代清楚当班相关事宜,接方无疑问方可接班,一旦接班由接方负责;
(12) 遇到情况立即向保卫处汇报,不得缓报、漏报、瞒报,如因汇报延误造成后果, 视情给予相应处罚并予以辞退。
(13) 门卫在岗时不按规定检查离校物资出门证,导致学校物资流失,按照流失物资价值 10-50%赔偿;
(14) 保安队员工作认真,善于发现问题或处置得力取得成效,评比优秀的应给予100-300 元奖励;
(15) 抓获犯罪嫌疑人或为破获案件有重大贡献的队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500 元奖励。
保安违反以上(5)、(6)、(9)、(10)、(12)条款必须立即辞退,违反其他条款者,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以 100 元处罚,第二次警告并予以 200 元处罚,第三次立即辞退。
3、考核奖罚金处理:对于保安队员的奖励,由保卫处调查结果予以认定,书面通知保安公司,保安公司核定后由保安公司予以按标准发放,结果计入考核加分内容内。罚金由学校从考核的服务费中扣除,不再返还保安公司。
七、其他:
1、中标供应商严禁将承包的保安服务转包他人。
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保安人员。保安人员日常服务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及其它工伤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与采购人无关。
3、学校委派专人负责中标供应商日常工作的监管、协调、考核。
4、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如遇学校校园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采购人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供应商,合同相关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变更直至终止。
5、校园内发生偷盗现象,安保服务人员未履行职责予以及时发现和阻止,造成损失的, 由采购人直接在考核服务费中扣除中标供应商的相关费用。
6、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为供应商人员的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且视责任事故严重性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7、风险承担:
7.1 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工资、节假日加班费、福利等费用调整的风险,若因投标报价时未考虑的因素而产生的报价风险由其自身承担,并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由此增加的费用。
7.2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不低于马鞍山市相关文件标准支付工人工资等相关费用,若工资标准调整以及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期间费用不得调整。
7.3 采购人对个别服务范围的调整(若有调整,则按中标供应商的详细报价相应增减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