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1、任务与要求
(1) 服务内容要求
1.《景宁县十三五时期旅游业发展评估报告》
2.《景宁县文旅体“十四五”规划》(纲要)
3.《景宁县文旅体“十四五”规划》
4.《云中大漈景区提升策划》
5.《大均畲乡之窗景区提升策划》
(2) 服务要求和工作进度要求
1.服务要求
1.1景宁县文旅体“十四五”规划编制主要任务
1.1.1“十三五”发展主要成就;
1.1.2“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1.3短板与问题;
1.1.4“十四五”时期文旅体发展趋势分析;
1.1.5景宁县文旅体发展的背景、基础条件与环境分析;
1.1.6明确景宁县“十四五”期间文旅体发展的目标、定位、发展指标;
1.1.7提出景宁县“十四五”期间文旅体发展战略;
1.1.8优化景宁县文旅体产业产业结构及空间布局;
1.1.9明确景宁县“十四五”时期文旅体重点任务(含各类体系建设)、重点项目、重大工程;
1.1.10完善景宁县“十四五”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1.2云中大漈景区和大均畲乡之窗景区综合提升策划主要任务
1.2.1全面梳理云中大漈景区和大均畲乡之窗景区发展现状;
1.2.2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评定标准,对标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并相应提出对策建议;
1.2.3根据景宁“十四五”文旅体规划、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等要求,从全面提升景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文化效益的角度,对景区的交通、景观、体验项目、业态植入与布局以及配套服务等进行优化提升;
1.2.4着眼可持续发展与主客共赢,从制度建设、人才建设、市场营销、模式创新等方面对景区的运营管理进行优化提升。
2.工作进度要求
规划初稿:2020年11月底前
规划中间成果稿:2021年1月底前
规划最终成果稿:2021年3月底前
(3) 验收
十四五规划验收以景宁县政府通过审批为准。要求报告内容翔实、严谨、格式规范,并满足景宁县文旅体“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景区策划以景宁县文广旅体局组织验收为准。
(4) 项目成果提交
十四五规划分阶段完成规划大纲、初稿、送审稿,以满足各阶段讨论和评审的需要。景区策划分阶段完成初稿、中间成果稿、最终成果稿。
2、付款方式
提交十四五规划及景区策划编制的初稿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提交十四五规划及景区景区策划编制的中间成果稿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完成并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人员安排
1、 为做好相关统筹协调工作、顺利推进编制任务,应当按照采购条件成立由高级职称人员为负责人以及相关文化、旅游、体育、景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中高级人员组成规划编制项目组。
▲2、编制团队在景宁现场考察研究总时长不少于1个月的时间。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涉及的税收、人工费、服务费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都需包含在报价中。
2、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3、 有关“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姚亚,联系电话:0578—508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