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投标人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B4类评标办法)
5、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要求,本项目引入第三方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为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技术支持。
二、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半。
三、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共六大类14小项重点服务内容,同时,未来根据“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新要求,对服务内容动态调整优化。具体为:
(一)为“十四五”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服务。建立高层次专家库,能够多渠道获取国家、省“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和技术指导意见,结合全市达标规划编制,分析研判我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和难点,为谋划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目标、重难点任务、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服务咨询,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项工作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1.臭氧污染成因研究及技术解决方案。结合臭氧解析、源清单、VOCs组分分析、污染源等数据,提供全市臭氧污染达标技术方案。
2.夏季VOCs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利用相关仪器设备开展溯源,协助开展排查、监测、帮扶等服务。
3.柴油货车污染问题及技术解决方案。针对柴油货车污染攻坚的重点任务,提供技术方案,服务相关部门及相关基层单位开展治理。
(二)大气污染源精细排查服务
1.持续对大气污染问题开展动态分类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确认、汇总,提出整治建议,并对污染源治理效果进行持续跟踪。
2.定期提供污染源排查报告。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污染源排查基本情况,排查数量、类型、分布特点、主要污染物情况及后续整改情况等,并提出管控建议。
(三)全方位数据整合分析咨询服务
1. 专人实时监控国省市镇四级空气监测站点数据,形成问题发现、报告、预警及提供解决建议的闭环监控机制。
2. 整合监测数据、污染源数据、预报预警以及周边其他地市空气质量数据等多方面因素,定期和不定期对芜湖市大气污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技术方案或建议,形成空气质量分析报告、重点污染过程分析报告等技术报告。
3.服务县(市、区、开发区)、镇(街道)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需求,提供全方位技术咨询服务。
(四)培训服务
1.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等业务集中培训不少于6次。
2.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为县(市、区、开发区)及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帮扶和培训服务。
(五)绩效评估服务
1.为地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等业务工作的各项措施方案、办法、指南、清单、规划等的制定提供技术咨询,并对可行性、科学性进行技术评估,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各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提供绩效评估。(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第四方,不另行追加费用)
3.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评估,根据需要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提供技术支持。
4.对重点企业开展绩效分级评估,为制定差异化管控政策提供技术评估服务。
(六)为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气候变化等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四、评价指标
(一)PM2.5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二)空气优良率完成考核目标或以2019年为基础,逐年提高(其中,2020年完成蓝天保卫战规定的目标);
(三)待“十四五”上级考核规定确定后,可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动态更新评价指标。
五、工作成果
(一)污染源排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日报(1份/日)、月报(1套/月)、季报(1套/季度)、年报(1套/年)。
(二)空气质量分析报告:日报(1份/日)、月报(1套/月)、季报(全市1份/季度)、年报(1套/年)。月报中应包含国控站点的分报告,年报中应包含省控站点的分报告。
(三)污染天气过程分析报告:根据实际污染发生情况提供。
(四)绩效评估报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
(五)服务期间形成的培训、技术方案、模型等资料。
六、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服务团队包括驻点团队和专家顾问团队。
2.驻点团队总人数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1名),所有人员均需常驻芜湖市办公。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气科学或环境科学与工程(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专业博士学位,且具备高级职称,具有至少1年地市级大气污染防治咨询服务经验。
除项目负责人外,驻点团队中具有大气科学或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或化学类等专业的本科或以上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硕士不少于1人)。至少有4名人员具有不少于1年的地市级大气污染防治咨询服务经验。
3.专家顾问团队不少15人,其中高级职称(或相当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10人。
七、付款方式
项目控制价350万元。合同签订后,付款中标价的35%;完成2020年工作目标任务并符合评价指标后付款中标价的35%;服务期满后,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评估,完成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符合评价指标后,付款中标价的30%。
八、质控措施
若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存在评价指标不符合的情况,2020年、2021年分别扣减中标价的2%,并不予补回。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1 |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技术服务项目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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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项目 |
1 |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技术服务项目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