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目的地 |
1 |
血液透析机3 |
10套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
2 |
技术资料 |
全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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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序号 |
招 标 规 格 |
投标规格 |
1.1 |
设备用途:用于血液净化治疗,治疗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具有血液透析、单纯超滤、序贯透析多种透析治疗模式,可使用碳酸氢盐干粉筒或浓缩液进行透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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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设备数量1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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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透析模式:碳酸盐/醋酸盐/单超透析模式,适用各种配方透析液,可用碳酸盐干粉/浓缩液,可连接中心供液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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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人机交互≥12 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器,触摸屏操作,中文操作系统,治疗、调校、维修界面等全部为中文显示参数显示:可实时图文显示参数,包括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透析器血液入口压、总电导度、碳酸氢盐电导度、温度、透析液流量、血流量、超滤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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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超滤曲线:可进行可调超滤曲线治疗,可选择线性或梯级自动调整程序设定任意曲线,并可预存≥8 条曲线 浓度曲线:可进行可调钠和碳酸氢盐曲线治疗,可选择线性或梯级自动调整程序设定任意曲线,并可预存≥8 条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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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超滤系统:采用复式泵加脱水泵容量式平衡与超滤控制系统。采用精密陶瓷泵体、耐磨损、耐腐蚀,透析液连续提供,能达到零超滤,同时采用电极不间断的监视泵和电磁阀的工作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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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透析液过滤:标准配备透析液过滤器组件,透析液过滤器可截留、吸附细菌和内毒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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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消毒方式:具备药液消毒和热消毒方式,5 种自动运转程序可选,可任意更改,热水柠檬酸消毒温度最高可达到 95℃,消毒、脱钙一体化完成时间 35min,消毒完成后可根据需要选择自动关机、预设、自检三种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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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后备电池:具备断电状态保存功,任意时刻恢复供电可恢复至断电前的治疗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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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通讯组件:标准配置通讯组件RS232,可连接透析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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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配置血压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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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动脉血泵:设置范围:40—600mL/min 泵前动脉压:测量范围:-300—+300mmHg; 透析器血液入口压:测量范围:-200—+735mmHg; 静脉压:测量范围:-200—+500mmHg; TMP:测量范围:-100—+500mmH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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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空气检测器:方法:超声波;检测位置在静脉壶下管路,对静脉壶尺寸无特定要求,最高检测精度可达到 0.0005ml,防止气泡进入体内,同时具备血液判别器,避免引血上机时意外失血,确保治疗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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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漏血检测器方法:光电式红绿双色光检测,具有污染补偿功能,可尽量避免假漏血报警, 精度:≤0.35mL/min。肝素泵:设置范围:0.0—9.9mL/h;快注功能:10.0—1500mL/h;注射器类型:10、20、30mL 均可用,可设定停止时间,肝素泵有自动注入和追加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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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脱水速度:设置范围:0.0—4.00L/h 脱水精度:±30mL/h 或透析液流量±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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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透析液流速:设置范围:300—800mL/min,任意可调 透析液温度:设置范围:34—40℃,可实时监测及可调,并设有超温保护装置 透析液压:测量范围:-600—+600mmHg; 碳酸氢盐浓度:测量范围:2.0—8.0mS/cm 透析液浓度:测量范围:10.0—20.0mS/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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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配液方式:先吸B 液后吸A 液,有单独的 A、B 浓缩液泵,B 液浓度误差更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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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信息记录:具备装置的设定、报警、操作信息记录功能 报警提示功能:360°可视外部独立四种颜色报警指示灯,具有声光报警指示 人体感应:采用红外遥感技术,自动感应操作人员的靠近点亮屏幕,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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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质期
▲1.1保修期3年,终身维修。
1.2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方式
2.1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款。
3.售后服务
3.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卖方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买方。
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4.技术支持
4.1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
5.培训
5.1卖方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卖方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安装调试
6.1安装地点: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6.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卖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投标方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6.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买方需配合的内容。
6.6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
7.验收
7.1.供货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买方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卖方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7.2.验收费用由产品供应商负担。
8.交货
▲8.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8.2交货地点: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9.报价方式
9.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