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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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0200000114430 发布时间:2020-10-20 文档页数:87页 所需下载券:10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根据中标价格平均到每个月,根据当月考核情况(扣除督查考核处罚款和核减经费),在下个月上旬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

2

服务地点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内

3

服务期限

1+X(X≤2)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满足相关续签条件,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金额不变,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 2年。

二、 项目概况

辖区8村(居)35个村庄推进常态化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村庄的塘坝沟渠漂浮物日常打捞;村庄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日常管护;房屋已征收但项目未进驻地块开展日常监管和垃圾清理;对12.52万平方米的村村通道路进行常态化清扫以及道路两侧垃圾清理;村庄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日常管护;园区11座公厕的日常管护;汤河(半汤大道大桥-战前村山咀前桥)约13.65万平方米的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部分建筑工地、园区部分居民小区、部分企事业单位以及主次干道垃圾桶生活垃圾清理清运。

三、服务需求

(一)采购服务内容及范围

作业范围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街道办事处下辖的村居,包括区域内村村通道路(道路边各外延20米)、村组道路以及视线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收集、清运、保洁;村庄塘坝沟渠以及村村通道路沿线塘坝沟渠水面垃圾打捞;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的垃圾清扫、清理、收集、保洁、清运(村庄四周外延50米);园区部分主次干道、部分单位、部分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及村庄(垃圾桶、果皮箱)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村庄乱倒的建筑渣土、装潢装修垃圾清理;责任区域视线范围“牛皮癣”清除;村庄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日常管护;已征收项目未进驻地块的日常巡查和乱到垃圾清理;汤河水面清理保洁;园区公厕日常管护等。清理的所有生活垃圾全部送往巢湖市万山垃圾处理场或巢湖市废弃物处理中心或半汤垃圾中转站(根据巢湖市主管部门统一要求)集中统一处理。(具体界限范围以采购人确定为准,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项目清单

  1、鼓山村委会

(1)村庄:

上王、下王、鲍田埠、鼓山易、山根、月牙塘、腰村

(2)村村通道路:

上王--山根--腰村:道路面积21000平方米。

  2、岠嶂社区

(1)村庄:       

楼孙村(一队、二队)、马场岗。

(2) 村村通道路:无

(3) 已拆迁未使用地块:庙湾、李柯陈

  3、力寺村委会

  (1)村庄:

小李(一队、二队)、朱陶、松科刘。

  (2)村村通道路:

  岠嶂山路(北外环--山路转弯处):道路面积22500平方米;

  村部--朱陶--松柯刘--龙泉路口:道路面积5250平方米。

  (3)已拆迁未用地块:东李、岳庄

  4、半汤社区

(1)村庄:

冷泉王(一队、二队)、姚岗

(2)村村通道路:

半汤垃圾中转站---金山路:道路面积4800平方米。

龙泉路---冷泉王村:道路面积3000平方米。

(3)已拆迁未用地块:大扎、小扎、柯孙村

  5、温泉社区

(1)村庄:

育才新村、小圩新村

(2) 村村通道路

学院路---学院西门转弯处:道路面积1800平方米。

  6、战前村委会

(1)村庄:

下帅、宋咀、山咀(一队、二队)

(2)村村通道路:

亚父路(高铁大桥--原倪翟村路):道路面积18000平方米;

亚父路---山咀:道路面积5400平方米;

下帅村--花园路:道路面积4200平方米。

(3)已拆迁未用地块:保兴集、倪翟

  7、汤山村委会

(1)村庄:

大奎、下倪、邹庄、曹坊。

(2)村村通道路:

大奎村口---巢含交界处:道路面积16800平方米。

(3)已征收未拆除地块:小奎、新庄、倪黄、卫村

  8、汤卞山村委会

(1)村庄:

元庄、界石铺、上丁、孙大村、方庄、林庄、景林新村、景坳郑

(2)村村通道路:

龙泉路口---上丁村:道路面积4500平方米;

卞山路---景坳郑:道路面积4400平方米;

巢宁路口---元庄:道路面积4100平方米;

景坳郑---贾湾小村---景林新村:道路面积9450平方米。

(3)已拆迁未使用地块:白鹅刘

9、园区公厕

(1)鼓山党群活动中心公厕(鼓山村部旁);

(2)法治广场公厕(法治广场内);

(3)核心价值观广场公厕(岠嶂社区旁);

(4)古半汤雕塑公园公厕(古半汤雕塑公园内);

(5)原高速入口东侧小游园公厕(小游园内);

(6)冷泉街旅游公厕(冷泉街停车场内);

(7)名仕嘉园公厕(渡江路32号巷内);

  (8)琥珀新天地公厕(紫薇路与琥珀新天地支路交口);

(9)半汤华府西侧体育公园内公厕(高铁桥下)。

(10)华阳路垃圾中转站公厕

(11)丽晶华庭公厕(渡江路与金湖大道交叉口)

10、水面

村庄的塘坝沟渠水面;汤河(半汤大道大桥---战前村山咀村前桥)水面面积136500平方米。

11、生活垃圾清运

  村庄、村村通道路沿线、温管会、附中、地质疗养院、工人疗养院、武警预备役、北大未名、东风标致、惠风别克、顺达起亚、双城电缆、鼎力铁塔、齐天文具、南峰包装、瑞昌电器、医疗机械、冷冻厂、印刷厂、电表厂、橡胶厂、廉租房、融捷厂、盛达包装、油漆厂、金美达、电子厂、注塑厂、铁塔厂、海驰房车、东风悦达起亚、交通修理厂、再生资源厂、伟业玻璃、为民玻璃、新星服饰、莱德服饰、亚能电力、世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动漫城、希安琦玩具厂、加气站(金巢大道)、简爱、维尔服饰、中辰药业、远洲豪庭大酒店、加油站(酒店旁)、宾悦修理厂、欧亚汽车城、亚夏汽车城、正威、鼎力、南峰、聚源机械、君子兰、胡岗小学、中心小学、岠嶂社区、加多宝、凯航包装、大理石厂、高速公路管理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半汤敬老院等单位;花园小区、岠嶂华庭、西山雅居、琥珀新天地等居民小区;部分建筑工地;半汤大道、巢宁路、金巢大道、玉泉路、濡须路、紫薇路、渡江路、金山路、秀湖路、花园路等41条主次干道两侧垃圾桶垃圾清运。

三、机械设备人员配备要求

(一)、机械设备配备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参数、规格要求

 

推荐品牌

 

单位

 

数量

 

 

 

1

 

8T压缩式垃圾清运车

 

 

 

中联重科、福建龙马

1

2

 

 

3T压缩式垃圾清运车

中联重科、福建龙马

3

3

 

8T洒水车

中联重科、福建龙马

1

1、机械设备配备要求

(1)8吨压缩式垃圾运输车1辆,3吨压缩式垃圾运输车3辆,8吨洒水车1辆,所有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否则一切责任自负),所有车辆必须已购或中标后新购,已购的必须是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采购的车辆, (日期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投标文件提供车辆购车发票及行驶证扫描件,中标后提供原件备查),中标后新购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合同签订后正式进场前配备到位可正常使用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

(2)垃圾收集清运距离为50KM。8吨压缩式垃圾运输车直送巢湖市生活垃圾处理厂,3吨垃圾运输车送半汤垃圾中转站,经压缩集中转运巢湖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如遇汛期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垃圾运输车全部直运巢湖市垃圾处理厂)。上述设备为最低数量要求,不得减配,投标供应商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但合同履约时不得以此另行追加费用,投标时须充分考虑此部分风险。

(3)鼓励使用推荐品牌,不作强制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为单独配置,不可用于其他项目。

2、人员配备要求

  不少于7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常驻现场且公司直接调配);垃圾车驾驶员5人;公厕保洁人员11人(1个公厕配备1名保洁人员,要求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公厕保洁工作),环卫保洁工人58人(除公厕保洁人员外,拟派人员须身体健康,能胜任环卫工作,男性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大于55周岁)。

上述人员为最低配额人员数量要求,不得减配,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人员,但合同履约时不得以此另行追加费用,投标时须充分考虑此部分风险。

四、环卫人员作业规范

  1、环卫作业人员需按规定着装,早上和夜晚要穿闪光服,其他作业时间要穿环卫作业服装,不许有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清扫保洁时不扬尘、不扰民,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

  3、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不许有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4、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不打人并及时汇报。

  5、环卫作业人员负责清扫机械清扫不到的死角、绿化带,突出人行道、慢车道、环卫设施管护等。

6、环卫作业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做到文明作业、安全作业,

五、作业质量要求

(一)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1、道路见本色,生活垃圾等清理及时;

  2、保洁路牙时要站在路牙下依次顺序作业,确保视线范围内无垃圾;

  3、清扫垃圾、随扫随清,禁止往雨水口、绿化带中倒垃圾;

  4、绿化带保洁:绿化带和绿化带甬道内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筐、箱、盒、袋等污物;绿化带内外花草树木无挂带污物;绿化带内果皮箱无满溢,周围无污物,保持桶体整洁;清扫出的污物立即清运,不得在绿化带外堆放暴露;清扫保洁作业时文明操作,不得损坏花草树木;季节正常落叶影响环境等情况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清理。

  5、严禁将粪渣倒入雨水管线内,严禁将垃圾扫入窨井,严禁将垃圾倾倒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严禁机械清扫车扬尘作业。

  6、村村通道路一天2次清扫,及时清运各类垃圾、路边堆放的树枝、秸杆、杂草、土砂石堆等杂物,道板砖上无杂草、青苔。 逢检查及重大节假日全天保洁。如遇突发道路路面污染时,要立即清扫干净。

 (二)垃圾桶、果皮箱保洁管理标准

  1、村庄、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240L标准垃圾桶、果皮箱每日至少清理2次以上(含每天擦洗一次)。不得出现连续2日同一处污迹未清除;垃圾即满即清,满桶、满箱不得超过0.5小时;

  2、必须每日对村庄、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标准垃圾、果皮箱进行巡查,如发现倒伏、损坏,影响使用和观瞻,1小时内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3、标准垃圾桶(果皮箱)应加盖密闭,周围地面无抛洒、无存留垃圾、无污垢、无积水、无臭味。

  4、小型垃圾桶保证桶内无积水、外表干净整洁,放置位置合理。

(三)“牛皮癣”及小广告、条幅、废旧广告牌拆除作业标准

  1、“牛皮癣”清理范围。承接区域内所有的“牛皮癣”清理作业,包括:村庄、道路两侧及道路出入口外沿的建(构)筑物立面、店铺(卷闸门)、围墙(门)、车行道和人行道路面、桥梁、路灯杆、栏杆、路灯控制箱及底座、配电箱、电线杆、有线电视线杆箱、电缆线杆、宣传栏、邮箱、废物箱、垃圾箱、交通信号路灯杆、交通隔离栏、行道树等。

  2、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在发现3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做到同色覆盖,规范涂抹。

3、沿路视野范围内的破损店招、小广告、破旧横幅、废旧广告牌发现后及时拆除。

(四)村庄卫生保洁作业标准

  1、保洁人员每天按时上户收集垃圾或将垃圾容器(桶)的垃圾就近送往垃圾集中点。

  2、保洁人员每天对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塘坝、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的裸露垃圾、塑料袋、果皮、纸屑、烟蒂、玻璃、饮料包装盒(瓶)等垃圾进行清理、收集、保洁,要做到勤走、勤看,不留死角。

  3、垃圾集中点、垃圾桶垃圾,每天至少收运一次以上,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运实行“桶装车载”、密闭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不抛、洒、滴、漏。

  4、垃圾桶、果皮箱应摆放整齐,垃圾桶、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每周至少擦洗一次,保持干净整洁;垃圾集中点、垃圾桶周围无杂物、无零星垃圾堆放,做到车走地净。

  5、生活垃圾每天及时送至万山垃圾处理场或中材垃圾焚烧点或半汤垃圾中转站,严禁裸露堆放,严禁焚烧垃圾,严禁随意倾倒垃圾。

  6、及时清理乱倒的建筑垃圾、装潢装修垃圾。

  7、“牛皮癣”清除要做到即现即清,同色、规范覆盖,不留痕迹。

  8、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道路沿线路肩杂草进行清理。

 9、机械、车辆因发生故障等原因致使不能正常运转时,乙方应及时调配,确保垃圾及时收运。

 10、根据实际情况对正常落叶影响环境卫生的要及时清理转运,每年对村庄内生长的杂草至少清理2次。

  11、应积极配合街、村开展乱堆乱放集中整治工作。

 (五)水面保洁标准

1、负责清理河面漂浮物、白色垃圾等脏物、杂草;

2、负责协助拆除拦河网、迷魂阵、大尊等捕鱼网具;

3、将清理出来的杂物运至垃圾专用堆放点,不得再次乱倒;

4、清除圩堤杂树,保护草皮;

5、负责保持圩埂清洁,不受垃圾污染,发现垃圾时及时清理;

6、河边岸坡无纸屑、杂物、白色垃圾等;

7、发现两岸大堤上有开垦种植农作物、乱建乱堆等现象时应及时上报,配合处理。

(六)公厕作业标准

1、确定专人管理,做好日常服务。

2、公厕周围要保持干净卫生。

3、公厕室内要保持无积水、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和杂物。

4、做到大便池无积粪,小便器(槽)内不积尿液、无尿垢、无杂物,墙壁、顶棚、门、窗干净整洁,无浮尘。

5、要经常进行卫生消毒、定期进行灭鼠、灭蟑。

6、室内水电损坏(老化)应自行维修,确保灯明水通。

7、加强维修维护,保证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8、公厕内纸篓、垃圾桶、洗手液、厕纸等要配备到位,并做到打扫及时,确保干净。

(七)清扫保洁作业时间:

1、“村村通”道路保洁(公园、停车场)早晨7:00前,下午14:00前必须彻底各清扫一遍结束,然后再行细致保洁。

冬春季:上午6:00—12:00,下午12:00—17:30

夏秋季:上午5:30—11:30,下午11:30—18:00

2、村庄、村内道路及其他区域实行一班制

冬春季:上午7:00—11:00,下午14:00—17:00

夏秋季:上午5:30—11:30,下午14:00—18:00

3、公厕开放时间:

冬春季:6:30--22:00;夏秋季:6:00--23:00.

上述各时间逢检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根据采购人要求适当延长。

六、公厕服务需求

 1、公厕在适当的位置设置规范、完正无损的公共厕所指引牌、标志牌。

2、保洁工具整齐存放在不显眼的位置或存放在工具房(箱)内,不得将保洁工具放在便器、洗手盆或门前。

3、管理人员工作室保持整洁美观,管理房(工具间)物品摆放有序,整洁无杂物。桌椅板凳、电水壶、水瓶、电风扇等管理房(工具间)物品按采购人要求由中标供应商统一购买配置。

4、供洗手用的水龙头不得占用于保洁作业。

5、公厕设施完好,隔板、窗栅、门窗玻璃无破损;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冲水设备等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无障碍公厕通道畅通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异味。

6、公厕内、外墙整洁,墙面光洁无破损、污蚀、渗漏;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五乱涂乱画。公厕内洗漱器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整洁。

7、公厕内地面光洁,无积水。

8、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粪迹,无堵塞。洁净见底。

9、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无明显臭味;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10、公厕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周边视线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以及乱堆杂物。

11、公厕化粪池盖密封,无缺少、破损现象;化粪池清掏及时,粪水不得外溢。化粪池周围场地保持整洁,无蝇、无恶臭。

12、化粪池清掏作业时应保持清洁卫生,无遗撒粪便、池渣。

13、粪便运输车辆应密封,车辆整洁,闸阀严密,无破损和滴漏。

14、公厕管理保洁人员违反以上规定,按督查考核相关规定给予处理,严重的责令中标供应商予以辞退。

15、公厕结构维修费由发包人承担。蚊香、檀香、灭蚊灯等用品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6、人员配备要求:1个公厕配备1名保洁人员。要求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上述人员为最低配额人员数量要求,不得减配,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人员,但发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17、中标供应商负责公厕水电费的及时缴纳,确保公厕正常使用。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在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服务单位。

2、中标供应商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发包路段现有环卫工人。

  3、中标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园区单位或村庄的生活垃圾清运量增加或减少,总承包经费都不变。

4、房屋征收村庄,虽房屋已拆除,但没有项目进入,该村庄保洁员暂不进行核减(按照1个村庄保留1个保洁员,两个村民组的村庄核减1名保洁员),中标供应商负责拆迁地块的日常巡查和垃圾处理工作。待项目正式进驻动工之日核减该村庄保洁员。

5、公厕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计算月度管管护经费(依据人员最低工资、社会保险、以及公厕日用品及管理服装等费用的平均数进行测算)

6、中标供应商要及时到巢湖市自来水公司办理相关洒水车用水证明,及时缴纳水费,确保洒水车用水正常。

7、中标供应商要购置数字城管专用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数字城管发现问题的整改、回复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问题整改。否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中标供应商要全力做好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四分”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集中清运至采购方指定的处理场所。

9、中标供应商要根据安徽省、合肥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要求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村庄垃圾桶,做到应放尽放。同时及时购置垃圾桶,对村庄破损垃圾桶的第一时间更换。

10、中标供应商购置的所有燃油车辆,配备的人员,须为本项目单独配备,不得用于其它项目,不得使用黄标车,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后正式进场前将投标文件中需求的机械车辆设备配备到位,采购方有权检查购车发表、车辆登记证等原件,如弄虚作假或逾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在安巢经开区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须在合同履约前7个工作日内将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提交采购人核实。项目管理人员每天按时在采购人认可的地点办公,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和作业服务工作。

  12、中标供应商进场后的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内,每月考核均低于90分或合肥市农村垃圾治理考核中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3、中标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与作业服务人员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其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或劳务合同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交采购人备案。中标供应商每月上旬必须把上月工人的真实工资发放表报至采购人(采购人将走访环卫工人现场核实发放情况)。如发现工人工资低于巢湖市市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1280元/月·人),采购人将在月承包经费中直接扣除差额部分。如出现连续两个月拖欠工人工资、加班费等费用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4、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收集清运并送往巢湖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或半汤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垃圾不得焚烧;每发现一处焚烧垃圾按2000元给予处罚;

  15、中标供应商须在开始履行清扫保洁服务前将全部环卫车辆与设备按采购人的要求统一喷绘采购人设计的环卫车辆与设备标识,并为每部环卫作业车辆装配带有摄像装置的GPS定位系统,系统后台必须纳入采购人统一负责管理,摄像装置和GPS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有故障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必须维修完好,若2日内不能维修完好或发现人为损坏的一次扣除中标供应商2000元,以此类推。中标供应商未安装GPS追踪仪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GPS追踪仪的设备和安装费,中标供应商须在10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16、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安巢经开区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服务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运营服务方案》,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每条路段、村庄的人员配备、环卫车辆配置、环卫设施的维护、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程序、垃圾收集方式、机扫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迎检预案等。

17、本次招标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满前七天内应与后期接收单位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18、中标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管理机构且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日常运作规范。

19、本次招标项目影响重大。在招标过程中,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而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致使本项目重新招标或中标无效的,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在缔约和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上报招标监督部门,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

 20、中标供应商进场后初次垃圾集中整治治理必须在进场后一个月内完成,费用含在报价中。

 21、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否则采购人将终止合同的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2、合同期满后,且承包期内无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将在承包期(含续签)满一个月后提出申请,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

八、业务管理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严格遵守《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巢湖经开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关于农村生活治理有关要去规定。

(二)中标供应商的项目管理人员要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工作时间内中标供应商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巡视,并定期不定期对环卫作业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三)作业人员管理

1.按要求着带有安全标志的服装作业,着装整齐;

2.按要求挂牌作业;

3.按作业规范作业,不得出现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等违反作业规范行为。

(四)垃圾收集清运管理

1.本项目范围内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至半汤垃圾中转站或巢湖市垃圾处理场,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

2.运输工具车车容要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标识应清晰,运输垃圾应密闭,无泼洒滴漏;

3.垃圾收运过程中,不得出现散装垃圾和垃圾落地堆放、撒漏、三轮车超载、车貌不整洁等现象;

4.桶装垃圾不得出现满桶、垃圾桶不密闭、桶边周围脏乱差等现象;垃圾桶及时清洗,隐蔽、归位;

5.环卫人员不得焚烧垃圾;

6.辖区内不得出现垃圾积存现象。

(五)不可预见工作

1.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中标供应商应成立应急小分队20人,遇专项任务保障时,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工作。中标供应商准备的应急分队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建筑垃圾清理,偷倒垃圾清理工作。中标供应商每天对中标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及时告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立案后,由中标供应商在2小时内清理完成。本次清理费由偷倒垃圾责任单位支付,采购人负责协调落实;未发现偷倒责任人,清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清理的垃圾应按要求送至规定处理场。

3.清扫碎纸屑要仔细检查是否有残留未燃放的小鞭炮或正在燃烧的爆竹纸屑,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遇爆竹纸屑残迹较难清理的,在30分钟后到达现场进行清理,安排高压冲洗车进行有效冲洗。

4.对安徽巢湖经开区城管局设置的季节性瓜果摊点的瓜果皮垃圾要及时清扫和清理。

5.对混凝土搅拌车、建筑材料、车轮带泥、交通事故等造成路面污染要及时清理。有责任单位的由采购人查处并协调责任单位支付清扫保洁、冲洗经费,查无责任单位的按要求清理,清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暴雨污染路面、铲雪除冰、防汛救灾期间,中标供应商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扫保洁。除污染特别严重情况,暴雨结束后2小时内应将道路清理完毕。针对强降雨天气后道路产生严重淤泥现象,中标供应商应在10分钟内将应急小分队调到现场清理淤泥和杂物,不得因雨水口被杂物堵塞造成排水不畅现象;冬季降雪期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按照铲雪除冰应急工作预案,提前准备人员物资,确保人手一把铁锹,在接到任务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道路范围内无积雪。

8.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处理等中标供应商要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处理。采购人要做好督查并及时回复。

(六)安全责任

1中标供应商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中标供应商负责对环卫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安全作业。

3.承包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动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中造成的安全、责任等事故,事故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合同续签及合同期管理

1.本次服务期限为1+X(X2)年,年度平均考核不低于95分(含95分),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采购单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出现一次未按时招标文件约定发放工人月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且采购人可以使用履约保证金代发中标供应商所拖欠的工人工资,采购人支付相关款项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十日内补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未及时补交的,采购人可以从应付中标供应商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中标供应商应当补交的履约保证金。

4.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引起群体上访事件或劳资纠纷案件败诉或歇工事件的,采购人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供应商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中标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合同款按时间进度、检查考核结果按月核拨(检查考核奖惩同时在该费用中兑现)。

九、督查考核

1.组织机构 该项目督查考核由安徽巢湖经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日常监管由半汤街道办事处及下辖各村居负责。

2.考核依据 考核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合肥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安徽巢湖经开区相关文明创建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文件标准等为依据,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

3.考核内容

3.1 道路清扫20分;

3.2 垃圾清运25分;

3.3 日常保洁20分。

3.4环卫管理10分。

3.5公厕管护25分

注:采购人根据运行情况有权调整以上分值比例。

4、 考核方式

分为周督查(专项督查)和月度考核。(周督查参照月度考核评分细则进行罚款。)及时编发周督查和月度考核通报,罚款在月度承包作业经费中扣除。(采购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罚款方式进行调整。)

5.考核评分细则

月度考核在每个村居随机抽取1个村庄和在公厕中随机抽取2个公厕作为检查样本点。在承包期内如村庄征收完的村居,将不作为月度考核样本点。具体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

6.考核运用

6.1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不扣承包经费。

6.2当月考核得分在90分至95分(不含95分)之间的,按100分计算,每扣0.1分扣罚中标供应商当月承包经费200元,依次叠加。

6.3当月考核得分在80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间的,按100分计算,每扣0.1分,扣罚中标供应商当月承包经费400元,依次叠加。

6.4一年内累计3个月每月得分低于90分的,扣除履约保证金,记入不良记录。

6.5当月考核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解除承包合同,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6被国家、省、合肥市媒体曝光,确属本职工作失误或失职,分别在当月总分中扣5分、4分、3分、2分。

6.7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众反复投诉或被上级批评的,在当月总分中扣2分。

八、报价要求

1、投标供应商以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费用为基准进行报价,具体项目服务起始时间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2、投标供应商应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和特点,便于报价。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考虑初次整治工作量的风险,初次整治治理费用均已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3、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所用工人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保等)、管理费、施工费、服装费(四季服装)、办公费、交通费、车辆和设备使用折旧损耗及维护费(垃圾车、扫把、保洁材料、橡皮棍、手电筒、对讲机等)、消耗品、油费、通讯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中

(1)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巢湖市市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人),如中标供应商不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给每位工人,采购人将从月承包经费中直接扣除差额部分。

(2)供应商在商务标报价中时必须考虑为所聘用的全部人员购买社保,社会保险国家相关(城镇职 工险)规定执行,如在中标后发现未购买时,将督促中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如拒不缴纳的, 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3)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017.01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 元/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 (五险) 企业缴纳费用 (缴费费率:23.3%) 组成为: 养老保险 16%、 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6.4%。

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 8%、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2%。

5、投标报价按人员费用、机械设备费用、材料费及为完成本项目所支出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税金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投标报价中。(注:未发现的投标遗漏,视同此遗漏已经包含在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不得增补。)

6、承包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需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标准、社保待遇等政资性费用时,中标供应商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无偿给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追加经费。

7、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增加作业人员,延长作业时间,所需要费用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

8、不可预见问题的经费预算均已含在报价中,主要是指解决环境管理作业过程中不可预见问题所发生的经费,为各类突发污染环境清理(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纸屑的清理、季节性树叶等垃圾清理、渣土路线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处理等采购人指派的管理工作)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事件。

9、投标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其税金可按企业自身模式进行计算:

①当投标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时,供应商其税费税率应为6.72%;

②当投标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供应商其税费税率应为3.36%;

③投标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投标文件必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有效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导致投标无效。

④当投标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若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由本项目产生的月收入额或季度收入额符合免征税费条件时,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有效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和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一律不予认同。

附格式:

关于企业免征税费的承诺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投标,现郑重承诺:我单位由本项目产生的月收入额或季度收入额符合国家免征税费条件,故在本项目中税费按“0”计取;若我单位在实际经营纳税时,由企业自身经营状况使本项目产生任何税费,均由我单位自身承担。

我单位以上承诺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将无条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⑤投标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税费一律按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乘以符合自身条件的税率;不允许分项报价乘以税率四舍五入后相加合计,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0、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

(1)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单位:元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75

1280

12

1152000

B

社会保险

75

1034.75

12

931275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40320

 

小计(A+B+C)

2123595

D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142705.584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266300.58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75

1280

12

1152000

B

社会保险

75

1034.75

12

931275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40320

 

小计(A+B+C)

2123595

D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71352.792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194947.79

备注: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附表:公厕日用品及管理服装等费用(不可竞争,投标人不得降价投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费用测算

最高限价:年费用小计(元)

1

公厕用纸篓、塑料袋、洗手液、防滑垫等劳保用品

11

11座*200元/座 *12月

26400.00

2

公厕日常维修维护费(水龙头感应器、下水管道堵塞等所有的设施设备)

11

11座*300元/座 *12月

39600.00

3

公厕管理员服装费(春夏秋冬各一套/人)

11

11 人*500元/人

5500.00

最高限价:合计(元/年)

71500.00

 

(2)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各包项目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及其他项(公厕日用品及管理服装等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及其他项(公厕日用品及管理服装等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且符合免征税费条件时,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有效证明材料和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一律不予认同。

(4)“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及其他项(公厕日用品及管理服装等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

九、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内,如中标供应商有如下行为的,采购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不得提出任何条件和异议。

(1)合同签订后正式进场前未能配备到位可正常使用符合要求的车辆设备的;

(2)中标供应商将承包项目转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给他人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重大保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

(5)出现问题始终回避推诿、屡教不改的;

(6)因自身管理不善、混乱等原因造成上访,形成恶劣影响的,一年内达到三次的;

(7)被县级及以上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或被媒体曝光,一年内达到三次的。

2、因中标供应商主客观原因出现问题,自接到采购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组织人员突击整改,所需费用从承包经费中扣除,并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

3、中标供应商无力履约或自动退出承包、终止合同的,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4、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中的有关约定,经责令整改仍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5、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项目可能亏损为由,推诿、懈怠或者拒绝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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