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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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1030000117975 发布时间:2020-11-03 文档页数:54页 所需下载券:10
应急预案编制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 项目概况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不断调整和完善我市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使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下新的要求,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编制、修订《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防火类应急预案。

合同包1(应急预案编制)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支付       2期:支付比例60%,预案编制完成后

支付 3期:支付比例10%,预案验收完成后支付

 

验收要求

1期:委托方将组织专家团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

估验收

履约保证金

 

其他

 

2. 技术标准与要求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是否允许

进口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

(元)

分项预算总价

(元)

招标技术

要求

 

1

 

其他专业技术

服务

应急预案

编制

 

 

 

1.00

 

1,800,000.00

 

1,800,000.00

详见附表

附表一:应急预案编制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020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突发事件总体、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防火类应急预案编制及修编要求

 

一、总体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不断调整和完善我市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 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使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下新的要求,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 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编制、修订《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防火类应急预案。

 

二、对服务方要求

 

1、服务方具有技术咨询和实战案例的工作经历,具有专业的技术队伍能够满足委托方的服务要求,且在该行业内 有类似项目工作业绩。

 

2、服务方履行服务过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要求的组织程序进行,与委托方密切配合,必 须程序合法。

 

 

3、服务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开展完成服务所需的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 急能力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等工作活动。

 

4、服务方编制的服务报告应有明确的规范标准依据,编制要素完整、详实。

 

5、服务方的应急预案编制应以优化、完善市级应急预案体系为宗旨,做好地方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 案衔接。

 

6、委托方将组织专家团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估验收。

 

7、服务方各项预案及报告修编完成后,由委托方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应急预案 管理办法和编制指南,进行评审和验收。评审后,根据专家意见修订,修订完成后向社会公布。服务方应承担全部评审 专家的咨询及后勤保障组织及费用。

 

8、委托方对于修编完成后的应急预案,抽样组织开展桌面推演验证工作,以固化部门应急职责和应急响应流程的 目的:开展至少一个专项预案的桌面演练。服务方应对上述演练提供技术性指导服务,包括演练方案、演练过程等方 面。

 

9、服务方应按照规定的期限(三个月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每项预案合格后正式印制。其中总体预案50本、安 全生产类预案各100本、自然灾害类和森林防火预案各50本。

 

三、应急预案编制分包及内容第1包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一)呼和浩特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类

1、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准备及编制

2、呼和浩特市突发事件总体辨识、风险评估报告组织准备及编制

3、呼和浩特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资源的调查报告组织准备及编制

(二)呼和浩特市生产安全事故类应急预案

1、呼和浩特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准备及编制

2、呼和浩特市生产安全事故辨识、风险评估调查报告组织准备及编制

3、呼和浩特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调查及报告组织准备及编制

      4、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准备及编制

5、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组织准备及编制 石油化工生产、危化生产、精细化工生产)

6、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准备及编制(仓储销售)

7、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矿山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准备及编制(非煤、露天:山坡型、深凹型)

8、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尾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组织准备及编制 (山谷型、傍山型、平地型、截河型)

9、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准备及编制 (黑色、有色)

 

 

10、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重大危险源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准备及编制 (存储区、生产装置四、应急预案分包编制具体内容要求

第1包应急预案编制内容要求:

 

(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类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形成包括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的一整套运行机制,涵盖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应急 预案体系、组织机构与职责划分、响应流程等关键要素,成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总纲,充分体现出政府层面应急预案 应对突发事件的原则性、全面性、政策性、指导和可操作性。突发事件类别涵盖:

 

1) 、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植物疫情、森林火灾和草原火灾等。

 

2) 、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特种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 、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和职业危害、饮用水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 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 、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 性事件等。

 

2、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总体分析

 

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时,应围绕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的内容需求,突出重点:对于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有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应进行宏观分析,注重与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衔接;对事故灾 难、自然灾害事件有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应进行宏观分析,并与专项预案涉及的风险评估、应急资源形成有机整体。

 

(二)呼和浩特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类

 

1、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重点生产经营行业分类为: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生产、危化生 产、精细化工生产)、烟花爆竹(仓储销售)、矿山(非煤、露天:山坡型、深凹型)、尾矿库(山谷型、傍山型、平 地型、截河型)、金属冶炼(黑色、有色)、重大危险源(存储区、生产装置)六大类。按照重点行业分类应在应急预 案“处置程序”中,分别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处置原 则和具体要求,提炼规范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响应流程等,充分衔接其他部门应急预案,以及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在政府层面融为有机的一套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响应流程。

 

2、呼和浩特市生产经营重点行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1

分别根据各行业特点,选用客观适用的评价方法,展开全面的危险源分析辨识。在资料收集、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市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 次生事故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重点生产经营行业分类,分别编制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生产、危化生产、精细化工生产)、烟花爆竹(仓储 销售)、矿山(非煤、露天:山坡型、深凹型)、尾矿库(山谷型、傍山型、平地型、截河型)、金属冶炼(黑色、有 色)、重大危险源(存储区、生产装置)六大类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3、呼和浩特市生产经营重点行业安全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按照重点生产经营行业分类和各行业安全应急救援的特点,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得出的应急资源需求,全面调查 该行业的应急资源状况以及周边单位的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分别编制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生产、危化生产、 精细化工生产)、烟花爆竹(仓储销售)、矿山(非煤、露天:山坡型、深凹型)、尾矿库(山谷型、傍山型、平地型、截河型)、金属冶炼(黑色、有色)、重大危险源(存储区、生产装置)、工业园区(化工、一般)七大类重点行 业安全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4、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重点生产经营行业分类为: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生产、危化 生产、精细化工生产)、烟花爆竹(仓储销售)、矿山(非煤、露天:山坡型、深凹型)、尾矿库(山谷型、傍山型、 平地型、截河型)、金属冶炼(黑色、有色)、重大危险源(存储区、生产装置)六大类。按照重点行业分类应在应急 预案“处置程序”中,分别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处置 原则和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市级及下属应急管理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等职责分工和流程等,向上衔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应急管理相应预案,从而形成部门层面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

 

5、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仓库经营销售、非煤矿山开 采、尾矿库运行、金属冶炼、重大危险源管理)

 

按照重点生产经营行业分类,根据各行业安全风险的特点,针对性地分析事故灾害特点,运用场景化的分析方法, 统筹应急资源需求,完成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准备、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恢复善后等预案要素编制。分别编制 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生产、危化生产、精细化工生产)、烟花爆竹(仓储销售)、矿山(非煤、露天:山坡型、深凹 型)、尾矿库(山谷型、傍山型、平地型、截河型)、金属冶炼(黑色、有色)、重大危险源(存储区、生产装置)六 大类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五、组织准备及编制的主要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

2)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3〕101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国家主席令第29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主席令(2012)第67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主席令(2017)第30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主席令(2009)第18号修正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主席令第5号(2013年修正)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年修正)第48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88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8修正)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应急预案编制的相关法律法规:

1)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9号)

2)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

3)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

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708号)

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8)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部2号令)

9)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10) 内蒙古自治区的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

3、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2) 《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 27921-2011

3) 《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AQT 3046-2013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6)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_T29510-2013

 

 

7) 《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GB30077-2013

8) 《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 通知》应急部.应急〔2019〕78号

9) 《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 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10) 《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7〕1号

11) 《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四

〔2017〕129号

12)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的通知》应急部办公厅应急厅〔2019〕62号

13) 《关于征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指南(征求意见稿)〉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 训练(培训)大纲(征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应指综信息函〔2017〕8号

14)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蒙古政府安委会内安委〔2016〕8号

15)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内蒙古安监局内安监职安字〔2011〕48

1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 -2019

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

16)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应急厅〔2019〕62号

17)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六、修订中法律依据的使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发布于2007年,2004年以来,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原安全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国家标准化局等相继颁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文件,是本次应急预案修编的主要依 据。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中,必须使用法律优先适用原则。

法律的优先适用原则包括国家基本法优于部门法;部门法优于地方法;新法优于旧法。实践中若是法律、法规、规 章均对某事项作了规定,法规、规章与法律不一致的,适用的顺序依次是法律、法规、规章,在以上前提下参照有关标 准、规范、规章、制度。

说明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上表中以“★”的方式标明。

合同包2(应急预案编制)

1.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支付       2期:支付比例60%,预案编制完成后

支付 3期:支付比例10%,预案验收完成后支付

 

验收要求

1期:委托方将组织专家团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

估验收。

履约保证金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是否允许

进口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

(元)

分项预算总价

(元)

招标技术

要求

 

1

 

其他专业技术

服务

应急预案

编制

 

 

 

1.00

 

1,200,000.00

 

1,200,000.00

详见附表

附表一:应急预案编制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020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突发事件总体、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防火类应急预案编制及修编要求

 

一、总体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不断调整和完善我市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 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使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下新的要求,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 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编制、修订《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防火类应急预案。

 

二、对服务方要求

 

1、服务方具有技术咨询和实战案例的工作经历,具有专业的技术队伍能够满足委托方的服务要求,且在该行业内 有类似项目工作业绩。

 

2、服务方履行服务过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要求的组织程序进行,与委托方密切配合,必 须程序合法。

 

3、服务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开展完成服务所需的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 急能力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等工作活动。

 

4、服务方编制的服务报告应有明确的规范标准依据,编制要素完整、详实。

 

5、服务方的应急预案编制应以优化、完善市级应急预案体系为宗旨,做好地方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 案衔接。

 

6、委托方将组织专家团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估验收。

 

7、服务方各项预案及报告修编完成后,由委托方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应急预案 管理办法和编制指南,进行评审和验收。评审后,根据专家意见修订,修订完成后向社会公布。服务方应承担全部评审 专家的咨询及后勤保障组织及费用。

 

8、委托方对于修编完成后的应急预案,抽样组织开展桌面推演验证工作,以固化部门应急职责和应急响应流程的 目的:开展至少一个专项预案的桌面演练。服务方应对上述演练提供技术性指导服务,包括演练方案、演练过程等方 面。

 

 

9、服务方应按照规定的期限(三个月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每项预案合格后正式印制。其中总体预案50本、安 全生产类预案各100本、自然灾害类和森林防火预案各50本。

 

三、应急预案编制分包及内容第2包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一)呼和浩特市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

 

1、呼和浩特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准备及编制

 

2、呼和浩特市自然灾害类风险评估报告组织准备及编制

 

3、呼和浩特市自然灾害类应急资源的调查报告组织准备及编制

 

4、呼和浩特市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准备及编制

 

5、呼和浩特市防风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准备及编制

6、呼和浩特市暴雪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准备及编制

7、呼和浩特市突发地质灾害预案组织准备及编制

(二)呼和浩特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应急预案

1、呼和浩特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准备及编制

2、呼和浩特市森林草原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组织准备及编制

3、呼和浩特市森林草原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组织准备及编制 四、应急预案分包编制具体内容要求

第2包应急预案编制内容要求:

 

(一)呼和浩特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类

 

1、呼和浩特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该预案适用于洪涝、干旱、雪灾、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以及地震、地质灾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反应。

 

具体编制应参考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本市自然灾害救助实际需求,编制救灾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 责任务、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灾害等级的划分和应急响应程序以及救灾备灾工作(涉及救援队伍、资金准备、物资储 备和救灾装备基础设施等)等预案内容。

 

2、呼和浩特市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紧密结合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在我市的推进,依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应急管理部文件要求(《关 于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的通知》(安委办〔2019〕8号)等)各部门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巡查、评估制度,汇总分析掌 握自然灾害隐患底数,按照预案需求分级分类做好各种类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可包括风险源调查、脆弱性分析、风险评 估等内容,应分析对灾害风险对受灾人群、财产、基础设施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3、呼和浩特市自然灾害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服务方提供技术支撑,配合本市开展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全面掌握呼和浩特市各行业领域自然灾害应急资源的

 

 

 

 

 

 

 

 

 

 

 

 

 

 

 

 

 

 

 

 

 

 

 

 

 

 

 

 

 

 

 

 

 

 

 

 

 

 

 

1

类型、配属、数量、分布等基本信息,建立全市应急资源信息基础库。普查对象可包括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

(街道)、各有关部门、各驻呼市单位、规模以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有关社会组织等,调查内容覆盖应急救援力量、 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装备、应急专家队伍等4大方面以及相关的应急预案等。

 

4、呼和浩特市地震应急预案

 

编制呼和浩特市地震应急预案作为在地震发生前的准备和地震发生后的有效处置行动准则,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应 急预案体例为蓝本,与自治区预案和呼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在满足应急预案编制要素基础上,应关注以下 要点:

 

1) 充分体现习近平主席在新时期对防灾减灾的新论断、新思想、新理念;国务院领导的新要求;全国(地震)科技大 会新观点贯穿始终;

 

2) 充分考虑2018年体制改革后应急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3) 充分考虑呼市主城区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以及冬季严寒气候影响。将地震灾害分级分为五级,对典型的地震灾害

(如发生3级左右强有感地震)明确速报要求和应急响应流程,统筹考虑地震现场的层级统一指挥、协调问题,以及地震 监测能力或信息、资料不足时对上级部门的支持需求

 

4) 在预案编写过程中考虑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后勤保障、通讯保障、应急队伍出队规模等应针对启动应急响应级 别作出明确的规定,注意部门间相关机制的建立

 

5、呼和浩特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呼和浩特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4-2020)》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预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制本预案。编制过程中以《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0年版)为指导, 分析本市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厘清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重点威胁范围、可能威胁 对象和应急资源,对不同灾害和险情明确分级分类标准,明确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各部门职责,规范预防预警、应急响 应和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机制和处置程序。

 

6、呼和浩特市防风专项应急预案和暴雪专项应急预案

 

结合本市大风、暴雪等灾害特点,针对性进行自然地理、风险特点、防御体系和重点保护对象等方面分析,明确应 急指挥体系和各方职责,围绕大风、暴雪对城区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活以及农业城市社会经济运行等重点方面的影响,编制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等专项预案内容。

 

(二)、呼和浩特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类

 

1、呼和浩特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按照重点森林草原分类针对性分析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按照预 警响应和应急影响分类分级标准,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和后期处置安排,明确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将具体内容融入政府层面的应急预案中。重点规范呼和浩特市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

 

2、呼和浩特市森林草原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火灾风险是指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后果严重性的组合。评估报告应全面辨识各类火灾风险,选 用科学方法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做到风险辨识全面,风险分析深入,风险评估科学,风险分级准确,预防和应对措施 有效实用。准确揭示森林草原小概率、高后果的“巨灾事故”。按照重点森林草原分类,根据森林草原风险的特点,分 别编制森林、草原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3、呼和浩特市森林草原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根据风险辨识评估得出的应急资源需求,全面调查该行业的应急资源状况以及周边地区(单位)的可请求援助的应 急资源状况,分别编制森林、草原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五、组织准备及编制的主要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

 

2)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3〕101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国家主席令第29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主席令(2012)第67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主席令(2017)第30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主席令(2009)第18号修正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主席令第5号(2013年修正)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年修正)第48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88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8修正)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应急预案编制的相关法律法规:

 

1)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9号)

 

2)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

 

3)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

 

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708号)

 

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8)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部2号令)

 

9)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10) 内蒙古自治区的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

 

3、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2) 《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 27921-2011

 

3) 《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AQT 3046-2013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6)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_T29510-2013

 

7) 《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GB30077-2013

 

8) 《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 通知》应急部.应急〔2019〕78号

 

9) 《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 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10) 《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7〕1号

 

11) 《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四

〔2017〕129号

 

12)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的通知》应急部办公厅应急厅〔2019〕62号

 

13) 《关于征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指南(征求意见稿)〉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 训练(培训)大纲(征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应指综信息函〔2017〕8号

 

14)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蒙古政府安委会内安委〔2016〕8号

 

15)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内蒙古安监局内安监职安字〔2011〕48

 

1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 -2019

 

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

 

16)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应急厅〔2019〕62号

 

17)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六、修订中法律依据的使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发布于2007年,2004年以来,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原安全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国家标准化局等相继颁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文件,是本次应急预案修编的主要依 据。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中,必须使用法律优先适用原则。

法律的优先适用原则包括国家基本法优于部门法;部门法优于地方法;新法优于旧法。实践中若是法律、法规、规 章均对某事项作了规定,法规、规章与法律不一致的,适用的顺序依次是法律、法规、规章,在以上前提下参照有关标

说明

于不准允、许规偏范离、的规章实、质制性度要。求和条件,在上表中以“★”的方式标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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