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书
1、 项目背景与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关于加强产 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 作区等开发区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 产业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均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开发建设规 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园区定位、范围、布局、结构、规模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修订 的,应当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为切实从源头预防园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 提升环境承载力,助推我区更好发展,中标单位工作内容包括以《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为评价对象,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协助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专家技术评审工作。
2、 工作范围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最新版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及各项环境要素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紧密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报告的针对性要强,评价所选用的方法必须结合项目实际,主要环境影响的分析要有针对性,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必须符合项目实际,报告不得出现明显的重大技术缺陷。本次评价工作内容应包括:规划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区域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和“三线一单”要求、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结论等内容。
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完成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编制工作,工作成果需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并协助采购人取得审查意见。
2、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解决各种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