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广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提供并负责解释)
(一)项目名称:广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央视发现之旅《美丽家园》栏目专题节目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1、主要指标要求:
(1)期数:1期
(2)时长:每集30分钟
(3)类型:专题片
(4)内容:为进一步展示广德市的人文历史和优美的生态环境,以及举全市之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所做的工作和经验。
(5)规格:广播级高清专业设备全程现场拍摄,并运用专业后期设备剪辑制作 ,可达到所有媒体传播要求,播出可达到广播级数字高清;节目画外音及伴音将Dolby Atmos/X-DMAX系统,使声画结合更加融洽。
(6)画质:画质达到高清1920*1080标准。
(7)制作时间:二次拍摄后的60天内。
(8)节目组成:导视、电视图像、画外音、同期声(采访)
(9)播出频道:发现之旅频道
(10)播出栏目:《美丽家园》
(11)播出时间:首播:周二 18:30-19:00 ,重播:周三 06:30-07:00 12:00-12:30。
(12)节目光盘赠送:摄制活动结束后,根据拍摄内容和采访材料整理出精美的电视脚本,节目播出后连同带有发现之旅LOGO的节目高清播出成片授权给贵单位以配合贵单位的对外宣传、交流合作。
2、技术要求:
(1)拥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有专业摄像师、灯光师、后期编辑师、包装师等;
(2)抵达拍摄单位后详细沟通并踩点后制定拍摄方案;
(3)摄制人员有独到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制作要求;
(4)拥有拍摄、编辑、撰稿、字幕、配音等专业团队。
(5)有良好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6)能够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拍摄任务。
3、硬件设备与制件要求:
(1)供应商须有广播级高清摄像机和配套的高清后期制作设备,并配备有广角、轨道、升降、灯光等硬件设备;
(2)摄制过程中,供应商须全面落实采购人审核与修改意见,直至完全符合要求;
(3)后期编辑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并积极配合修改、补充拍摄镜头,确保制作效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系统发出邀请函的单位(北京中视美丽家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他单位前来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广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提供服务时间要求(服务期限):7个月
(七)其他要求:
1、服务商根据采购人的明确要求及提供的信息和内容为基础,进行拍摄、制作及宣传。
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不得泄露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和对方关联单位的任何信息及未实施的策划内容。
3、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信息、资料等无低俗、色情、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内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4、采购人向服务商提供的为履行本项目所使用的素材、内容、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服务商在服务完成后不能留档并且留作它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服务商必须接受采购人对项目执行情况、服务质量等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服务商应予以配合。
6、服务商在投标前应进行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履约过程中由服务商承担的各项费用均包含在总价当中,若服务商出现漏报,视为报价中包含相关费用,责任自负。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