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要求,按照“诚信镇江”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信用信息的工作目标,结合镇江市现有智慧信用平台一期实际情况,建设扬中市、镇江新区个人信用数据库,统一数据标准,以自然人信用信息记录、健全信用档案为重点,探索创新,有序推进,建立健全与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区县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架构和运行机制,提供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查询等服务。
通过开展扬中市、镇江新区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扬中市、镇江新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不断推动信用信息的联动监管应用,依法提供社会信用信息服务,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为政府业务监管与决策提供辅助。
基于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依据国家电子政务的技术政策要求,项目建设需遵循以下原则:
标准性和开放性
使用规范的信用数据标准和统一管理制度,确保数据采集的标准性与开放性。
适用性和扩展性
系统必须提供跨系统平台运行的能力,具有灵活方便的二次开发接口,基于组件的可定制服务,以确保系统的适用性和可扩展性。
先进性和成熟性
充分理解和把握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采用目前先进成熟的平台技术、数据库技术,实现高并发稳定应用,降低数据维护成本和提高数据管理效率。
协同性和整体性
系统作为镇江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从智慧城市整体建设的角度予以规划和设计,考虑与智慧城市相关系统的数据集成、业务协同,有效支撑智慧城市的应用。
安全性
系统涉及大量的信用信息,建设应充分考虑数据信息保密等安全保护措施,必须保证数据的安全和系统的安全。
易用性
系统要充分考虑应用和维护的方便性、灵活性,提供简洁、方便的操作方式和可视化操作界面。
1、大数据征信技术
通过大数据征信技术,将社会信用主体散落在各地的碎片化信息进行整合梳理,建成庞大的信用数据库。
2、大数据信用分类、清洗、加工、建模技术
需对采集的信用信息进行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预处理,通过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比对、数据关联、数据装载等处理技术,为信用主体对象的信用分析和挖掘提供基础。
3、分布式数据处理技术
分布式数据处理框架采用先进的容错技术,确保处理任务的可靠性,确保处理任务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4、大数据存储管理技术
大数据存储与管理要用存储器把采集到的数据存储起来,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进行管理和调用,重点解决复杂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大数据管理与处理技术。
5、信用大数据共享开放技术
建立信用大数据的共享开放机制,形成信用大数据资源的共享清单和开放清单,并提供信用大数据资源的统一调度、共享和开放。
6、信用大数据挖掘分析技术
基于各类信用数据,对所有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信用数据加载并进行汇总、统计、监测、分析,发现数据下潜在的规律,找出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
7、基于角色的权限控制技术
提供全面的权限管理功能,通过管理角色的添加、权限的设置、权限的继承功能,与后台管理人员、后台管理功能结合在一起。
扬中市、镇江新区个人信用库需依托镇江市智慧信用平台一期成果,整合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涉及公民信用信息的数据资源,全面归集可供查询或可公开的各类公民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将镇江市自然人信用数据库中涉及扬中市、镇江新区个人信用信息的数据作为基础数据,构建覆盖全面的辖市区个人信用档案。对于扬中市、镇江新区个人信用库中的各类信息,可结合镇江市公共信用信息库的应用需要按需推送与交换,实现数据的共建共享。
扬中市、镇江新区的个人信用库充分依托镇江市智慧信用平台一期建设成果,在数据来源、源头数据获取、数据存储与管理、数据应用、对内对外数据查询与统计方面参考如下架构进行规划总体框架、数据框架。
基础管理使整个信用库管理与应用具有良好的扩展性,主要提供用户管理、应用单位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等功能,并提供运行监控、日志等安全管理功能。
信用信息采集提供针对政府各部门、共建单位产生的信用主体信用数据,通过应用终端录入、数据模板批量导入、数据共享交换等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并实现过程中的数据校验等处理。系统需要支持应用终端信息采集、数据批量导入、数据共享交换等多种数据采集方式,满足实际情况的需要。
个人信用数据库是根据数据规范、资源目录以及客户对信用信息产品的要求,对原始数据按照一定的规则、方法和流程进行校验、清洗、整理加工,完成信用信息产品的生成,能够满足自然人的基础信用管理和专项信用管理需求,满足信用信息联动管理需求。信用数据库包含跟人基础信息、信用信息、其他信息(扩展信息)。
信用目录需要在镇江市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办法及编制的信用目录手册的指导下,结合扬中市实际,通过自定义元数据、信息项实现信用主体各分类信用信息子库的建立和应用,构建针对信用主体的专项信用目录服务。将梳理好的信用目录进行注册,实现全市各类个人信用信息目录的统一与同步。提供编目管理功能,基于目录实现对外订阅服务,订阅服务在权限控制下实现包括浏览、下载、服务接口三种模式。服务接口提供独立的管理功能,以实现服务启用、停止控制,进行第三方调用权限控制。
综合扬中市、镇江新区各数据源部门数据采集需求,个人信用数据交换要求,本级各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要求,提供数据共享交换应用,实现定时、自动化的数据交换共享方案。数据交换共享应用主要包含交换桥接、前置交换、交换传输、交换管理等子系统。
系统需要基于搭建的个人信用库数据资源,为扬中市、镇江新区提供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实现多样化的查询、统计应用。其核心功能包括: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档案、统计分析等。
系统提供数据服务接口功能,能够建立各政府部门的信用共享服务通道。以共享信息为基础,将需要对外提供的信用数据封装成各类服务接口,并进行服务接口的发布,供其他用户进行调用和服务获取。政府部门和第三方信用机构可直接将接口嵌入本部门业务系统或通过调用接口方式实现信用数据的便捷查询、应用。系统可以提供对所有接口服务的统一管理、监控、调度和统计。
平台不仅要提供稳定可靠、质量保证的信用信息服务,还要调用、存储自然人部分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因此信用系统要最大限度的保障数据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系统平台运行的安全。
根据安全需求,提供安全保障方案,在保证物理安全和网络运行安全的基础上,确保本系统信息在产生、存储、传递和处理过程中保密、完整、可用和抗抵赖。
项目实施周期主要包括项目启动实施至验收等工作内容。需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计划,确保合同签订3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运行。
为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需建立一个完善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在项目负责人方面,需指定一名专职的项目经理,在建设期内负责项目协调和调度工作。除项目经理外,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系统设计、开发、测试、集成、现场实施、培训、质量保证等人员。
项目组成员配置合理,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系统设计人员等。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需掌握相关领域的相关基础知识,具备相关产品集成、应用和开发的能力。
五、 项目实施要求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运行和系统投入使用后的稳定,要求建设方有关工作人员了解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理论和方法、总体架构、协同管理、运行机制等内容。同时,加强信息化技术人才的培养,建立人才培养制度,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优化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引进信息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逐步形成一支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信息化建设队伍。
项目管理内容
投标人应提供详尽的项目管理办法,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由专人负责,确保项目按时按质进行。
1、投标人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由专人负责,确保项目按时按质进行。
2、详尽的项目实施计划和人员安排。
3、提供详尽的项目管理方法。
项目进度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详细提出项目进度计划表,最终的计划进度表由用户、中标人协商认可,但时间进度不能超过上述的项目工期要求。
投标人的测试
投标人应组织专业的测试团队,对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性能进行严格的单元测试、安全测试、应用集成测试和系统整体测试。测试完成后,投标人应根据相关标准,提交系统测试报告。
用户测试
为保证系统适合业务管理的功能要求,应由最终用户对系统进行测试。测试由采购人组织,投标人应负责测试点系统的部署和用户培训,并配合完成功能测试及平台集成联调测试。
投标人需配备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全过程跟踪和管理项目质量,提交完成的项目文档,确保进度计划的执行和质量控制。
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1、系统总体功能、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2、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资料和软件;
3、移交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技术资料。
1、本项目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应提供12个月的免费维保期,在维保期内,对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咨询解答服务,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技术缺陷予以修改。
2、在项目免费维保期内为用户提供全天候服务,保障软硬件系统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3、质量保证期内,须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热线电话:通过热线电话方式受理用户方反馈的问题,要求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需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及方案,并实施相应培训。通过培训确保业主方的系统管理人员在培训后能够独立地对系统进行管理、并做好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一般的开发修改,保证业务人员能熟练操作系统。
六、付款方式
3、质保期结束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