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台头村北青龙山赤泥处置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台头村北青龙山赤泥处置采购项目,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台头村北青龙山上地块因现场存在赤泥堆积,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择优选定一家具有赤泥处置资质经验及实力的成交供应商对赤泥进行规范化处置。
3、本项目采购预算:189 万元。
4、工程量清单:
编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1.1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台头村北青龙山赤泥处置采购项目 |
7000 |
吨 |
|
|
(注:清单中数量为估算数量,如现场实际过磅数量最终不足 7000 吨,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据实结算;如最终数量超过 7000 吨,超出部分采购人不再支付处置费用,超出部分所产生的处置费用全部包含在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中。)
二、项目要求:
1、赤泥处置方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详细的赤泥处置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部门的要求,内容务必详实全面。
2、赤泥处置要求:成交供应商所实施的赤泥处置过程必须达到采购人及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的相关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赤泥处置过程合法合规,不得采用填埋方式,必须采用再生资源利用方式,如成交供应商违规采用填埋方式处置赤泥,赤泥处置费用采购人拒绝支付,合同终止,采购人并保留向成交供应商追偿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赤泥处置过程中必须做好现场人员及周边环境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本次赤泥处置拟采用挖运方式将赤泥运送至处置场地,不得出现抛洒、遗漏现象,挖运现场做好湿法作业,杜绝扬尘,处置过程必须规范彻底,不得造成环境污染,如在挖运及处置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所产生的环境保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现场挖运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现场挖运过程中只允许挖运赤泥,不得对周边场地、山体开挖,如成交供应商违反规定对周边场地、山体开挖,赤泥处置费用采购人拒绝支付,合同终止,采购人并保留向成交供应商追偿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计量要求:因本次赤泥处置拟采用挖运方式将赤泥运送至处置场地,赤泥处置费用以吨为单位计取,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赤泥挖运现场由成交供应商设置临时地磅,临时地磅由采购人、监理单位、成交供应商三方共同核验校准后方可投入使用,设置临时地磅所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包含在最终报价中),监理单位做好现场监督。
5、工期要求(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1%支付违约金, 如遇特殊情况经采购人、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可暂停赤泥挖运,工期顺延。
6、地点: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台头村北青龙山地块。
7、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赤泥处置过程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成交供应商需将赤泥处置方案、本单位赤泥处置能力证明资料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审核登记备案,以最终审核登记备案的赤泥处置方案作为现场实施处置依据;赤泥堆积现场经成交供应商清运完毕后,由采购人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场地调查,经现场核查赤泥全部清运完毕无残留并且不会再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后,最终出具赤泥清运场地调查报告,赤泥清运场地调查报告需通过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审核同意后作为本项目质量合格标准,第三方机构进行场地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8、报价要求:凡是在磋商文件中明确表述的工作内容均应考虑到报价当中,并充分了解各项材料的市场行情,报价中必须考虑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拆除费用、清理搬运费(采购人指定位置)、临时地磅费、卫生整理、运输费(含垃圾清运)、调试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项目调研费、监理费(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第三方机构场地调查服务费、审计费、公证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等,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各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市场一切风险因素(包括施工期间材料价格变化风险)。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计取其他费用。
9、勘察现场:不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