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张疃路绿化养护和桐荫公园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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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2090000128897 文档页数:84页 所需下载券:10
巢湖市张疃路绿化养护和桐荫公园养护管理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当月考核结果实际支付。

2

服务地点

巢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2+X年(X≤1)。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4

本地化服务

本项目是否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 □不要求

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3)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4)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备注:“本地”系指:合肥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

二、项目概况

巢湖市张疃路绿化养护和桐荫公园养护管理,其中巢湖市张疃路与环湖大道交口绿化(桐荫公园)养护管理服务主要包含园林绿化养护、保安保洁、设施维护等,总面积约为66700平方米;巢湖市张疃路绿化(创业大道-环湖大道)养护管理服务主要包含园林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总面积约为69495平方米。

三、服务需求

(一) 总体要求

1、本次养护管理服务采购的服务期限暂定2+X年(X≤1)。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成交供应商当年内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且得分在9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

2、公园内卫生保洁(含水面)采取集中清扫和全天保洁的方式。集中清扫即每天上午7点至下午7点必须保持园内清洁。保安应24小时巡逻,维持秩序。

3、灯具损坏应在24小时内更换,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在一周内修复。

4、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将此项目进行转包,一经发生,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成交供应商承担属于正常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职责,事故、特发事故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含一切意外事故责任,但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成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种、数量不得减少,项目负责人的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

7、成交供应商所使用的劳动工具及劳动用品、工作服装(作业人员需统一配备四季服装)等均自行配备;公园设备维护所使用的材料、零件等经采购人认可,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并负责更换;以上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8、本磋商文件所附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各种设备运行、维护和使用管理,卫生保洁,公厕管理,以及安全保卫的规定是本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将来维护管理服务合同组成部分。

9、按照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林长制的相关要求,项目所属辖区街道、社区在日常巡查、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成交供应商当月考评及年度考评指标之一,养护范围的问题成交供应商要及时整改到位。

10、施肥:肥料在使用前,必须经采购人对肥料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采购人将扣除当月承包费的20%。施肥时间:4、5、6三个月各施追肥一次,11月-1月施基肥一次。

(二)养护管理内容

1、巢湖市张疃路与环湖大道交口绿化(桐荫公园)养护管理服务主要包含园林绿化养护、保安保洁、设施维护等。

2、巢湖市张疃路绿化(创业大道-环湖大道)养护管理服务,主要包含园林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

(三)养护管理范围

1、巢湖市张疃路与环湖大道交口绿化(桐荫公园):整个桐荫公园竣工图界线内,总面积约为66700平方米。其中铺装17000平方米,栈道面积745平方米,木平台145平方米,台阶40平方米;绿化面积49700平方米,乔木、大灌木3491株,色带面积8958平方米,257丛竹子,草坪面积40590平方米(其中果岭草25149平方米);射灯17套,庭院景观灯94套;标识一组(包括半埋式LED地埋灯10套,LED投光灯6套,LED灯带300米等);亭廊4组,景墙4组。

2、巢湖市张疃路绿化(创业大道-环湖大道):巢湖市张疃路(创业大道-环湖大道)竣工图界线内,总面积约为69495平方米。其中铺装8900平方米,栈道面积320平方米,木平台60平方米,绿化面积49700平方米,乔木、大灌木4638株,色带面积21845平方米,地被面积38750平方米;庭院景观灯47套;亭廊3组。供应商成交后及时栽植宿根花卉4000平方米,大花六道木(D120)、天人菊(D120)、大花宣草(D120)、金边麦冬、美女樱(D120)、蓝花鼠尾草、紫娇花(D120)、松果菊(D120),上述品种各栽植500平方米,每平方米不少81株。

(四)养护管理内容

1、绿化养护管理:主要包括浇水、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除萌、铲菜、清理攀缘植物、排涝、树木补植、施肥及清杂等内容,要保持绿化完整无缺、长势良好。保护景点内的花草树木不被盗伐、损坏,草坪不被踩踏、损毁,歪倒树木及时扶正踏实。

2、卫生保洁:实行全天保洁,每天游览小道、广场、草坪等进行清扫,并集中清理,各种建、构筑物、亭廊、宣传牌、座凳、垃圾箱、景观灯等设施小品每天抹灰。痰迹、油迹等清洗,无牛皮癣,保证管理范围内干净、整洁;水面无漂浮物,水体清洁无污染。

3、设施维护:包括亭、廊、架、栏杆、游览小道、广场铺装、木栈道、建筑小品、雕塑景石、健身器材等广场内的各种设施的维护与修理,区域内供电供水系统、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等的安全运行和维修管理。木制品每年油漆两次,铁制品每年涂抹两次防锈漆,景墙、亭等小品每年刷白一次。

4、安全保卫:要全天24小时保安执勤,实行三班制。保证广场和景点内治安秩序良好,无打架斗殴现象,无破坏绿化、亮化、景观灯、电缆、宣传牌和其它损坏设施行为现象,无聚众赌博现象。确保入园游客安全,对有安全隐患事项,要及时在醒目位置设提示牌告知。

(五)人员配备要求

1、巢湖市张疃路与环湖大道交口绿化(桐荫公园)采购最低人数要求:管理人员1名,保安6人、保洁4人,绿化工6人,电工2人。

2、巢湖市张疃路绿化(创业大道-环湖大道)采购最低人数要求:管理人员1名,保洁2人,绿化工12人。

3、所有服务人员的年龄为18-5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

4、上述人员数量为最低配额要求,不得减配,供应商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增加人员或增加为完成本项目辅助助人员(如驾驶员、垃圾清运辅助人员等),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在磋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书面承诺: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人员,将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0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全部配备到位,逾期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格并报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磋商小组将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5、采购人依据成交供应商社保缴费统一发票据实支付。如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采购人将从承包经费中核减相应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费用。

6、成交供应商所用的特殊操作工种,如电工、保安等维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7、成交供应商所有操作工人,应爱护园中设施及设备,并按有关规程认真操作和维护。如操作、维护不当,造成物件、设备损坏,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8、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安全问题负责。

9、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劳动法》等法规的规定给所聘人员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否则,产生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成交供应商每年给公园工作人员至少体检一次,有心脏病等的不适合夜间及室外工作人员不得聘用,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成交后项目所有人员必须录入脸谱考勤,每月按22天考勤,缺勤的按考核办法处罚。

(六)车辆及其他设备配备要求

1、车辆配备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必须为其配备园林绿化专用洒水车一辆,额定载重≥8000KG。车辆可为供应商企业自有车辆或承诺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0日内配备到位。供应商提供自有车辆时,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上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额定载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供应商承诺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0日内配备到位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园林绿化专用洒水车配备到位(已承诺用于其它项目上的洒水车,不得用于本项目,否则视为未提供,逾期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自拟。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证明材料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将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2、其他设备配备要求

根据本项目养护范围及服务需求内容配备足够数量的工具器械设备等,须满足绿化养护最低要求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以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费用为基准进行报价,具体项目服务起始时间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2、供应商应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和特点,便于报价。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考虑初次整治工作量的风险,初次整治治理费用均已含在其磋商报价中。

3、磋商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所用工人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保等)、管理费、施工费、服装费(四季服装)、办公费、交通费、车辆和设备使用折旧损耗及维护费(垃圾车、扫把、保洁材料、橡皮棍、手电筒、对讲机等)、消耗品、油费、通讯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磋商报价中,所有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巢湖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1280元/月·人)。社保按国家相关(城镇职工五险)规定执行。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明确为所聘用人员购买社保的,必须按社会保险国家相关(城镇职工五险)规定执行,采购人依据成交供应商社保缴费统一发票据实支付。如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采购人将从承包经费中核减相应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费用。供应商在标报价中应明确为所聘用人员购买社保、人身伤害意外险、重大疾病补助。社会保险(单位+个人缴纳)部分缴费费率为33.50%(主要组成为:单位养老保险16%、个人养老保险8%单位工伤保险0.1%、个人工伤保险0.0%单位失业保险0.5%、个人失业保险0.5%单位医疗保险6.4%、个人医疗保险2%。),社保缴费基础按2020年半年缴费基础(3017.01元/月·人)计算(社保费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重大疾病补助按15元/月·人应缴,人身伤害意外险按25元/月·人应缴。

5、磋商报价按人员费用、机械设备费用及为完成本项目所支出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税金综合考虑。磋商报价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磋商报价中。(注:未发现的磋商遗漏,视同此遗漏已经包含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不得增补。)

6、承包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需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标准、社保待遇等政策性费用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无偿给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追加经费,该风险供应商磋商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供应商应考虑成交后服务期内国家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巢湖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要求采购人增加管理费用。

7、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增加有关服务人员,延长服务时间,所需要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再增加费用。

8、不可预见问题的经费预算均已含在报价中,主要是指解决环境管理作业过程中不可预见问题所发生的经费,为各类突发污染环境清理(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纸屑的清理、季节性树叶等垃圾清理、渣土路线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处理等采购人指派的管理工作)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事件。

9、供应商在进行磋商报价时,应分别对巢湖市张疃路与环湖大道交口绿化(桐荫公园)、巢湖市张疃路绿化(创业大道-环湖大道)进行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10、本项目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1)巢湖市张疃路与环湖大道交口绿化(桐荫公园)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

当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时,本项目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序号

费用项目

人数

费用标准

月数

小计费用(元)

A

最低人员工资

19人

1280元/·

12

291840.00

B

社会保险

19人

1010.70元/·

12

230439.60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10214.40

D

重大疾病补助

19人

15/人·月

12

3420.00

E

意外伤害保险

19人

25/人·月

12

5700.00

F

小计(A+B+C+D+E

541614.00

G

一般模纳税人税金=A+B+C+D+E*6.72%

36396.46

总计费用(F+G)(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元)

578010.46

当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本项目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序号

费用项目

人数

费用标准

月数

小计费用(元)

A

最低人员工资

19人

1280元/·

12

291840.00

B

社会保险

19人

1010.70元/·

12

230439.60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10214.40

D

重大疾病补助

19人

15/人·月

12

3420.00

E

意外伤害保险

19人

25/人·月

12

5700.00

F

小计(A+B+C+D+E

541614.00

G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D+E*3.36%

18198.23

总计费用(F+G)(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元)

559812.23

 

(2)巢湖市张疃路绿化(创业大道-环湖大道)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

当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时,本项目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序号

费用项目

人数

费用标准

月数

小计费用(元)

A

最低人员工资

15人

1280元/·

12

230400.00

B

社会保险

15人

1010.70元/·

12

181926.00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8064.00

D

重大疾病补助

15人

15/人·月

12

2700.00

E

意外伤害保险

15人

25/人·月

12

4500.00

F

小计(A+B+C+D+E

427590.00

G

一般模纳税人税金=A+B+C+D+E*6.72%

28734.05

总计费用(F+G)(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元)

456324.05

当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本项目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序号

费用项目

人数

费用标准

月数

小计费用(元)

A

最低人员工资

15人

1280元/·

12

230400.00

B

社会保险

15人

1010.70元/·

12

181926.00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8064.00

D

重大疾病补助

15人

15/人·月

12

2700.00

E

意外伤害保险

15人

25/人·月

12

4500.00

F

小计(A+B+C+D+E

427590.00

G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D+E*3.36%

14367.02

总计费用(F+G)(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元)

441957.02

 

(3)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明确为所聘用人员购买社保的,必须按社会保险国家相关(城镇职工五险)规定执行,采购人依据成交供应商社保缴费统一发票据实支付。如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采购人将从承包经费中核减相应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费用。

(4)供应商必须为所聘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补助,所聘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如聘用人员中,超过年龄不符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意外的,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在进行磋商报价时,其税金可按企业自身模式进行计算:

①当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时,供应商其税费税率应为6.72%;

②当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供应商其税费税率应为3.36%;

当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6)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磋商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否则磋商小组将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本次维护管理养护等级:一级;养护服务期限暂定2+X年(X≤1)。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成交供应商当年内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且得分在9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

2、养护人员一律统一着装上岗作业。

3、每天必须确保绿化养护常驻作业人数,作息时间上午7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8时(根据季节适当调整,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日常检查中,每发现每天绿化养护常驻作业人员少1人,在当月考评评分直接扣除5分,该项扣分按次累加,直至扣除完当月承包费。

4、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劳动法》等法规的规定给所聘人员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费用含在报价中),否则,产生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成交供应商所用的特殊操作工种,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6、成交供应商所有操作工人,应按有关规程认真操作和维护。如操作、维护不当,造成损坏,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7、成交供应商所使用的劳动工具及劳动用品自备,维修费用自理,一律机械化。

8、本磋商文件所附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各种设备运行、维护和使用管理,是本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将来维护管理服务合同组成部分。

9、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将此项目进行转包,一经发生,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成交供应商承担属道路绿化正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责(含除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外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

11、及时清理外运绿地养护产生的杂草、树枝、树叶、死树等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超过当天。

12、现状移交,色块修剪高度不变。

(二)管理内容

1、松土除草,2、浇水或排水,3、修剪整形,4、病虫害防治,5、扶正支撑,6、施肥,7、补栽,8、绿地容貌(及时清运杂草、树枝、树叶、死树等养护残留物),9、安全施工,10、看护、清雪等。

(三)管理养护标准

绿化养护主要包括浇水、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施肥、支撑、修剪、树木补植及环境清理等。

一)树木养护

1、浇水

植物的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季节差异和植物的生长情况确定浇水量,浇水要一次浇透,特别是春、夏季。每年至少浇水20次以上,每次不低于50KG/株。

2、松土、除草

(1)松土、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松土尝试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生长期每月松土一次。

(2)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每年应在树穴周围对草坪进行切边。

(3)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对植物安全,不产生危害。

3、病虫害防治

(1)病害:根据不同树种易感染的病害,在发病前,至少防治三次以上;发病后,应于发病初期,立即防治,防止蔓延;

(2)虫害:根据不同害虫习性进行适期防治;

(3)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做到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不发生药物危害;

(4)喷药时间应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虫害抗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

4、施肥

(1)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生长期可按植株的长势情况施追肥。

(2)施肥应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生长期和封理化性质确定,施肥的具体方案。

(3)施基肥,应先将肥料和表层土搅和,追肥时应防止植物叶子不因施肥不当而变枯焦。

(4)孤植树每年至少应于春、秋各施肥一次,每次不低于标准N肥0.5KG/株。

5、树木保护、支撑

(1)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及时做好对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如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妥善处理。

(2)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紧固耐用,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根基培土、主干包扎、涂白。

6、修剪

(1)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枝条修剪时切口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口要平整,涂抹防腐剂。对于剪口中走直径大于15cm以上的粗壮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撕裂树枝,并做好安全工作。

(2)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

(3)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

7、树木补植及死树处理

(1)补植树木应选用规格近似的原树种。

(2)补植季节选择恰当、合适。

(3)对枯死孤植树,应连同根部及时清除、并填平,然后适时补栽。

(4)对枯死的大树,倒伐前须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8、如不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树木存活率应达到98%以上,树木达不到存活率应于春、秋季季补植。

9、养护标准:树木生长良好,株形优美。死亡植株不影响绿化效果,单株树木无大范围枯枝,保持树木的良好观赏效果,无明显病虫害。

二)花、灌木

1、浇水、施肥:根据不同品种进行养护管理,不得因缺水、肥造成枝叶萎蔫、枯黄。

2、病虫害防治

(1)病害应进行不少于三次的预防性防治,发病后,应于发病初期立即防治,并要求诊断准确用药合理。

(2)发生虫害,应适期用药,但应尽可能避免使用高毒和刺激性气味大的农药。

3、修剪整形

(1)应根据不同植物生育特性进行修剪整形。

(2)常绿、观叶灌木根据生长速度快慢修剪,一般为2—6次/年。

(3)观花灌木应根据花芽分化类型进行修剪,次数视不同品种而定。

(4)应注意随时剪除病、虫枝和干枯枝,生长旺盛的应注意疏枝。

(5)老化枝应有计划的更新。

(6)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7)绿篱、地被修剪应促期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

4、如不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灌木存活率应达到95%以上,达不到存活率应于春、秋季补植。

5、养护标准:花、灌木生长正常,株形丰满。花木生长季节有花可观,无徒长现象,常绿植物不影响其观赏效果,无明显病虫害。

6、种植在草坪内的花、灌木,每年应在树穴周围对草坪进行切边。

三)草坪养护

1、总体要求。草坪覆盖度不得少于95%,集中空秃不得大于1平方米;及时控制病虫害;及时挑除杂草,保证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

2、浇水灌溉。必须湿透根系层;应根据土质、生长期、草种等因素确定灌溉量;灌溉方式应以喷灌为主,也可用浸灌;灌溉时间及时期: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夏季早晨适量浇水;暖季型草坪宜在早晚浇;夏季要勤浇水;雨后要及时排除草坪上的积水。

3、修剪。草坪在生长季节,应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冷季型宜为60—80㎜,暖季型宜为50—70㎜。草坪年修剪次数按草坪生长情况而定。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

4、施肥。冷季型草坪宜在春秋季施追肥,暖季型草坪宜在晚春施追肥。追肥的时间和数量按草坪的生长情况而定。一般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的方法。

5.清除杂草。草坪杂草应及时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经园林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6、病虫害防治。病虫害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尽量采用生物防治。如采用化学防治应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化学药剂。

7、草坪更新。可采用补播草籽复壮、条状更新、定期封闭和断根更新等办法。

8、其它养护。草坪中的树坑、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边,保持线条清晰;每年秋冬应在草坪上打洞,除去打出的老土、撒入泥炭土或沙粒,以增加土壤的透气性,促进草坪生长。

四)注意事项

1、绿化养护作业时不影响行人和周围环境。

2、修剪后的枝条等物要及时清理干净,做到日剪日清。

3、技术管理人员应熟悉养护管理规程及不同植物特性。

4、养护人员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注意劳动安全。

5、绿化施工及养护产生的草叶、枯枝等禁止燃烧,处理要附合环保要求。

6、绿化养护中施用的农药必须是国家法规使用的农药,不得使用国家法规禁止使用的农药。要尽量施用高效低毒农药,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同时,对能够使用生物防治的害虫要采取生物防治方法,减少农药的施用量。

7、使用完的农药包装物属于危险固体废物,要按环保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没有使用完的农药,要妥善保管,要进行有效封存。

8、承包人应服从城市园林部门的管理。如遇重大活动,如:庆典、领导参观、上级视察等需要修剪、浇水、清理卫生等,承包人应及时无条件按要求完成。

(四)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项目

养 护 标 准

考 核 标 准

1

乔木
养护
(10)

1、生长旺盛、树形美观,无明显枯枝死梢;冠形美观,分支点合适,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枝干、叶片健壮;
2、根部无萌蘖,干部无藤物缠绕;

3、及时清理死树,挖除死树桩;
4、及时抹芽,树干、一级分枝上无萌条;
5、有树木支撑的,要求支撑整齐、美观、牢固,无缺损;
6、做好树木裹干、涂白等防寒措施,春季及时去除防寒物;
7、每年修剪内膛枝、下垂枝、平行枝不少于2次,不得有阻碍交通等安全隐患枝条;树木修剪、损伤创面大于5cm(直径)或20cm
2的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未及时更新与景观环境不协调的树木(长势衰弱,严重病害、偏冠树木等),每株扣0.5分;未及时清理明显病虫枝、枯枝死梢、徒长枝、交叉枝、断枝、劈裂枝等影响景观效果的枝条(含补锯残桩断头)。每株扣0.3分;正常生长季节出现黄叶、焦叶、卷叶、落叶的每株扣0.5分; 2、未及时清理萌蘖、藤物,每株扣0.5分;
3、未及时挖除死树的,每株扣0.5分扣1分;
4、抹芽不及时及抹芽时拉伤树皮的每株扣0.5分;
5、支撑绑扎不牢、断桩、缺损等每株扣0.3分;
6、未按要求涂白、裹干,做好防寒措施每株扣0.5分;未及时去除防寒物每株扣0.5分;
7、未按要求实施的每株扣0.5分;创面未进行防腐处理每株扣0.3分。

2

花灌
木养

(10)

1、树木美观,长势良好,无明显枯枝死梢;冠枝条分布合理、均匀,通风透光;
2、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树体无藤物缠绕,根部无萌条;有明显主干的,干部无萌条;
4、及时清理死树;
5、有明显主干的冬季做好涂白等防病工作;
6、每年冬、春季全面整形修剪不少于一次。

1、未及时更新与景观环境不协调的树木(长势衰弱,严重病害、偏冠树木等),每株扣0.3分;
2、花后残花败叶未及时修剪,影响景观效果扣每株扣0.3分
3、未及时清理萌蘖、藤物,每株扣0.3分;
4、有死树的,每株扣0.5分;
5、有明显主干的未按要求涂白每株扣0.3分;
6、未按要求实施整形修剪的每株扣0.3分。

3

种植
块、
整形
灌木
养护
(10)

1、种植块生长茂盛,无亮脚、死枯现象;
2、适时修剪(针叶类萌条不超过5cm,阔叶类萌条不超过10cm),侧、平面平整,棱角线条流畅、清晰;不同品种植物边缘线清晰(包括草坪、种植块之间切边);
3、表面无修剪残留物;
4、整形灌木(球类等)冠型丰满,无偏冠、空洞,修剪面光滑。

1、未及时更新与景观环境不协调的树木(长势差、病虫害严重、严重亮脚等),每m(m2)扣0.2分,死枯每m(m2)扣0.5分;
2、修剪不及时每路段扣2分;修剪质量不合格、缺剪、漏剪、崩口,品种间界线不清晰的每路段扣1分;
3、表面修剪残留物未清除每路段扣0.5分;
4、整形灌木(球类等)枝条稀疏、偏冠、空洞,修剪面不光滑的,每株扣0.2分。

4

地被
养护
(10)

1、草坪、地被植物生长茂盛,生长季节无枯黄,无违规使用化学药剂除草现象;
2、适时修剪(其中暖季型草坪高度保持在6cm以下,冷季型草坪保持在8cm以下);
3、做好草坪冬季防火工作。

1、生长季节有枯黄,每m2扣0.1分;擅自使用除草剂造成景观损失的扣1-5分;
2、草坪、地被未及时修剪,修剪后碎草未及时清扫,每m
2扣0.1分;修剪未到边到角或有夹缝,每处(m)扣0.1分;草坪超高未修剪的扣0.1分;
3、被放火纵烧的每m
2扣0.5分。

5

喷淋
浇水、
开盘、
施肥
(10)

1、绿化无积尘、缺水现象,生长季节(雨停三日内)、冬季(0℃以上,雨停七日内)及时开展喷淋浇水;
2、开盘大小适当、线条圆滑、盘面平整;植物施肥(结合开盘、浇水、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1、未按要求开展喷淋浇水每条路扣2分;
2、未开盘的,每株扣0.2分;开盘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每株扣0.1分;未施肥的,每路段扣2分,施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路段扣1分(施肥实行旁站式管理,未上报计划、申请旁站视为未实施)。

6

绿化
补植
(10)

1、乔木、花灌木无缺株;
2、种植块无缺枝断档、稀疏空洞,栽植到边到角;地被无斑秃;树池内无黄土裸露;
3、乔木:干径不低于10cm的同品种全冠苗(枝下高、分枝点与同路段基本一致);花灌木:同规格、同品种全冠苗;种植块、地被:同品种、同规格健壮苗密植。

1、乔木缺株每株扣2分、花灌木缺株,每株扣1分;
2、种植块缺枝断档、稀疏空洞,栽植不到边到角,每m(m
2)扣0.5分;地被无斑秃,每m(m2)扣0.3分;树池内黄土裸露每株扣0.2分;
3、苗木质量不合格及补植后景观效果差的,视为未补植不倒位扣除相应分值一半。

7

病虫
防治
(10)

1、食叶性病虫危害的叶片每株(m2
小于5%;刺吸性病虫危害的叶片每株(m
2)小于10%;基本无蛀干性害虫危害;病害叶片每株(m2)小于5%;叶片上无虫粪、虫网。
2、及时上报病虫害发生治理情况。

1、虫害严重的乔木、花灌木每株扣0.5分、种植块,每(m2)扣0.2分,地被每(m2)扣0.1分;
2、爆发性病虫害危害未及时治理造成植物死亡或景观损失的,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每路段扣1-5分;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

8

人员
配备
(10)

1、养护管理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着统一着装;
2绿地养护人员按合同要求配备;

1、有未统一着装上岗的,每人每次扣0.5分;
2、养护人员未按要求配备的,每缺1人扣2分;

9

绿地
管理
(10)

1、绿地(带)、树池内无砖瓦石块,杂物;无积水、杂草、杂树等,行道树树池、绿化带内表土应低于侧石3-5cm;随时扶正歪斜、倒伏树木;苗木无干旱现象;
2、园路、保洁绿地及时清扫,无积土、积水、积雪、废弃物等垃圾;
3、水体洁净,无漂浮物,无异味。

1、有砖瓦石块、杂物、堆土、杂草的每处扣0.1分,倾斜倒伏树木、种植块未及时扶正的,每株(m2)扣0.5分;
2、有积土、积水积雪(雨、雪停两日内)、废弃物等现象的,每处(m
2)扣0.5分;
3、水面脏乱、有漂浮物的,每处(10m
2)扣1分。

10

设施
维护
(10)

1、园建设施完好美观,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
2、园林设施、小品上无乱贴乱画。

1、设施损坏未及时修补的,每处(m)扣2分;
2、涂抹刻划、乱张帖未清理,每处(m
2)扣1分。

备注:以上规定的每m2(m)和10m2(m)在检查中:不足1m2(m)的按1 m2(m)计算,不足10m2(m)的按10m2(m)计算;“单条路段”指单条道路、租地、游园、广场、景区等独立考核对象。

(五)付款方式

按当月考核结果实际支付。

1、实行日查月评,综合打分,以得分情况确定付款标准。月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及格,每低于90分1分,扣除月承包费的1%。连续两个月得分在90分以下的,或当年累计3个月得分在9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

2、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合同价/12×当月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

3、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合同价款按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每月初支付上月管理费用的90%,余款当年年底付清。

(六)服务期限

暂定2+X年(X≤1)。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成交供应商当年内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且得分在9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

(七)养护管理服务人员形象要求

本项目各包别内现场保安、保洁及绿化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统一配备四季服装。

部分参考服装图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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