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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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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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入河(海)排污口排查及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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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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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要求
1.项目概况
根据清远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清远市清城区需针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或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湖泊完成“查、测、溯、治”四项工作任务。为此,采购人拟通过本项目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2.项目范围
(1)本项目排查涉及内容均为入河排污口。清远市清城区规划2020-2021年逐步落实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及溯源工作的水体共计11个,其中河流7条、水库3个,湖泊1个。
(2)清远市清城区2020年、2021年入河排污口调查及溯源工作规划范围如下表所示。2020年计划完成4宗水体入河排污口的排查与溯源工作;2021年计划完成7宗水体入河排污口的排查与溯源工作。

(3)水体的具体排查范围为:以江(河)两侧、水库周边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
3.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排查工作包括“查、测、溯”,即现场排查、水质监测、初步溯源,具体如下:
(1)查:沿岸线徒步进行现场排查,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对于所有排口进行认定,现场拍照,进行排查系统登记。
(2)测:监测包括现场快速监测和实验室监测,对于所有认定的排污口,按照“有水必测”的原则进行现场快速检测,现场快速检测异常(包括感官异常或快检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劣五类水质)的排污口进行实验室监测。
(3)溯:初步溯源,追溯排污口的来源,理清职责,进行排查系统登记。
4.技术要求
综合运用多种踏勘等手段,采取地面检查、水上巡查等多种方式,确定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包括:名称、类别、位置(经纬度)、排入水体、入河方式、疑似来源、排水特征。
5.成果要求
完成入河排污口清单编制工作,包含“入河排污口数量统计汇总表”、“入河排污口清单表”2套资料(每套各含纸质与电子版各1份)。
6.其他要求
(1)项目的相关文件、检测数据及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内容,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泄露给无关单位及人员。
(2)项目开展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以人民币报价,如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二)服务期限
2021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指定流域范围的入河排污口的现场排查、水质监测、初步溯源工作。
(三)验收要求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四)磋商保证金
1.缴纳保证金时间:自2020年12月16日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
2.缴纳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3.缴纳形式:转帐、银行汇款或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磋商保证金帐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