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工作内容
时段 |
工作内容 |
工作成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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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阶段 |
1、基础资料收集 |
基础信息汇总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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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组织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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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访问衢州市入河排口移动端的智能手机或移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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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排查技术与安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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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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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面排出(有口皆查、应查尽查) |
现场排查 |
水上排查 |
排口全覆盖数量分布 空间信息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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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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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区域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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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填报(APP内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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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场监测 |
排水特征水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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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排查质量控制 |
排查质量质控及反馈 |
质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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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阶段 |
9、现场初步溯源 |
(周边情况简单,可完成溯源信息填报) |
污染来源 排口分类 责任主任 问题清单 |
一级溯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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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料+人工排查溯源 |
二级溯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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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技术溯源 |
三级溯源 |
二、排查范围
柯城区辖区内河道、园区企业及污水处理终端、雨洪口等入河排口,重点为村级以上河道。
1、柯城区乡镇、街道入河排口排查溯源,涉及市级河道乌溪江、县级河道大俱源溪、庙源溪、石梁溪,乡级河道白沙溪等,预计需排查河道总长40.53公里。
2、柯城区航埠工业园区入园企业xx家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收集、排放等信息核对。
3、柯城区常山港(北一断面至双港断面)两侧入河排口排查溯源,预计河道总长15.68公里。
4、柯城区与主城区重合部分河道外侧排口排查溯源,预计河道总长14公里。
三、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实现全区排污口“查、测、溯、治”区域全覆盖、类型全覆盖,建立入河排口排查档案,并录入“浙里碧水”系统。
2023 年10月底前,完成排污口、雨洪口排查、监测、溯源,建立排口清单;
2023 年12月底前,完成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四、主要任务
1、夯实前期准备基础。区政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牵头实施柯城区入河排口排查工作,区治水办、水利、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积极引入第三方技术力量,依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 1232-2021)要求,对目标河流进行资料收集和实地踏勘,访谈相关人员,系统掌握柯城区境内水体的基本情况,经整合分析明确水污染现状和水环境主要问题,识别历史入河排口,建立排查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制定排查计划。
2、全面开展入河口排查。以省级河道衢江(信安湖、乌溪江等)为三级排查溯源点,以整合分析历史数据为基础,组织人员以徒步排查方式对全区入河排口进行全面排查,对人工排查难以到达及重点关注的区域采用无人船、无人机等措施进行排查;对第二级排查中存在的信息登记错误、水情地形气象限制导致的排查缺陷等,结合流域主要环境问题,开展问题入河排污口筛选和热点区域靶向分析,集中组织技术装备排查,查漏纠错。严格落实排查无遗漏,应查尽查要求。
3、建立“一口一档”清单。根据排查掌握的排口底数信息,建立排口“一口一档”清单,并依据《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 1235-2021),在“碧水提质”应用中进行相应的编码和命名。
4、同步监测研判排污状况。按照“边排查、边监测”要求,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对排查期间正在排水的排污口,开展水质检测,并同步对排污口的水量进行监测。水质感官无异常的排污口,使用快检试剂盒或便携仪器等方式对排污口的水质进行现场快检,并同步开展排污口水量监测;对于水质感官有异常、现场快检水质类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V类水标准限值,或者上游污染源不确定的排污口,则采样送实验室检验。检验指标主要为pH值、COD、氨氮、总磷,现场快检结果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均填入排查系统。
5.科学开展排污口溯源。在全面排查、同步监测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已掌握的污染源名单,通过三级溯源手段,明确“污染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的排污路径,查清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明确每个排污口所对应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确定排污口责任归属;对城镇生活污水溢流、混合排水等情况复杂的入河排污口,优先对易确定的排污单位责任主体进行确定,暂时难以说清责任的,由街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压实排污单位排放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