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方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中标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设备、材料、文本费用、技术服务、利润、税金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和相关必要的协调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云和县通用机场选址、选址阶段飞行程序设计、选址阶段飞机性能分析及其它必要的选址阶段技术咨询服务。
综合各方面因素分析并制作项目初步方案,比选出最优的场址,作为云和县通用机场的推荐场址,并编写通用机场选址报告和航行服务分析报告。主要包括:①资料收集、现场踏勘,②编制选址报告,③编制飞行程序报告,④编制飞机性能及一发失效应急程序报告,⑤协助采购单位征求空域所属军方主管部门意见,⑥参与选址报告评审,⑦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选址报告,⑧协助采购单位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及相关部门批准。⑨协调军、民航实地勘察并现场形成初步同意的会议纪要;协调省政府与军方签订通用机场协议;协调取得民航地区管理局对通用机场场址审查意见等。
1. 符合《通用机场管理分类办法》中场址说明材料的要求,选址报告(含航行服务分析)必须获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军方审查通过。
2.方案通过评审后,由中标人协助协调联络,获得民航及军方的的场址批复文件或核准意见函。
3.需充分考虑到与周边机场在功能、使用限制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及协调。经协调能够解决与临近机场运行的矛盾,与相邻机场及有关空域、航线不发生干扰和冲突;通用机场位置应与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兼顾机场、地区的发展,与城镇距离适中,机场运行、发展与城镇规划协调,与主要服务对象的交通联系方便、快捷;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场址必须满足机场运行和管理的需要,同时场地条件能够满足机场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需要;净空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空域条件能够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充分考虑风场、降水、能见度等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和机场利用率的影响;充分考虑地质不良地段、可能淹没地区、活动性断层区、矿区、环境及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有利的地址,尽可能减少拆迁,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法规的要求,如耕地、林地利用限制以及荒地、劣地的开发鼓励性政策;兼顾环境因素,充分考虑航空器鸟击风险并顾及飞行活动对鸟类生存环境的影响;充分考虑航空活动区是否满足周边区域噪音控制指标的要求,避开噪声敏感地区;供油、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公用设施具备建设条件,经济合理等。
5.依据通用机场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等开展相关工作:阐述通用机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包括适当篇幅的与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紧密相关的当地通航产业发展规划与布局方案;根据通用机场场址的基本要求,调查机场场址概况和条件,初定预选场址;在保证飞机运行安全、满足功能要求、符合民用机场技术标准等的前提下,初步比选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场址;作出结论和建议。
6.现场踏勘、项目评审等活动所需的一切设备、车辆、场所等均由中标人提供。
7.采购方负责协调收集云和本地部门能够提供的资料,若有相关费用产生,由中标人负责全额解决;其他资料均由中标人按报告编制需求自主收集或购买。
8.推荐首选场址需附带机场建设规模论证,包含近期及远期扩建方案。
9.成果报告应符合《民用机场选址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2)及其它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10.采购方对某个选址方案是否提交评审有最终决定权。
成交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提交成果资料报审稿,后期必须协助配合采购单位上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审批,直至获得批复或核准通过。
提供选址报告、飞行程序报告、飞机性能报告报审稿各10套,通过评审及批复(或备案)后提供最终稿各10套。
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提交成果文本报审稿后且经采购单位认可支付合同金额的40%,通过评审及提交正式报告且获得批复(或核准)后支付剩余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