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按单个项目进度支付合同价款,单个项目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项目合同价的20%,全部项目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
3 |
服务期限 |
根据具体任务安排,按水行政部门要求时间进度完成成报告编制及评审任务审批工作, |
二、 项目概况
2020年度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5个房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内容包括: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站前安置小区、鼓山安置小区、西山雅居(二期)安置小区、岠嶂山(三期)安置小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实验中学等5个房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完成相对应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三、 服务需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 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文件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费用包含方案编制及评审、会务等为完成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2、协助采购人开展水土保持建设管理工作,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 工作管理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3、成果提交:须提交全部服务成果 8 套,电子版文件刻盘 1 套。
4、方案通过标准:完成方案报告书编制,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提交相应水行政主管机构审查通过。
5、成交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及上报评审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5.1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内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5.1.1 建设项目区责任范围及其周边环境概况。
5.1.2 项目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5.1.3 生产建设中排放废弃固体物的数量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
5.1.4 水土流失防治初选方案。
5.1.5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5.2 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报告书,对
各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5.2.1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依据。
5.2.2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5.2.3 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数量预测。
5.2.4 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的初步设计,重点工程应有较详典型设计。
5.2.5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5.2.6 实施的保证措施(机构、人员、经费和技术保证等)。
6、外地单位成交后须在项目地设立常驻机构,并且完成报告编制及批复前
常驻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7、协助采购人做好有关评审工作,供应商应熟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
负责办理报批手续,确保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文。
8、项目管理过程中如需要成交供应商提供一定的技术或智力支持,成交供
应商需无条件提供帮助。
9、根据具体任务安排,据具体任务安排,按水行政部门要求时间进度完成报告编制及评审任务审批工作,具体任务满足采购人项目进度要求。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具体项目未按进度完成相应工作的,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服务费中扣除,每延误一周罚款 5000 元,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终止成交供应商此项目报告编制任务,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出现上述情况 2 次的, 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通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
10、在项目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文件、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的报告须满足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现行有关文件对文本编制深度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确保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批评审,经过有关部门评审后,负责修改完善报告,直至获得审查通过。否则,视同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总预算为 22 万元,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 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含各种评审费)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对中标价格另行调整。投标人投标前应进行现状调查及分析,各种风险须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造价、调整报价。投标人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