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要求
一、项目概况
1、监理服务内容:荔浦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监理服务周期: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3、质量要求:合格。
二、监理方式: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方式。
三、 监理内容:
(1)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
(2)工程建设的进度控制;
(3)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
(4)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
(5)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管理;
(6)工程建设中的协调工作。
(一)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四、付款方法:
双方约定监理款支付方法:
(1)首次支付:本合同签订后并进场,委托人支付合同监理费的10%给监理人。
(2)中期支付:
监理人在正常开展监理业务后,监理费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比例支付,监理单位向发包人提交支付申请,发包人将根据支付申请进行审批支付监理酬金(开具发票),但累计支付不超过总的监理服务费的90%。
(3)最终支付:
剩余总监理费的10%待工程质保期结束后7天内付清。
五、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要求及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专业为水工建筑专业(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监理专业为准)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竞标人拟派的现场监理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采购人将对现场监理人员实行考勤管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将给予每人每天1000元的处罚。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总监和监理合同中确定的监理人员,委托人予以监理费的50%作为处罚,且委托人有权将监理单位清理出场。其他条款执行监理合同及补充条款相关规定。
(4)因监理单位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出现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或出现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中重大质量事故之一的,扣除所有监理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出现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中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的,每次扣除总监理费用的10%-50%,并追究相应责任。
(5)监理服务时间: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