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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立项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核查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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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2120001587198 发布时间:2024-12-12 文档页数:45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立项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核查服务采购项目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81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10,000.00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其他服务

2023立项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核查服务

1.00(项)

81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

单价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2023立项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核查服务

1.00(项)

810,000(元)

810,000.00

总价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2023立项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核查服务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宜宾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质量完全达标,需规范项目验收程序,做好宜宾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农业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1〕5号)和《四川省<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宜宾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将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为市级竣工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市局开展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监督评价检查等工作,同时做好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服务及技术指导工作。

二、工作内容

该服务内容,分别为:

作为第三方技术单位协助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宜宾市2023年各区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为宜宾市农业农村局提供2023年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审核、审计等工作提供数据处理分析服务。

为宜宾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市、县级档案整理及技术指导服务。

  为宜宾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选址进行审核及技术指导服务。

三、验收服务

3.1验收范围

宜宾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的范围是宜宾市11个区县使用中央、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或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的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2验收内容

竣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任务完成、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建设和管理、项目区群众满意度、上图入库等情况。

3.3验收依据

(1)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4号);

(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

(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

(4)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农建〔2021〕5号);

(5)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规〔2023〕5号);

(6)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2〕136号);

(7)《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NY/T2949-2016);

(8)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守牢建好“天府良田”扎实做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2〕10号);

(9)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下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3〕411号);

(10)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N〔2024〕-2093号);

(11)经宜宾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的项目县(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及按照管理权限审批的变更方案;

(12)年度实施计划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及调整、终止批复文件,经审批的实施计划、初步设计等;

(13)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施工图、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14)项目建设合同、资金下达拨付等文件资料;

(15)按照有关规定应取得的项目建设其他审批手续;

(16)初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申请。

3.4验收流程

宜宾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包含验收准备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审查、项目竣工验收检查(听取验收工作汇报、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工程项目资料核查、工程质量及数量现场核查)、项目验收评定、验收报告编制、督促整改。

按照编制市级竣工第三方验收工作方案、第三方市级竣工验收单位全覆盖验收,邀请省专家库专家开展市级竣工验收、市农田科随机抽查复核、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审查、资料整理、移交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验收准备→编制市级竣工第三方验收工作方案→问题整改

2.第三方单位全覆盖验收→问题整改

3.邀请省专家库专家开展市级竣工验收→问题整改

4.市农田科随机抽查复核→问题整改

5.编制编制验收报告→问题整改

6‘验收报告审查→问题整改

7.资料整理、移交→问题整改

详细工作流程见图1。

图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工作流程图

3.4.1验收准备工作

供应商将组建宜宾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服务团队,检查验收设备、检查记录表格准备,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细则培训。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组建验收专家组,专家组成员所从事的专业应涵盖农业农村、农田水利、耕地质量、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同农田建设管理密切相关的领域。

技术服务单位人员将前往宜宾市,摸清宜宾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通过分析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辅助市局制定验收方案,落实验收工作任务、制定验收计划,市农业农村局下发验收通知至对应区县。

3.4.2竣工验收条件审查

供应商市级竣工验收团队将协助市局开展2023年高标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条件审查工作,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1. 是否按要求组织了初验,初验是否合格,同时,查验县级验收材料是否完整,验收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依照竣工验收条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并附初验意见和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2. 审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县级“初步验收报告”、市级竣工验收申请、市级竣工验收资料清单等成果是否完整。

3. 审查单项工程验收单、工程计量签证单、竣工结算单、竣工决算表、竣工统计表等是否完整,是否进行了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是否满足验收准备要求。

4. 审查县级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已全部整改;

5. 已完成立项、实施阶段项目是否开展上图入库工作;

6. 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

7. 是否按照上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完成建设项目各环节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项目档案健全,目录清晰,归档合理。

对未达到市级竣工验收条件的区县要求进行资料的补充整改,达到市级竣工验收的,制定市级竣工验收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市级竣工验收。

3.4.3听取验收工作汇报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工作组会同供应商验收专家组前往项目所在区县听取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单位的验收工作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县级初验情况、决算审计情况、市级验收准备工作情况、工程管护主体落实情况、绩效情况、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通过听取汇报,初步了解项目整体情况,为下一步开展项目具体验收工作做基础。

3.4.4任务完成情况检查

根据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文件以及项目变更调整、终止批复文件、现场收方单等资料,检查项目是否全面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了建设任务,如有项目计划调整,查验项目变更是否合理合规、是否按权限履行报批手续。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含:

(1)建设任务规模是否达到计划指标,复核项目建设受益面积,核查年度建设任务是否已经完成;

(2)复核新增耕地面积,检查新增耕地任务是否完成;

(3)检查耕地质量检测评价资料,核实耕地质量是否提升,是否达到耕地质量等级提升要求;

(4)工程完成情况,对照现场收方单和竣工图,查验项目工程是否按照批复的设计或变更方案进行施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完成了工程量;

(5)上图入库完成情况,是否完成竣工阶段上图入库工作,上图面积是否达到建设任务面积;上图入库图斑,是否存在与历年项目重叠情况;是否存在现状“非耕”、“非粮”问题,是否达到建设任务。

3.4.5工程项目资料检查

本项工作主要检查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是否规范齐全,是否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归档;查验初验程序是否完备、合法、合规;通过查看项目实施前、实施中、竣工后的影像档案资料,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真实,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同时,核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施工合同、决算报表、竣工统计表、竣工图与批复是否一致等。

供应商通过前期丰富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上图入库、竣工验收经验,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标准规范、运行周期、资料类型,将待检查资料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并根据类型安排专职验收人员,开展资料检查工作

(1)招投标、合同资料。检查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等各阶段招投标范围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招标程序是否合规。检查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书、开标过程、合同或补充协议、开标过程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或补充协议、来往函件和相关凭证的存档情况,看资料是否齐全、执行是否到位。

(2)设计资料。检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计划、施工图设计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设计评审提出问题是否改进。项目前期工作是否扎实、预算评审是否规范。

(3)监理资料。检查监理单位专业资质、监理人员数量和职称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监理规划、监理合同、监理日志、质量评定表、材料性能实验报告、变更建议、批复、监理报告、监理总结等资料是否完整规范;检查工程进度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情况,通过核查项目开工、实施和完工资料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其他事项的报告、工程质量事故与处理报告、施工技术总结、验收和隐蔽工程记录、变更设计、图纸及来往函件等,了解监理工作情况。

(4)施工资料。检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日志、开工申请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隐蔽工程记录与验收资料、设计变更与监理指令、施工组织设计与监理工程师批复、质量检测资料等是否完整、规范。

(5)项目管理资料。检查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检查项目农田建设领导机构成立资料、项目建设图片、影像资料、现场监管资料、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往来函件、调研宣传等资料是否完整、规范;是否按照要求实施了项目公示制,了解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等情况。

(6)资金管理资料。重点检查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执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保障规范性、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落实情况等,详细内容如下:

1)核实财政补助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财政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完成情况;

2)是否严格履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等开展资金拨付;

3)项目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的使用情况是否真实、合规;

4)检查核实有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超范围使用财政资金;

5)通过核查财务资料,检查报账程序是否规范、发票是否合规、项目备查账是否完整、规范;

6)检查工程造价审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工程决算是否与工程造价审计一致;

7)检查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

8)检查结余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完备。

(7)管护情况审查。主要检查县级管护制度是否完善,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制定具体工程措施的管护制度,管护制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建立资产量化明细台账。

(8)档案资料检查。主要检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系统性。核查项目各环节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分类整理归档。

3.4.6工程质量及数量现场核查

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实施计划批复、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竣工图、竣工统计表等资料,根据单项工程编号前往项目区现场逐一检查工程质量与数量,并填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抽查)记录表。

检查方式:现场勘查测量和影像采集相结合的方式。

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面积及位置检查

利用各区县已有的高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内业解译项目区内各地块图斑,计算各地块面积,通过坐标系转换后,与批复后的项目初步设计范围矢量以及项目变更调整矢量进行叠加分析,核实项目实施范围与批复设计文件的实施范围是否相符,同时确定实际建设面积是否达到建设任务面积要求。

(2)土地平整检查

利用各区县已有的航飞数据生产数字高程模型,结合野外实测的的方式采集检查点,以项目竣工图为工作底图,进行精度统计分析,计算坐标较差、平面位置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核对地块坡度土壤平整度、高差是否正确。

如涉及坡面排水沟、挡土墙、网格护坡,需对照设计图,核实深度、厚度以及砂浆厚度是否与施工工艺一致。还需施工方提供施工前后的影像对比资料,以及阶段性验收报告。

(3)田间道路检查

现场核实道路数量,测量道路的长度、宽度、厚度是否与收方一致,宽度应至少取三处测量(需要避开弯道、尽量在较直较平整的范围进行测量)。

现场检查路基是否有悬空,路面是否有裂痕,路边是否有垮塌迹象;3.5m及以上机耕道要检查是否有收缩缝,填缝材料是否与设计施工工艺、一致,以及涵管是否堵塞、能否正常使用,核对错车道及弯道加宽长度,数量及加宽数据是否达标。

(4)沟渠检查

现场测量沟渠长度、内宽、外宽、深度是否与设计一致,底部是否有裂痕、漏水等问题,沟渠壁必须是上下宽度一致,不能上宽下窄,或有倾斜,沟渠两侧泥土必须夯实,不能存在空洞,查看沟渠是否有设计盖板,盖板的厚度、钢筋是否与设计一致,防渗层砂浆厚度是否与设计一致。

(5)蓄水池、山坪塘相关检查

蓄水池需测量直径与深度,核对规格容量是否与设计一致,蓄水池的外壁回填泥土是否夯实,是否安装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山坪塘需检查溢洪道、制水口,勾缝是否与设计一致,工程量是否与收方记录一致。

(6)提灌站、机井及喷灌设施检查

查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电线连接是否合理,配电箱是否接地,现场是否设置用电警示标志,查看设备采购清单是否与现场设备一致,并检查其采购发票、合格证书、操作使用说明书等。

(7)排灌 PE 管、高效节水灌溉检查

查看高效节水灌溉范围是否与收方设计一致,查看相关管道及灌溉设施安装情况及质量。掩埋的PE 管在地面是否设置有相关保护标志,PE 管长度规格,沉砂井、闸阀井数量与规格是否与设计一致,并检查相关阶段性验收报告。

(8)土壤改良检查

依据采购清单、现场施肥照片、肥料分发农户签字单据检查土壤改良情况。

(9)隐蔽工程检查

所有隐蔽工程包括道路的水稳层、沟渠底部、PE 管、涵管、钢筋需要提供监理签字的阶段性验收报告以及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查看现场签证资料是否真实、清晰、结算与签证数据是否一致。

(10)项目公示情况检查

现场检查项目标识牌设置情况,主要检查标识牌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标识牌相关信息与规划设计图、竣工验收图是否一致;标识牌使用材质与规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 群众满意度调查

在项目区域周边,通过走访群众的方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含项目实施政策处理是否到位、后续管护方案是否合理、农户建设意愿、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情况满意度、产业发展情况、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情况等,并填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卷调查表。

3.4.7验收评定

整合各验收小组工程建设项目检查记录,组织验收组成员及申请竣工验收单位成员针对本次验收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确认,确定问题的真实性,整理整个验收过程相关资料与问题,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填写评分表,提出改进意见,出具全体成员签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意见。

验收组根据验收情况综合评分,评分依据参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中附件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评分表”执行。

3.4.8验收报告编制

在检查意见会审完成后,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报告,并由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确认。报告内容应包含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建设管理情况、项目效益情况、运行管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验收结论及相关验收附表。

3.4.9督促整改

对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由宜宾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后,供应商将配合市局开展复核(复验)工作。

竣工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将配合宜宾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规范格式制作、核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统计区县年度任务、资金、效益完成情况。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服务

4.1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审核

1)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要求》,对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完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上图入库信息进行汇总,并对汇总后的数据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据完整性、空间图形数据质量、表格数据规范性、图数一致性等。

2)重叠审核:将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图斑与2011-2022年上图高标准农田面积图斑套合比对,审核全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图斑与之重叠情况,以及当年项目与项目之间的面积重叠情况。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部分与2011-2022年上图高标准农田面积图斑套合比对,审核全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部分上图面积图斑与之重叠情况,以及当年项目与项目之间的面积重叠情况。2023年项目改造提升部分与2011-2022年上图高标准农田面积图斑套合比对,审核2023年项目改造提升部分是否在2011-2018年项目的提质改造和基本复核类型项目内,同时不能与2019年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图斑重叠。

3)地类审核

全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面积图斑及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与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套合比对,审核全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面积图斑的地类属性,包括耕地面积(含水田、旱地、水浇地)及其坡度分布,以及建设用地、种植园用地、林地等非耕地情况。

4)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审核

通过重叠审核、地类审核,剔除重叠面积数据、非耕地面积数据,审核全市及各区(县)2023年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面积与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是否一致。

4.2高标准农田审计服务

基于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卫星遥感影像数据、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综合建设项目资料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台账等地理信息数据,利用地理信息技术进行图斑比对、数据转换和综合分析,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配合审计部门,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项目建设和建后管护生命周期审计,重点核查高标准农田重复建设或建设标准低、质量差,未按设计规范施工、偷工减料、验收把关不严,建成后管护不到位,闲置撂荒、违规用于“非粮化”、“非农化”建设等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措施和方案。

4.3历史高标数据梳理

由于历史原因,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相对较混乱,部系统数据、省厅备案数据、市局掌握数据以及区县自有数据均存在一定差异,导致上图面积存在上下不一致的情况,针对此项问题,供应商将对截至目前宜宾市所有高标准农田相关数据进行整合,统一数据口径,精准掌握宜宾市各区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为后期宜宾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供决策支撑。

4.4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审核

  由于目前省厅要求做好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扎实做好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科学选择建设地点等相关要求,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区县提供的选址,我们将通过地里信息技术手段分析、叠加,结合实际来评判选址是否合理、协助区县科学合理的选址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档案整理服务

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料分为市、县、项目三级,应分别类进行整理,保证资料完整,规范。

市级资料包括:区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与意见、检查记录、工作底稿、专家评分表、专家意见等项目验收资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区县级资料包括:立项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书、开标过程文件、合同或补充协议、开标过程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或补充协议,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计划、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资料等。

项目资料包括:

9. 监理资料

监理规划、监理合同、监理日志、单体工程质量评定表、材料性能实验报告、变更建议、批复、监理报告、监理总结等资料等。

10. 施工资料

施工合同、开工申请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记录、设计变更与监理指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监理工程师批复、质量检测资料等,另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①工程开工令、报审表、开工报告;

②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报审表;

③工程收方计量原始记录单;

④工程实施管理制度;

⑤工程质量评定表;

⑥工程材料表、设备报审表、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⑦竣工图;(纸质版+CAD格式电子版)

⑧竣工报告;

⑨项目调整变更资料;(纸质版+CAD格式电子版)

⑩工程管护资料;

⑪竣工验收申请等。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1

保险

1.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以抵消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2

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截止合同签订之日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含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订合同的授权代表),未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4.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

服务地点

宜宾市,具体以采购人指点地点为准。

3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一、验收组织方式: 采购包1: 自行验收; 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采购包1: 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 采购包1: 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采购包1: 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采购包1: 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 一次性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1、 验收条件说明: 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提出验收申请后 ,达到验收条件起 3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 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 包括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指标(技术服务要求)、商务条件、后续服务等涉及本项目服务质量的所有内容。 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 1.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2.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十一、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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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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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进度安排

1、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完成编制验收工作方案且工作方案获得采购人认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完成区县工程量核验,汇交阶段性成果,获得采购人认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按要求提供全部成果资料,且全部验收并通过市级评定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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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成果)或逾期提供的而违约的,除应及时提供服务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提供部分服务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服务费及其利息。 4.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服务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供应商三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二)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一、技术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包含①前期准备;②验收资料审查;③验收实施;④成果内容;⑤项目实施计划及安排;⑥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⑦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⑧项目进度控制;⑨质量保障措施;⑩后续服务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注:(1)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上报同级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响应文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高质量履约。 二、人员配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服务人员具备履约相关技术证书。 三、履约经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 四、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五、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六、加快支付采购资金。按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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