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概述
1. 各标项投标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 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道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3. 投标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谢绝联合投标。
4. 投标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采购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
5. 在报价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为进一步摸清水生态环境状况底数,推进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精准化、信息化,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的通知》(浙环便函〔2020〕405号)等省市文件要求,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泽雅水库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和保护方案编制工作。
2、具体要求
结合饮用水水源地矢量数据库,利用无人机、遥感卫星等技术手段,对泽雅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定期巡查,排查违法建设项目,推进泽雅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泽雅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对取水口和主要支流布点不少于4个),摸清污染来源及风险点位,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保护方案。
3、时间进度
(1)、2021年2月15日前,完成泽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和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
(2)、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泽雅水库水源地“一源一策”保护方案编制工作。
具体以省市部门时间节点要求为准。
4、工作成果
以《瓯海区泽雅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保护方案》报告的形式提交成果,并通过专家验收和满足省市部门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