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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公务用车2021-2023年定点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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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9发布 62页 文档编号:202101190000136542 需下载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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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公务用车2021-2023年定点维修项目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拟选定6家车辆维修企业为天长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相关单位可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范围中自行选择车辆维修企业进行车辆维修,招标人不承诺任何数量的维修业务,请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考虑自身情况进行投标并承担相应费用。

  本次招标的服务对象为天长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车辆”系指天长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

  “维修”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车辆大、中、小型修理,一、二、三级维护,以及其它汽车维修服务。

二、招标内容

1、天长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不含因公出差发生故障的车辆)。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企业进行免费维护保养;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2、本次招标拟确定6家定点维修企业。

三、服务范围

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为天长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可以承接天长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业务。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四、质量保证

1、维修质量按《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中标人承担。

3、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为:

1)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竣工出厂之日起100日

2)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竣工出厂之日起30日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竣工出厂之日起10日。

六、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省市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市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利益,树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良好形象。

2、全面履行投标承诺,圆满完成市属各级单位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3、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中标人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悬挂由天长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天长市2021年-2023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的标牌和意见箱(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计价公式、中标的汽车维修收费报价、服务承诺、确保维修收费、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并提供《 2021-2023年度天长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供送修单位查询,以便采购单位监督。汽车维修计价公式为:修理费=工时费+材料费,严格按照中标费率收取维修工时费和维修零配件费,自觉遵守价格优惠和质量保修期的承诺;如价格有调整时,保证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天长市财政局,收费标准以中标报价为价格上限。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4、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使用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

5、对天长市公务用车维修车辆,提供如下服务:

(1)全年每天24小时维修服务,设立应急与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2)为本项目开设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确保天长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能及时报修,抛锚车辆能及时得到救助,必须做到报修后2.5公里内20分钟拖车或技师抵达故障现场;10公里内40分钟拖车或技师抵达故障现场;

(3)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4)建立车辆详细维修档案,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状况;

(5)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6)设立天长市公务用车维修服务专柜和专人,及时做好维修车辆的接待和交送车服务。

6、集中技术骨干力量,成立天长市公务用车维修小组,为天长市公务用车维修提供及时维修服务;车辆维修质量保证不低于国家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标准,质量保修期不低于标书规定的标准。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若修车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

7、汽车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给修车单位造成损失时,中标人应给予经济赔偿。

8、接受监督部门对定点维修企业的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修车单位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9、保证市公务用车维修车辆在中标方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10、保证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维修方式和形式(如上门抢修)对市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均统一执行承诺的服务、质量、价格标准,如有一切服务纠纷、质量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

11、设立投诉制度,认真听取送修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

12、保证合同期内每月适时按规定格式报送定点维修报表,当年12月31日报送定点维修统计汇总表。接受1次报表漏报被警告,2次漏报被网上公示,3次漏报暂停定点服务和扣除保证金的违约处罚。

五、其他要求

本项目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将对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若发现如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并处罚。

七、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费率报价,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基础,共分为两项报价,分别为⑴工时费用折扣率;⑵材料管理费率。

其中第⑴项为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收费为基础的折扣率报价,即

如投标人第⑴项所收费用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收费标准的80%,则工时折扣率为80%,投标所填报的工时费用折扣率也是80%。工时费用=收费标准×80%。

2、材料管理费率共包含三个部分,分别为从生产厂以厂价购进材料管理费率(a);从经营单位以批发价购进材料管理费率(b);从外地以零售价购进材料管理费率(c)。具体计算公式为:材料管理费率=a×50% + b×30% + c×20%。

3、工时费用标准按招标文件发布的费用为标准;

4、工时费=招标文件发布的工时费 ×投标报价费率。

5、材料费=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

6、修理费=工时费+材料费。

八、其他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省市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市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天长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的利益,树立天长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良好形象。

二、严格执行《天长市公务用车2018-2020年定点维修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投标承诺,圆满完成市属各级单位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三、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中标人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悬挂由采购办统一监制的“天长市机关公务用车2018-2020年定点维修企业”的标牌和意见箱(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计价公式、中标的汽车维修收费报价、服务承诺、确保维修收费、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并提供《天长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工时定额》供送修单位查询,以便采购单位监督。汽车维修计价公式为:修理费=工时费+材料费,严格按照中标费率收取维修工时费和维修零配件费,自觉遵守价格优惠和质量保修期的承诺;如价格有调整时,保证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办,收费标准以中标报价为价格上限。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四、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使用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

五、对天长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维修车辆,提供如下服务:

1、全年每天24小时维修服务,设立应急与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2、24小时免费且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紧急救援(天长市区域内、含节假日);

3、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4、免费代送修单位提供年检服务;

5、建立车辆详细维修档案,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状况;

6、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设立天长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专柜和专人,及时做好维修车辆的接待和交送车服务。

六、集中技术骨干力量,成立天长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汽车维修小组,为天长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维修提供及时维修服务;车辆维修质量保证不低于国家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标准,质量保修期不低于标书规定的标准。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若修车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

七、汽车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给修车单位造成损失时,中标人应给予经济赔偿。

八、接受财政局对定点维修企业的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修车单位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维修车辆在我方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十、保证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维修方式和形式(如上门抢修)对天长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均统一执行承诺的服务、质量、价格标准,如有一切服务纠纷、质量责任均由我方负责。

十一、设立投诉制度,认真听取送修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

十二、保证合同期内每月适时按规定格式报送定点维修报表,当年12月31日报送定点维修统计汇总表。接受1次报表漏报被警告,2次漏报被网上公示,3次漏报暂停定点服务和扣除保证金的违约处罚。

十三、必须认真履行市财政局相关的规定,接受市财政局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表格样式报送报表;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单位车辆的送修费用预算。

十四 、违约处罚

本次中标汽车定点维修企业违反以上条款,一经查实将根据违约性质及后果分别给予书面警告、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罚,并在网上予以公告。一般的处理原则是:第一次违约由政府采购办公室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违约将没收所缴履约保证金50%;第三次违约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没收;第四次违约将被取消中标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组织的汽车维修定点厂家招标。

对首次违约严重,并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将给予直接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罚。

常用维修项目工时费标准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工时费标准

轿车

商务车

小型面包车

中巴车

消防车

1

更换电瓶

25

40

20

45

45

2

更换电子扇

90

110

70

130

120

3

更换发电机皮带

35

40

20

75

65

4

更换高压线(套)

40

55

25

60

50

5

更换火花塞(套)

40

55

30

60

50

6

更换节温器

75

85

40

85

75

7

更换起动机

100

110

45

115

110

8

更换气门室盖垫

80

95

60

105

90

9

更换汽油泵

110

130

65

115

105

10

更换水泵

190

205

75

180

150

11

更换水管

25

30

20

35

35

12

更换正时皮带

170

190

105

180

150

13

清洗怠速阀

50

60

40

40

35

14

清洗调试化油器

20

25

15

25

25

15

清洗节气门体

100

100

80

75

70

16

清洗喷油头头 免拆/拆洗

85

80

65

100

100

17

清洗水箱散热器 (外部)

40

45

30

40

40

18

调高压泵

25

20

10

440

440

19

调修喷油头

40

45

25

795

795

20

更换机油泵

150

190

85

240

185

21

换气缸垫

205

250

120

325

260

22

换点火线圈

45

50

25

35

30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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