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1)永康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我省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供水保障和更加优质秀美的水生态环境。《浙江省水资源条例》明确指出,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合理配置、统筹利用各类水资源,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因此,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永康市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应加快组织编制《永康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在总结永康市上一轮水资源总体规划成效的基础上,分析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研究提出与永康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规划目标,合理规划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布局,科学制定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为今后一段时期永康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2)永康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
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约用水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把“节水”放在更加优先的地位,为做好新时代节水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
通过永康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水环境需求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潜力,明确节水目标,全面规划今后节水工作,对于指导和推进永康市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全市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内容
(1)永康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结合永康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新要求和面临的新形势,在水资源相关评价成果与规划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编制适应性的水资源综合规划,主要内容总结上一轮水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分析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明确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结合永康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水安全保障等规划,研究提出规划目标与任务;分析水资源及开发利用情况,科学评价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供水保障水平;水资源节约分析,提出区域节水目标,确定重点节水措施;水资源保护分析,提出水资源保护目标和对策,明确河流生态基本保障措施;水资源供需分析与配置,提出与区域相适宜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格局,完善水资源配置方案;围绕“强监管”要求,研究提出水资源管理具体举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价等。
(2)永康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
总结永康市“十三五”期间节约用水工作成效和经验,分析节水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分析“十四五”永康市节约用水工作实际需求和面临的形势;明确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十四五”节约用水工作的总体目标;提出“十四五”期间永康市工业、农业、生活各领域节约用水工作的重点任务;从体制机制、财政经费、考核评估和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 有关工作要求
1、成果
提交《永康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报告和《永康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专题报告。
2、时间要求
2021年9月底前,完成《永康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永康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审查;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永康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永康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批复。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方预付供货方50%合同款,剩余50%合同款在提交《永康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报告和《永康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专题报告并验收完毕后支付。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直接缴纳,也可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3、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专家评审方式验收。
(2)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应符合SL 613-20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标准、规范和招标人关于本工程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深度应达到各阶段要求,并通过审查及批复。
4、安全要求: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