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1、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服务期限:1年。
2、2021年预算食堂食材采购金额约60万元。
3、按照优惠折扣后价格,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货款每月据实结算一次。
例:鸡蛋5元/斤,供应商成交报价(优惠折扣)为9.5折,则单斤鸡蛋结算价格=5元X9.5折(即0.95)=4.75元/斤(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粮油、禽蛋、奶类、调味品、佐料、食材品及冷冻食品等的配送。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选取第一名作为成交供应商,负责本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本单位就餐人员约160余人。
三、项目要求
(一)供货商采购原料要符合三定原则(定厂家、定基地、定质量)和两保采购要求(按计划保时间、按品种保质量)。如进行肉类、蔬菜和成品食品类的采购,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烹饪原材料。做到食品新鲜,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得擅自改变数量和品种
(二)供货商须先提供具体烹饪原材料质量标准。
1、食堂配送的大米必须符合GB1354-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佐料、食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4、所供鲜肉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相关标准,供货时提交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商公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畜禽肉食类食品须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猪肉、鸡鸭等冷冻食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5、生鲜鱼类
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
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
6、冷冻食品:检测执行标准SB/T 10379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产品需有完整的资料,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等。
7、调味品:必须有“QS”食品食量认证标志。
8、油类品种每年度要提供一次质检报告单据。
9、定型包装产品必须有厂址、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内容。
(三)供货所有的烹饪原材料,必须符合感官初步判断要求。
1、蛋类:蛋壳清洁完整等要求。
2、蔬菜: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经营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具体要求:无虫咬、发芽,黄叶现象,新鲜度和形态大小要符合常规要求。
3、水果:外表光亮无斑点,形态大小均匀,无软塌等。
4、干调粮油类:
A、保“质”:符合粮油的质量标准(国标)
B、保“量”:严格按照国家对特定商品的计量规定
5、干货类: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一年的质检报告。
具体质量要求:
A、干爽、不霉烂
B、整齐、均匀、完整
C、无虫蛀、无杂质
D、保持规定的色泽
6、水产品类:
A、鲤鱼、青鱼、鲫鱼要求活杀。
具体:鲤鱼每条在750克以上、青鱼每条在1500克以上、鲫鱼每条在400克以上
B、带鱼质量要求:8厘米的大带鱼,带冰衣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鱼体解冻后净含量允差按国家标准内,且带鱼感官指标要符合正常的色泽。
C、基围虾质量要求活的,一斤约35个左右。
7、配送熟食时,防蝇防尘设施应配备齐全。
四、服务要求
1、食堂食材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符合食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中猪肉类必须是冷鲜猪肉、密封包装,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不得供应冷冻排骨及猪副产品、加工后排骨、肉沫、肉丝等,
2、成交供应商所供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要经采购人食堂复秤验收,在质量、数量上存在问题的不合格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由成交供应商及时调换或增补,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鲜活鱼类等配送必须到食堂现场宰杀。
3、成交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食堂的要求及时供货,并将所供食堂食材送到指定地点。
4、成交供应商应并保证做到所提供的产品价格合理、质量合格、计量准确、送货及时、服务周到,同时负责提供该产品入市的相关证明(质检报告、卫生证等)。采购人可按需要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调换或增加供货的品种和型号。
5、所供食堂食材要求一次达标,质量合格,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食品质量导致的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6、成交供应商每次送货以采购人提报计划通知为准,采购人要货应提前一天通知成交供应商,并明确要货数量,接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按时将货准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
五、配送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使用专用食品采购车,各成交供应商名下该类食材专用配送车辆不低于2辆,肉类食材进行密封包装,并带有公司出厂标签。肉类配送必须使用的冷藏车不低于1辆,水产类配送必须配有氧气罐等增氧设备。夏季高温天气,成交供应商提供冷藏车配送,防止(预防)烹饪原材料在高温情况下出现变质。
2、配送人员不少于2人要有相应的健康证等证件。配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配送时间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下单的计划,按质、按时、按量和其他配送要求供货:
(1)按每天规定时间(早上7:30前)内配送到位。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食堂将提前与成交供应商沟通联系,成交供应商需按要求时间供货。
(3)特殊原因停训,需要退货的要给予办理。
六、配送食品价格要求。
所有配送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零售价。采购人指定菜市场公示的菜品价格为定价依据,价格表半月确认一次,最终结算价格为价格表数据乘以成交固定折扣执行生效。食堂相关人员将每周不定期前往周边菜市场询价、取证。
七、菜品深加工要求
配送时,按照采购人是否要求对菜品深加工:对采购的整鸡、活鱼、肉类有现场二次加工要求的,应安排持有当期健康证明的工人进入单位食堂进行深加工;无二次加工要求的,可以按照采购人要求在市场加工好,再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区域。配送需按照食堂相关人员无偿送到指定区域。如无电梯的楼层。
八、检测要求
成交供应商按要求送达的食品(包括肉类、水产类、蔬菜类、粮食类、食用油、其他食用品),须配合采购人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对所送物品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采购人予以书面警告,对该批货物予以退货或当场销毁,同时成交供应商需及时补货,采购人不需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书面警告后若再次出现同类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罚款,金额为采购方两个月的食材采购金额。
九、磋商顺序
1.磋商顺序:资格性和符合性都通过的有效响应供应商按照《供应商签到表》的签到顺序磋商。
2.每个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人员合计不超2人(含技术人员和授权代表)。
十、其它
见磋商文件《合同草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