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采购需求
一、说明: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5. 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6.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
依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2017〕5号)的要求建成全市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全市、相互关联、布局合理、实时更新、互通共享的不动产登记统一数据库体系;统一不动产登记流程;面向各级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备、准确、可靠;面向社会公众的依法信息查询服务便捷、高效。使不动产信息系统成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在保障全市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公众不动产权益、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
1、不动产登记现状数据库现状
临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于2016年4月起正式启动,完成首批不动产权证书的发出,目前已经完成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已经存在一定量的土地及房屋的登记数据,截止目前(2020年3月10日)为止,不动产登记现状数据库数据情况如下:
登记单元总数:419644个,总现状宗地数:89240宗,证书(包括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证):210047本,证明:140371本,抵押单元数:124521个,查封单元数:11658个。
2、系统现状
临桂区目前不动产登记系统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如下:
部门 |
系统名称 |
研发单位 |
GIS平台 |
部署模式 |
数据库 |
不 动 产 |
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 |
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
SuperMap GIS
|
B/S |
Oracle |
不动产权籍调查系统 |
C/S |
Oracle |
|||
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 |
B/S |
Oracle |
|||
不动产接入管理系统 |
B/S |
Oracle |
|||
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 |
B/S |
Oracle |
四、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期
1、项目建设目标
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纳入市本级同城通办数据系统整合项目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保障交易安全和实现信息共享的重要手段,对于规范开展全桂林市六城区不动产登记业务,促进职责机构整合和工作流程再造,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产权保护和便民利民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形成标准统一、内容全面、相互关联、布局合理、实时更新、互通共享的桂林市全区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体系;实现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同城通办;各级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审批和交易信息实现网上实时互通共享;面向各级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备、准确、可靠,面向社会公众的依法信息查询服务便捷、高效。
2、项目建设内容
建立桂林市市本级与临桂区不动产登记统一系统及数据库,实现以桂林市市本级流程为基础的业务流程整合,原有临桂区的业务流程以历史方式进行管理,方便对原有临桂区的业务进行历史查询和查看,建立数据协同共享机制,为实现不动产登记、审批、交易数据的实时互通共享奠定基础。改造升级现有的不动产信息服务平台,包括外网业务受理、登记系统升级、档案系统升级等,以适应桂林市本级和临桂的业务融合需求,改变现有的业务分开办理,单独业务系统及数据库的情况,实现桂林市本级六城区不动产业务同城通办的目标。
3、项目建设规模
以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为主导,建立桂林市市本级与临桂区不动产登记统一系统及数据库。实现桂林市与临桂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城通办。项目建设规模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为桂林市市本级与临桂区不动产登记统一系统及数据库,收集桂林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和临桂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分析现有数据基本情况、建设标准、空间属性及档案数据关联程度,制定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完善数据收集标准,为数据的规范化梳理、数字化、规范化、逻辑关系重建等提供依据。
(2)项目在桂林及临桂使用统一登记交易一体化业务系统,满足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未来3至5年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化的建设需求。
(3)本数据库及系统仅针对临桂区及桂林市城区使用,不包含其他县,及乡镇。
4、项目建设服务期
项目建设服务期限为5个月,主要任务包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升级试运行、数据系统上线和项目验收。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40%;
2、项目达到试运行状态,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30%;
3、验收通过,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30%。
六、验收要求:
数据及系统整合完成并上线运行后,甲方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出具项目验收意见。
七、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柒拾肆万捌仟元整(¥748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相应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