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 商 需 求
一、项目名称
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度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等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
湖州师范学院三校区
三、采购内容
1.校区内生活垃圾清运处置。
2.三个校区周边路段门前三包代保洁服务。
四、数量及分布
1、垃圾清运:三校区垃圾桶483个(其中其他垃圾465只、易腐垃圾18只,分布在三校区各集中接驳点,根据我校阶段性时期如开学、毕业生离校以及运动会期间,部分接驳点会临时增设个别垃圾桶。
五、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合计181.6万元,包括垃圾清运费以及所有的垃圾焚烧费用。结合我校垃圾桶投放数量、垃圾分类、寒暑假等相关情况,每年按270天计。
六、服务要求
(一)全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至垃圾中转站要求:
1.清运车辆安排:要求清运单位中西校区和东校区每天分别安排一辆5T以上清运车为我校垃圾清运;全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需分开清运;
2.清运次数: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每天至少清运一次,一般清运时间是上午7:30—10:30,有害垃圾每月清运至少两次。如湖州师范学院根据需要增加清运次数(新生报到期间,毕业生毕业期间,以及校方认为需要加强清运),应按照校方要求增加清运次数,服务费已包含在总费用内,校方不再另行支付;
3.工作流程:清运单位依次将校内集中接驳点塑料垃圾桶(规格:240L、高1.2米、口径0.8米*0.7米)垃圾收集倾倒于清运车并运至于垃圾中转站,在收集倾倒过程中地面产生的垃圾、污水应当清扫冲洗干净,确保地面干净整洁,保持垃圾桶完好。
(二)供应商具备条件及人员配备要求:
▲1.外地企业需提供已在本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成交后在本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承诺书。
▲2.供应商具有本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和中转处理能力。
▲3.供应商具有经湖州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初步资格审查并出具合格证明。
4、保证目前学校生活垃圾清运的及时性、专业性,供应商必须配备一支专业队伍负责本次垃圾清运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场地内垃圾日产日清。本次服务清运班组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驾驶员至少3人,辅助工至少3人(需提供人名名单、身份证、联系电话等),清运服务班组工作人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项目启动实施后,所有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险,并需提供相关购买凭证原件)
(三)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及文明服务
(1)遵守湖州师范学院校区内交通安全秩序,确保工作人员安全操作及清运车辆安全运输,如因中标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服务单位负全部法律责任。
(2)服务单位要规范服务,根据校方要求热情、及时做好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2.环保要求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州市垃圾精准分类办法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定开展垃圾清运中转处置及保洁服务,如有违反,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
遵守政府部门和学院制定的校园管理规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清理、运输、处理,做到垃圾无积压、无泼洒、无泄漏。
(四)特别要求:
▲供应商承诺能够做到与湖州市垃圾分类办无缝对接。
七、项目期限
2022年4月2日-2023年4月1日
八、付款方式
在疫情期间,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 制定如以下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20%;之后分两次付款,2022年10月结算合同价的40%,2023年4月结算余款。
注:若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