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1)投标人必须能提供《荔城区2021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所选合同号的全部审计服务工作。
(2)服务。中标供 应商应具备相应的审计能力,
(3)投标人的投标价应包括正常作业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拥有本次审计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交通、人员生活所需、税费、利 润等完成合同条件所需的一切开支。各种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供 应商承担。
2.报价要求
(1)根据投标报价的内容,要求报出所选择合同号的价格。
(2)审计费用是指服务单位根据采购文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审计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并经整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全程咨询修改服务的费用、税费及按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审计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除《采购文件》中另有约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为合同固定价格。审计单位对本项目的审计费用采用总价方式,即为涉及本采购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所约定各项内容的总价(含相关税费)。
(4)中标供 应商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供 应商承担。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委托项目。涉及6个镇(街道)共130个村(社区),其中:镇海街道11个,拱辰街道12个,西天尾镇17个,新度镇28个,黄石镇38个,北高镇24个。
2.审计依据
(1)《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
(2)《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
(4)《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事项的通知》(荔政办〔2015〕123号)
(5)《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荔城区镇村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荔政综〔2013〕41号)
(6)《荔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荔政办〔2019〕8号)。
(7)《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荔政办〔2020〕13号)、《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集 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荔政办〔2020〕34号)
(8)《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荔政办〔2020〕35号)
(9)《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荔政办〔2018〕26号)
(10)《关于下达荔城区2019年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提高补助标准的通知》(荔财预〔2019〕75号)等
(11)《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 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通知》(荔委办〔2015〕35号)
(12)《关于印发村居委托代 理会计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荔农〔2011〕23号)
(13)《中共荔城区委组织部 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荔城区财政局 荔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的文件规定等
3.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强化资产财务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有利于选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服务意识强、能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村干部。
(1)审计对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村“两委”成员。
(2)审计范围。本辖区内的建制村2018年换届以来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包括村居办企业等),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3)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内容主要是村集体财务运行情况,包括村干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债务及权益的完整性、真实性,任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责任评价。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是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集体资产和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土地、山林以及“四荒”等资源型资产和商场、厂房、店面等经营性固定资产,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 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收费以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是否存在违规向群众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村委会是否违规提供赞助、招待等加重村级组织负担的问题。
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和使用情况是否超标准、超范围等。
其它。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事项。
(4)审计方式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市、区党委、政府领导下,以镇(街)为单位,采取交叉审计的方式进行。对个别情况复杂、群众反应强烈的村,可实施实地审计,在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应实施实地审计。
(5)审计程序
中标供 应商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开展工作,做到审前有计划、审中有记录、审后有报告、结果有公开、资料有档案。实施审计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专业人员组成审计组。一是按照《中共荔城区委组织部 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荔城区财政局 荔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审计工作。二是做好审计前准备工作。组织审计业务培训等工作。培训人员为审计人员、委托代 理会计及报账员等人员。培训的各项费用(含省、市、区印发的教材费等)由中标供 应商承担。三是审计一般按编制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方案、组织合格人员组成审计小组、送达审计通知书、在村内发布审计公告、实施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作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等程序进行。对审计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四是期间每完成一个村居审计工作的同时应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若有村居办企业的应另行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在村级组织开始换届前公布。要求审计报告一式五份,包括电子版。各类打印、扫描等费用由中标供 应商承担。审计程序要做到以下要求:
1.实施审计3日前要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做好接受审计准备工作。
2.搜集、取得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有关资料和实物等。
3.查阅账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详细、准确的记录,并注明资料来历。对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和谈话内容做好记录。
4.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5.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被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6.出具审计报告,并向村民公布。
7.建立审计档案。
(6)依法依规审计
中标供 应商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
(7)严肃法规法纪
中标供 应商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涉及的单位或人员名单及相关的数额或金额要及时汇总上报区、相关镇街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指 定人员;涉及国家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和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上报区、相关镇街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指 定人员。要做好保密措施,不得通过各种渠道外传,防止泄密。
4、其他事项
中标供 应商要对复审工作的质量控制、质量保障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积极应对。并对参与审计人员和其涉及审计项目的内容进采取有力的保密制度措施,防止泄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除下列情况外,投标人应当对在合同约定的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取得所辖区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授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监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投标人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6、项目进度安排
为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中标供 应商必须制定合理的工作安排表(包括时间、人员等),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采购单位将根据中标供 商相应的工作安排表,定期或不定期会同监管部门进行质量和进度追踪。
7、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技术及生活所需
(1)能够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审计业务,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工作方案,包括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人员配置和各岗位责任等,本项目需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注册会计师5人、项目组成员至少24人以上(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会计师),上述人员情况需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交证明原件及人员学历、职称等证明复印件。
(2)完成本合同工作的审计方式原则上实行就地审计、资金资产盘点方式必须实行实地盘点,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必须所需的设备、技术、人员、车辆及生活所需等,均由投标人自备或自行解决。(投标人须针对本条款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违约情况
(1)关于项目部有关人员每月工作时间要求:项目部成员实行每天分上下午签到登记制度,项目部人员外出、休假、病假等须向采购人实行书面请假制度。在正常实施过程,每次注册会计师不在岗扣1000元/天/人,其他人员扣500/天/人(累计计取)违约金。(投标人须针对本条款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中标供 应商擅自更换注册会计师的违约责任:¥50000元/人(累计计取)违约金,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 商承担,在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或有关主管部门发现中标供 应商的现场工作人员有重大失误或不能胜任工作,有权要求中标供 应商更换,中标供 应商应无条件接受。(投标人须针对本条款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逾期要求
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审计。若因招标人移交的资料不完整或无效等原因影响到正常的进度,工期顺延或双方协商处理。若因中标供 应商无故拖延工期,并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按每逾期1日,违约金500元,超过30日历日,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针对本条款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6个镇街 (镇海街道办事处,拱辰街道办事处,西天尾镇,新度镇,黄石镇,北高镇)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5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审计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及相关审计资料。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履约保证金履为中标项目价款总额的5%计算。说明:中标供 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之前以转账的方式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开户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 ,帐号:13420101040001479 。在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20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供 应商。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并对每个村(社区)出具符合要求的正式审计报告(若有村居办企业的应另行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对每个镇(街道)出具符合要求的正式审计汇总工作报告(包括村居办企业)。详细分析每个镇(街道)、每个村(社区)审计报告中体现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书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提交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荔城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内容。处理意见和建议至少应包含问题表述、依据、处理意见等内容。提交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统计表等相关表格。审计期间,对已完成的村居审计报告,由区、镇街组织人员分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在采购方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甲方按合同进度付款,具体分三次:第一次付款:中标供 应商在完成村居数50%,支付中标价款的40%(中标供 应商提供等额税务正式发票) |
2 |
50 |
第二次付款:中标供 应商在完成村居数的100%,在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中标价款的50%(中标供 应商提供等额税务正式发票) |
3 |
10 |
第三次付款:验收全部合格满一年且期间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后,一次性结清剩余款项(中标供 应商提供等额税务正式发票)。 |
8、完成期限和工作成果
(1)中标供 应商应合同签订后50天内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并对每个村(社区)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若有村居办企业的应另行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对每个镇(街)出具正式审计汇总报告(包括村居办企业)、提交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统计表等相关表格;同时,中标供 应商要详细分析每个镇(街道)、每个村(社区)审计报告(包括村居办企业)中体现的问题,依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书面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应包含问题表述、依据、处理意见等内容。审计期间,对已完成的村居审计报告,由区、镇街组织人员分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在采购方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所有的审计报告须带有经备案的二维码。
9、售 后服务
(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在6小时(含6小时)以内到达采购人现场提供售 后服务(投标人须针对本条款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中标供 应商要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后立即制定出详细审计计划,保证审计队伍的力量,开展审计工作。
(2)中标供 应商方要确保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工作要求实施调查审计工作。自觉接受检查、指导和监督。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
(3)中标供 应商要确保审计人员按照执业的有关规定,对相关的业务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对所实施的审计项目质量全面负责,确保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
(4)中标供 应商要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廉洁奉公,不得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得泄漏与审计有关的内容及事项。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对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生的违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审计人员存在违约行为、违反审计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行为时,将酌情扣减审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