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基本情况
洞头区渔业产业大数据云平台项目是由洞头区海洋与渔业发展研究中心承担建设的2020年浙江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重点围绕洞头区“两菜一鱼”产业推进数字化转型,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洞头区位于浙江东南沿海,是全国14个海岛区(县)之一,现辖5街道1镇1乡,共有83个村社(行政村65个、未改制居2个、社区16个),户籍人口15.5万,城镇化率53.82%,总面积2862平方公里,拥有302个岛。
洞头区基本情况可用“五个海”来概括:一是海洋空间广阔。海洋资源丰富,可供浅海养殖面积7.3万亩,养殖用海5万亩。二是海湾岸线众多。拥有海岸线351公里,温州港两个核心港区在洞头,已开通至台湾、日本、俄罗斯、东南亚航线,状元岙国际邮轮港已常态化运营。三是海岛生态优美。旅游资源丰裕,洞头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中国七夕文化之乡。四是海鲜海产丰富。洞头是浙江第二大渔场,渔场面积4800多平方公里,拥有鱼虾类300多种、贝类20多种,荣获中国文蛤之乡、中国羊栖菜之乡中国生态大黄鱼之乡和中国紫菜之乡。五是海霞文化深厚。作为海霞故乡,因先锋女子民兵连和《海霞》电影扬名华夏。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纪念馆是国家级国防教育基地、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省级干部党性教育基地。
二、 建设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洞头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基于产业发展基础,集成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融合物流配送、电商营销、品牌运营等全方位能力,搭建洞头区渔业产业数字化平台,推进“161工程”,建立和完善“从浪尖到舌尖”的产供销数字化链路,打造洞头海鲜区域公共品牌,推进品牌IP营销,汇聚产业链各类数据资源,建立产业洞察,支撑产业规划与科学决策,以数字化赋能洞头渔业产业转型和提质增效,为洞头区渔业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找到新动力。
具体目标:以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为支撑,洞头区“两菜一鱼”产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内涵,促进产业旺、生态美、人文兴、百姓富,实现洞头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1)构建“从浪尖到舌尖”的海产品上行链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立足洞头区“两菜一鱼”产业发展基础,融合大数据与云计算、物流配送、电商营销等全方位能力,打造洞头渔业数字化产业带,建设高标准数字化海洋牧场和仓储物流体系,构建洞头渔业养殖、加工、冷链、仓储、物流、销售等一系列“数字新基建”能力,形成“从浪尖到舌尖”的海产品上行完整通路,促进产业端的品质提升、产销协同与品牌推广,提高洞头优质海产品保鲜能力,帮助洞头海鲜更快更好地走出洞头,拓宽市场销路。
(2)构建“洞头珍鲜”品牌营销体系,提升洞头渔业产业品牌价值
围绕洞头区“从浪尖到舌尖”的品牌定位,利用行业头部企业电商运营和品牌服务能力,从品牌构建、网络整合营销、直播带货、线上线下节庆活动推广等方面构建全域全年的“洞头珍鲜”品牌营销体系,进一步打开品牌的市场曝光率,结合区块链构建原产地正品认证溯源,提升洞头渔业产业公共品牌内涵和价值,并通过“从浪尖到舌尖”渔业产业品牌营销引领带动洞头旅游产业同步发展。
(3)建立洞头渔业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增强政府产业治理与服务能力
基于洞头渔业产业数字化平台,融合数据治理和服务能力,通过云平台汇聚从海域养殖到加工包装到物流仓配再到市场销售的全链路各类数据,建立统一规范的渔业产业数据资源目录体系,结合数据治理和可视化,建立渔业产业看板,洞察产业发展态势,帮助政府主管部门摸清产业家底,开展科学规划决策,制定合理有效政策,增强产业治理能力。同时整合海洋气象、渔业科技资源,通过云平台面向渔民养民提供在线数据化服务,提升渔业养殖经营水平。
三、 采购内容和具体要求
1、服务内容
洞头区渔业产业大数据云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包括相关所需配套硬件),主要包括:洞头区渔业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洞头区渔业产业数字化升级六大应用平台和渔业产业数字驾驶舱的建设方案。成果必须满足通过洞头区海洋与渔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和上级部门的评审的要求。
2、具体要求
2.1、洞头区渔业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
依托遥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洞头区渔业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通过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资源仓建设,整合渔业养殖、经营、流通、消费、监管等全产业链环节数据资源,形成纵向横向一体化、采集-运用-生成-再采集的数据链循环,打造规范统一的渔业数据资源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交换、挖掘分析和可视展示。在此基础上构建大数据应用与服务生态链,为产业发展、行业监管、品牌营销和产品销售提供大数据支持,全面赋能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
洞头区渔业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设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全区渔业数据资源平台、渔业大数据融合应用模型、大数据应用支撑体系和大数据中心运维服务等。
2.2、洞头区渔业产业数字化应用平台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绕洞头渔业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构建海洋渔业监测管理、智慧渔场示范、冷链物流信息管理、全链路追溯管理、渔业品牌营销服务和渔业公共服务六大业务应用平台,构建渔业产业全产业链大数据应用体系,推动全区渔业产业数据互联互通和协同运作,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和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
(1)海洋渔业监测系统
1)海洋环境监测物联网
2)海洋环境监测数据分析
3)渔业养殖场遥感自动识别
4)海洋养殖动态变化遥感监测
(2)智慧渔场管理系统
1)渔场基础信息管理
2)渔场养殖物联网
3)渔场养殖经营管理
4)移动端数字渔场
(3)冷链物流信息管理系统
1)冷链基础信息管理
2)冷链物流订单管理
3)海产品物流配送管理
4)冷链基地仓配管理
5)移动端冷链仓配管理
(4)全链路追溯管理系统
1)产业链主体赋码管理
2)全产业链数据上链管理
3)海产品原产地认证管理
4)区块链信息溯源管理
(5)渔业品牌营销服务
1)洞头渔业公共品牌构建
2)全年全域品牌营销推广
3)渔业产业人才培训
(6)渔业公共服务系统
1)海洋渔业气象服务
2)两菜一鱼养殖技术服务
2.3、洞头区渔业产业数字驾驶舱
汇聚洞头区渔业产业生产、经营、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各项数据资源,在线动态展示渔业资源一张图、产业态势一张图、养殖动态一张图、产销对接一张图和质量追溯一张图等,全景展现当前洞头渔业产业发展概况和态势,帮助政府主管部门实现对洞头区渔业产业发展“情况清、家底明”,基于大数据清洗加工和洞察分析,在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品牌构建与推广、产业品控等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真正实现“决策有依据、规划有目标”。
渔业资源一张图:汇聚“两菜一鱼”养殖区域基本地块权属、面积、空间分布、海域环境、水质质量、气象变化等数据,基于地图展示洞头区海域渔业资源的总体分布,摸清产业家底。
产业态势一张图:汇聚洞头区渔业总养殖面积、总养殖户、总产值、养殖面积、市场价格、销售走势、品牌营销、质量追溯等数据,展示渔业产业发展的总体态势。
养殖动态一张图:汇聚示范养殖基地环境、养殖品种、养殖周期、海域水质监测、预计上市时间、预计产量等信息,展示养殖企业的现状动态。
产销对接一张图:汇聚洞头区渔业海产品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产量数据、库存数据、订单数据、销售数据、冷链流通数据等信息,展示洞头区海产品“从浪尖到舌尖”的产销对接情况。
质量追溯一张图:汇聚海产品质量检测、养殖档案、冷链流通数据、赋码数据和溯源数据,展示洞头区海产品区块链赋码覆盖率,通过扫码溯源展示“从浪尖到舌尖”的生产流通全过程关键信息。
四、 服务要求
1、针对本项目投入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副高)。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包含农业及相关专业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保证随叫随到。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每擅自更换一次按如下标准进行扣除:项目负责人1万元/次、其他人员0.5万元/次。项目实施期间投入本项目人员不能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到达现场的,按0.5万元/人/次标准进行扣除。
2、工期要求:工期60-90日历天(不得超过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20日历天内提交会审成果、会审后要求10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成果(上述时间节点为暂设,供应商可在90日历天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并协助招标及标后项目实施工作。
3、提交成果数量及要求
3.1、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相应份数的送审稿(文本的具体数量见合同要求)。
3.2、提交最终成果数量:
3.2.1提供正式成果不少于10套和含有所有成果资料(包括所有文本、图集、附则等)的电子光盘5份。其中电子文件包括全部的文件、图集的电子文件和CAD文件。
3.2.2最终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相关说明。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准确、规范,成果文件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
4、配合采购人做好评审、审批工作。
5、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均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获取。
6、成果在通过最终评审前,须按采购人要求修改(不限次数),确保通过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评审。
7、本项目所有方案评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评审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付款方式
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通过最终评审后2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提供最终成果后20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
9、合同中止
采购人由于某种原因需中止合同,按下列进行付款,当供应商已完成中间成果并已提交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30%支付报酬;当供应商已完成送审稿并已提交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60%支付报酬;当供应商已完成报批稿并已提交给采购人,按合同总价100%支付报酬。
10、奖罚措施
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期提供成果的,每滞后一天按1000元/天处罚中标供应商,提前不再奖励;采购人由于某种原因需延长服务期时,不作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