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经批准,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对所需的洞头区空间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的资金已经落实。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投标。
1、项目概述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治理“一网统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1〕188 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洞头区启动“一网统管”空间中心建设,本项目为市级试点建设项目。洞头区“一网统管”空间中心基于区现有智慧城市建设的成果,结合多源空间数据治理和数据管理共享的需求,遵循统一建设思路和技术架构,利用GIS、数字孪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洞头全域实时感知、虚实交互的数字孪生二三维可视化空间底座,推进空间资源管理和共享系统建设,通过空间中心为各类数字化改革应用赋能,有效提升各层级决策、管理、服务和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2、采购内容
1. 数据中心建设
(1) 数据归集
基于《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对基础地理数据、三维数据(倾斜摄影、人工建模等)、专题数据等数据的建设要求,针对洞头本地个性化特色数据,梳理形成洞头区空间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目录。中标人应配合区大数据管理部门,推动业务部门及时、详细、准确地进行数据归集。
在区已建时空信息云平台和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多源空间数据汇聚融合,并按照专题进行相关数据收集、编目和治理。数据归集包括源数据归集和数据服务归集两种方式,可择一归集。已形成了各类空间数据在线服务接口及功能服务接口的成果,应尽量从IRS平台调取数据服务。数据建设内容应包括(不限于)表1中列出的数据。归集的二三维数据应按照市级要求同步共享至市级空间中心。
为保证数据建设的安全性、合规性、可持续性,要求中标人配合区大数据管理部门建立一系列数据安全保障、更新管理、归集等机制:针对归集建设的基础二维、三维地图,建立一套完整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针对归集建设的各类专题数据,需建立一套完整的空间数据归集规范。
表 1 数据归集清单
序号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数据子类 |
1 |
现状数据 |
基础地理信息 |
二维矢量数据 |
各级行政区划 |
2 |
基层网格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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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标准地址库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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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OI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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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遥感影像 |
2021年遥感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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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维模型 |
三维数据 |
实景三维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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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工建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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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筑物白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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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BIM模型数据(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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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地理国情普查 |
城市建成区 |
建成区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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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成区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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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成区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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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基础信息 |
宏观经济 |
产业生产总值 |
2018-2020年洞头区三产生产总值 |
14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按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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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地区生产总值 |
2020-2022温州、洞头各季度GDP及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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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20温州市各区县GDP及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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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人均生产总值 |
2020洞头区人均生产总值及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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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财政收支 |
2020财政总收入情况(总值和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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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收支情况 |
2020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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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人口普查 |
人口总量 |
2014-2020年户籍人口总数(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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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14-2020年各乡镇街道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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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014-2020年城镇、农村人口及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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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人口增长 |
2014-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出生、死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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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人口结构 |
2014-2020年洞头人口性别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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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014-2020年各乡镇街道人口性别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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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管理信息 |
商业服务 |
酒店旅馆 |
民宿信息 |
27 |
旅馆/招待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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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旅行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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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酒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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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休闲娱乐 |
购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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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餐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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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游乐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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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咖啡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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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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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农旅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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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农旅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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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农村服务设施 |
农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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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基础设施 |
文体设施 |
博物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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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纪念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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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公共图书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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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文化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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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基层文体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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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艺术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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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展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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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影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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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公共体育场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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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新闻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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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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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教育设施 |
学校基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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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医疗设施 |
综合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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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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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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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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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福利设施 |
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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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旅游专题 |
景区信息 |
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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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交通专题 |
交通设施 |
客运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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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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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客运港口、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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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农业农村专题 |
农业企业 |
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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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种养殖大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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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农业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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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应急专题 |
城市安全风险源 |
危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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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规划数据 |
专项规划 |
发改、资规、水利等规划 |
省市区相关重大项目 |
64 |
(2) 图层建设
围绕自然资源部门空间治理省市两级的二三维图层服务统一建设,一方面充分对接其省市两级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做好现有图层的复用接入;另一方面按照数据归集的内容,做好现状、管理、规划等新增图层的配图和服务发布并接入系统。
(3) 空间引擎建设
空间中心建设的空间引擎应支持国内主流空间引擎数据格式的融合接入,支持二、三维空间数据和BIM数据的udb、shp、gdb、osgb等主流格式导入导出;同时支持多种操作系统,包括主流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及中间件。
2. 可视化中心建设
(1) 地图基础功能
地图浏览模块主要实现地图基本操作,提供常见风格的GIS地图操作功能,包括空间数据的缩放、移动、卷帘、地图量算、定位等基本地图功能。
(2) 地图空间查询
支持通过对地图进行空间查询和属性查询,获取所选对象,直观展示要素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等。
(3) 图层目录管理
基于统一的数据标准,通过对各类图层资源的归集、梳理,分析各类数据间的层次、类别和关系,可按照部门、主题等对数据图层进行组织、分类、呈现,建立二三维一张图的图层资源目录。
(4) 空间分析
支持根据需求提供的二维空间分析,包括周边分析、叠加分析;三维空间分析,如通视分析、天际线分析、日照分析等分析功能。
(5) 可视化门户
建设面向领导用户的门户界面,对接数据中心、组件和赋能场景的内容,基于空间治理大数据库,利用数字孪生等技术打造洞头二三维一体化的“一张图”,实现洞头的现状、管理、规划等数据的统一展示,建成统一、全面、准确的洞头二三维“一张图”。
对“数据中心”现有的各类时空大数据进行充分的梳理、理解和利用,以多维度时空大数据统计、全方位时空大数据分析和多元化时空大数据可视化呈现,通过丰富的图表展示各项指标内容,建立包括经济运行、人口变迁、旅游交通、生态宜居、城市安全、城市建设、发展空间等板块(暂定板块名称)页面。
可视化中心模块需通过洞头区基层治理系统进行集成,相关界面风格应尽量和基层治理系统保持近似,同时应适应招标方展示地点的硬件大屏相关指标。
3. 资源共享中心
所有图层统一接入二三维一张图并实现可视化展示,提供多种类型的对外服务接口,并以标准服务的方式对外提供地理信息服务,以实现数据和应用的分离,为相关部门决策和政务协同提供技术支撑。
(1)统一门户
提供统一的门户入口,系统用户与现有政务系统用户体系保持一致,可满足用户通过浙政钉扫码一键登录。
(2)数据共享与服务
数据共享与交换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保密规定,涉密数据应按规定脱密处理。空间中心的数据共享,通过基于标准服务方式或应用接口方式,将数据资源发布成HTTP/HTTPS协议服务资源提供给其他委办局应用场景使用,提供包括地图服务(WMS)、要素服务(WFS)、瓦片数据服务(WMTS)等。
①服务注册。支持OGC标准服务注册。各委办局可以通过服务注册的模式,成为空间中心数据提供者,为空间中心提供共享数据源。
②服务发布。
通过资源共享中心注册的图层服务,能发布到资源中心,供全区各部门查询查看、申请使用,发布的二三维空间数据服务支持基于WebGL无插件调用。
③服务查询。可以根据服务关键字查询检索所需的服务。
④服务申请。用户可申请已发布或已注册到资源中心的服务资源,包括要素服务、地图服务等。
⑤服务审核。审核员可对用户提交的数据申请进行审批,审核通过后数据才能对外共享。
⑥服务调用。用户可调用已成功申请的资源服务,包括要素服务、地图服务等。
(3)空间数据的管理和更新
为切实提高地理信息的现势性,依据“一数一源一标准”的总体要求,参照省级市级相关数据标准规范,配合区大数据管理部门建立空间数据更新机制,通过明确更新数据的内容,采用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机制,提升空间数据的时效性,满足规划、建设、治理、防疫等领域的信息时效性需求,为“智慧洞头”建设提供强大有效的数据源支撑。
结合所归集的数据的提供方式及数据本身的更新频率,对不同的数据采用不同的更新方式,包括全量更新、增量更新、部分替换式更新。
支持用户在Web端对特定图层的逐条空间数据的属性进行在线编辑,从而实现二维空间数据的在线更新。
(4)通用工具组件
在复用(引用)市级通用工具组件的基础上,开发本地试点的通用工具组件,包括缓冲区分析、热力图生成、叠置分析等工具。
缓冲区分析工具:通过自动建立其周围一定宽度范围内的缓冲区多边形图形,识别出目标图层中的关键要素进行分析得出所需结果。缓冲区分析工具支持查询周边一定范围的就医保健、公共交通、场馆设施、学校等公共基础设施。
热力图工具:利用核密度分析,实现从离散对象模型到连续场模型的转变,从而实现洞头标准地址、服务网点或其他点状专题要素的可视化展示。通过将各要素进行热力的可视化展示的封装,实现人口、房屋等要素热力图的可视化共享。
叠置分析工具:通过将有关主题组成的包括点、线、面的矢量图层,对两个及以上图层的进行叠置分析,对其空间关系作集合的交、并、差、余运算产生一个新的结果性输出数据视图,寻找和确定同时具有集中地理属性的分布区域。例如对工业用地图层及特定配套设施图层进行叠置分析,分析同时符合两者条件的区域。
4. 用户与运维管理体系
对接浙政钉获取用户信息,实现基于浙政钉的扫码登录和用户的管理。
建立前端用户的功能权限,能进行前端的各大功能应用模块的权限管理,包括可视化组件中心、资源共享中心的模块功能权限管理。支持对功能模块进行管理,包括模块信息、模块类型等信息的编辑、删除等操作。
3、项目建设周期
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初步完成数据中心、可视化中心和资源共享中心相关建设内容,并向市级大数据管理部门演示汇报洞头区试点情况;12月31日前,根据市级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完善并上线试运行(项目建设阶段需配合招标方完成数据安全保障机制的制定,用户体系建设贯穿整个项目建设过程);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个项目建设工作,并由招标方组织项目验收(网络等保测试报告不作为终验要求,但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完成本项目等保测试工作)。如遇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招标方自身因素可适当顺延。
4、其他建设要求
1.▲因数据对接、系统对接产生费用,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作为市级试点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中标人自开工之日起到项目通过终验为止,必须在招标方办公地派驻1名及以上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同招标方相同作息时间;派驻人员所有工作生活支出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须承诺在温州地区建立技术团队,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接到招标方维护电话后即时做出响应;接到报障通知后未在2个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进行解决的,则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本项目涉及大量保密数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对所获得的、有关采购人或属于采购人的秘密信息和所有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上述秘密信息和数据资料,中标人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技术人员使用。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建设及经营活动。中标人应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保密培训和保密管理,所有信息数据在迁移、处理等过程中严禁私自复制、传输,完成建设任务后,档案信息数据必须物理清除。在投标文件中应对该项内容提交书面承诺书,作为签定项目保密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4.协助招标方总结提炼建设过程中的创新与突破点,满足温州市“一网统管”空间中心试点验收要求(验收评分规则详见市级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
5.项目通过验收后,中标人必须对招标方提供系统性的安装、使用、配置管理等培训,培训人数不限,以及长期技术支持服务。
6.成果维护期:自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须提供1年软件系统质量保证(提供错误修正、软件稳定性优化和修复服务,不含数据收集更新等工作)。
7.成果资料提供
内容及成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电子文档是成果不可分割的部分:
提供软件源程序及可执行代码。源程序要求具有良好的编程风格和说明必需完整,可执行代码以二进制文件或可安装文件的形式提供。
数据库的设计以及数据实体模型、相互关系和数据字典的描述。
系统的体系架构及描述等。
提供技术手册包括: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数据库设计方案、系统测试方案设计、系统测试分析报告、软件培训资料及其他必需资料、系统使用操作手册等。
8.配合招标方完成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工作,包括资料填写、缺陷整改等工作,本项目经费中不含第三方等保评测费用。
9.本项目预算经费中不含购买第三方空间引擎授权费用,由招标方根据后续需要进行另行采购。
以上系统建设要求和后续服务是最低要求,投标人可提供更优建设内容和后续服务。
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首付款;中标人完成数据中心、可视化组件中心和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并上线试运行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整体通过终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