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2021年琅琊区农产品及食品抽检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104140000149041 文档页数:84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1年琅琊区农产品及食品抽检项目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滁州市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本区域内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而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各级部门高度重视,为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服务民生,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定点检测。

滁州市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定点单位项目食品抽检项目预算37万元。共计1086批次,其中400组食用农产品,686组其他食品。

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第一包1086组(食用农产品400组+食品686)预算37万元;

具体抽检品种、项目详见本项目附件表格。中标供应商同时还应承担采购人在日常食品安全抽检、食品风险监测、应急处置过程中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产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量依据投标文件中申报的品种检测单价另外计算和支付。

二、服务需求

1、按照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滁州市琅琊区今年的监督抽检任务为1086批。

2、中标机构需要无条件服从滁州市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任务分配。

3、按照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采购人报送检测结果。

三、报价要求

1、投标供应商投标前应进行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名目、调整价格。

2、本项目报价包含检测过程中的各项服务、试剂及辅助耗材、正常损耗、 买样、交通、器具、管理、验收、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内的综合报价。

本项目以综合报价作为评标及定标依据,以各项分类报价作为项目结算依据(详见附表)。 后期结算时将根据实际检测数量据实结算,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四、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评标方法和标准,分批次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其他要求

(一)抽检范围及实施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具体检测产品及批次清单详见附件。

(二)服务要求:

1、抽样要求。本次抽样工作严格按照食药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11号令)、《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等规定执行。样品采集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

2、检验要求。检验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检验时间内按照国家食药总局下发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的产品评价规则对本文件要求的产品进行检验。本次监督抽检的承检机构未经区局同意,严禁将检验任务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或修改检测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检验资格。各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应将抽样及检验工作按要求进行合理分配(特殊要求除外),避免集中抽样、集中检验。

3、质量管理。投标供应商应拥有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控制和管理考核方案》,加强对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4、工作纪律。参与监督抽检的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结果上报,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和故意漏报、错报检测数据,确保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监督抽检单位和接受相关单位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投标供应商能够保证检验结果的质量,无条件接受滁州市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查和考核。

5、人员配备:投标供应商应拥有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安全监测服务任务相匹配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设施。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三)其他要求:抽查数据处理及上报

1、数据录入工作。所有抽样信息和检测结果统一由承检机构负责录入相应的信息系统。抽样信息必须严格按照省食药局要求在限定工作日内录入,检测结果必须在承检机构签发检验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两者均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平台。每月20日前报送报表(中标后发送给承检机构,遇节假日提前报送)。

2、数据分析。每季度任务完成后,上报监督抽检应包括检验工作小结、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每个产品均须分析,合格率低于85%且5批次以上的产品须重点分析)和检验结果数据。质量分析报告等文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

3、不合格(问题)样品报告寄送。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市场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时限要求,将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以及《不合格或问题样品汇总表》寄送三份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不合格/问题)样品生产经营单位汇总表均需加盖检验机构公章并寄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商务要求

(一)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采购人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交易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服务期: 抽检范围及实施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具体检测产品及批次清单详见附件。

(四)服务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