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一、采购清单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所属行业 |
马鞍山市自然保护地专项环保管家服务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马鞍山共有采石风景名胜区、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太白省级森林公园、含山褒禅山省级地质公园、含山大渔滩省级湿地公园等多个类型自然保护地。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我市需对部交办的 1667 个疑似人类活动点位核查和整改。为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工作,在开展问题核查的基础上,拟对我市自然保护地当前面临问题因素进行调查与分析、对人类活动现状分类梳理、分门别类研究整改销号方案,提出生态保护对策。
三、项目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对马鞍山 7 个自然保护地当前面临威胁因素进行调查与分析,系统梳理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现状,聚焦矿产开发、工业企业等重点问题整改,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分门别类、科学精准研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明确整改要求,指导和规范马鞍山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和生态修复取得实效。
四、工作范围
采石风景名胜区、安徽省青山(太白)森林公园、当涂县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含山大渔滩省级湿地公园、含山褒禅山省级地质公园、含山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县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等 7 个自然保护地。
五、采购项目内容
(1) 提供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整改技术指导,形成自然保护地不同类型人类活动问题整改指导意见(建议稿),指导问题点位验收销号工作。
(2) 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分类审核。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针对地方提交的疑似人类活动问题点位核查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对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人类活动类型进行系统性梳理,聚焦矿产开发、工业企业非法建筑等重点问题,形成自然保护地疑似人类活动问题点位分类(无需整改、需要整改)技术审核意见书,意见书中针对地方的整改标准以及是否需要评估提出意见。
(3) 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整改方案审核。按照国家、安徽省自然保护地整改销号相关要求,审核地方提交的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整改方案,形成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整改方案技术审核意见书。
(4)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对策研究。对完成自然保护地所在区域现状调查的,指导明确保护地内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及景观面临的威胁因素。结合实际,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从生态保护角度,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对策, 编制《马鞍山自然保护地保护对策研究报告》,为马鞍山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整改及科学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六、专项工作成果
(1) 马鞍山市自然保护地不同类型人类活动问题整改指导意见(建议稿);
(2) 马鞍山市自然保护地疑似人类活动点位分类技术审核意见书;
(3) 马鞍山市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整改方案技术审核意见书;
(4) 马鞍山市自然保护地保护对策研究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项目质量要求
(1)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分项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
(2) 成交供应商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核查资料;
(3) 成交供应商对工作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采用、引用或接触到的所有需要保密的数据严格进行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用途,不得随意发布排查数据、成果;
(4)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完成工作成果的提交及档案整理归档。
(二)项目管理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应具有自然保护地生态影响专题、生态修复或规划等相关工作经验,合理安排本项目的工作时间节点,并进行精心的组织实施,保障本项目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
(2) 成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含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人员须具备生态环境保护类或测绘类专业硕士(含)以上学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技术人员。
(3) 除技术人员外,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适当增加人员,确保项目各工作时间节点按时完成。
(4) 成交供应商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理念,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执行期间的安全。
(5)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提交工作成果,否则采购人有权利扣减服务费用。
八、商务要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服务地点:马鞍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 成交供应商提交马鞍山市自然保护地不同类型人类活动问题整改技术指导意见(建议稿)并经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2) 成交供应商提交马鞍山市自然保护地疑似人类活动问题点位分类技术审核意见书并经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3) 成交供应商提交马鞍山市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整改方案技术审核意见书并经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4) 成交供应商提交《马鞍山自然保护地保护对策研究报告》并经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4、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咨询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现场勘察费、测量费、测量仪器及设备使用费、资料收集、调查、人员工资(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办公费、交通费、管理费、成果编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环节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包装费、仓储费、保管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