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项目编号:ZJZC-213020-C
一、采购内容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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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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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学校零星维修改造单位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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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年度承包商入围四家。
2、 承包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服务现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内。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报价:此次招标为单个项目在20万以下的维修改造工程,整体规模年度预算约400万。各个项目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进行编制结算;材料价格按《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最新期进行编制、综合费用费率按三类中值取费。结算由甲方指定的工程审计事务所审核确定为准。投标报价限制:下浮率 上限要求不超过8%。
(4)年度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精细化管理,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地点情况,每个项目实施前须有针对性的书面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区须设有警戒线,施工用材料、周转料及工具等分类有序堆放。
(5)质量保证期(或维护期限):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6)付款条件与方法:
a. 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60%;(并要求在25个日历天内提供结算书)审计后支付至审计总价的100%;
b. 在项目实施中甲方有工作量增减需要的,在竣工结算时以出具的有效联系单为准,列入竣工结算款项,无甲方书面明确要求的,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3、5万元以下应急工程、抢险工程等,发包人可另行指定单位施工。
4、其它专业(如市政、绿化、防水等)未包括在上述招标范围内,有其它专业项目需实施时,甲方可另行招标;年度中标单位如有相应资质的,经双方协商,也可直接与年度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进行施工。
5、校园内协调事项:
(1)确因工程需要破开路面或地面绿化等,经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样。
(2)工程需要临时接电缆、电线和水管时,经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连接。每项工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及时向学校结清水、电费,水电费按合同价千分之三缴纳。
(3)建筑垃圾清运:建筑垃圾堆放点需经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和保卫处同意。简单工程结束后二日内清运完成;繁杂工程每三日清运一次,工程结束后二日内清运完成。因车辆出入造成垃圾、泥浆散落,需在2小时内打扫干净,恢复校园整洁。
6、中标单位工程安排:
(1)四家中标单位抽签决定项目承揽顺序,遇项目个数为2个及以上时,按顺序抽签决定承揽项目。
(2)从第二轮开始,不分项目大小,按第一轮抽签决定的项目实施承揽顺序依次轮流安排项目实施。如有资质要求的项目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年度额度满额后发包人可另行采购。
7、违约条款: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5个日历天内,将真实、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人。如果没有按时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则扣除合同价款的20%。
(2)施工单位上次施工的项目质量(文明施工等)评分得分率达到75%以上时,轮流进行施工,得分率不到75%的,暂停一次施工。
(3)工程质量验收未一次验收通过、或出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工期拖延三天以上的,累计出现上述情况达到三次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