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水利工程是为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使水资源在时间上和地域上能够进行合理分配,达到兴利除害目的而修建的综合性工程,是以兴利和改善环境为目标, 但是在建设过程中和其他建筑工程一样,存在着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是扬尘污染问题。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利枢纽工程多位于河道范围内,施工期多处于河道枯水期的春、秋以及近冬季,因此水利工程的施工更应该重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扬尘 2021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京生态文明委[2021]1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1 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21]3 号)文件的要求,提高全市水务工程工地扬尘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市水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巡查机构,开展辖区内水利工程工地扬尘专项巡查工作,通过视频巡查与第三方机构现场检查工作,采用汇总、分析、反馈、通报、移交检查发现问题的方式,建立定期巡查与查访核验制度,对水利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情况开展实施动态监管,监督推进全市水务工程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和网格化管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制,能够极大地改善市域内水利工程扬尘污染控制现状,有力地配合国务院、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巡查原则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按照北京市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控制网格划分情况,对市域内所有在施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控制情况实施定期巡查,科学、准确反映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整体控制情况。
(1)制定统一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评分标准,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的问题及时通报水管单位,检查得分结果公开透明。
(2)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检查范围覆盖北京市在施的水利工程建设工地,对重点工程要加大检查频次;对带有普遍性和较严重的扬尘管控问题,要加大检查力度。
(3) 坚持检查监督与问题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常规检查发现的扬尘问题及时通报,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建立台账,定期通报督促,直至整改完毕。
三、项目内容与工作方式
(一)巡查机制与指标体系构建
构建水利工程工地扬尘第三方巡查机制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市水利工程工地扬尘监督巡查机制,构建较为完善系统、操作性强的第三方巡查指标体系,做好全市水利工程工地扬尘第三方巡查的顶层设计。
建立第三方巡查-督导-沟通一体化的巡查机制。水利工程工地扬尘第三方巡查工作借助第三方的力量,形成问题巡查-整改督导-反馈沟通的一体化巡查工作模式,既要能够及时的反应问题,也要持续的督促问题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和责任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提升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控制实效。
(二)巡查内容与方式
按照要求开展水利工程工地扬尘各项巡查,包括成立巡查小组,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水利工程工地进行定期巡查。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巡查范围
为便于开展水利工地扬尘污染监督检查,本市水利工程工地扬尘网格化管理设市级、区级两级网格,以本辖区内工程项目为基础划分工地扬尘管理网格。检查范围覆盖全市 在施水利工程建设工地。
1、市级网格:市水务局负责本市水利工地扬尘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以行政区域和工程规模为基础划分建立市级工地扬尘管理网格(以下简称市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的方式,对各区水务局、市属水管单位的工地扬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2、区级网格:各区水务局(市属水管单位、建管中心)以辖区内工程项目为基础划分建立区(处)级工地扬尘管理网格(以下简称区级网格),并设立相应区级网格组织机构,每工程项目设网格管理员。
巡查内容
(1)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工地扬尘的相关规定,结合空气污染预警应急等情况提出相应工作要求。
(2) 开展工地扬尘检查、巡查、抽查,检查辖区内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的情况,每周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安装了扬尘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工程巡查一遍,执行本市空气污染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收集上报各单位扬尘相关材料。
(3) 重点对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工地出口两侧各 100 米路面实施“三包”情况;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情况;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情况;外脚手架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情况;施工现场按要求洒水降尘情况;易产生扬尘的机械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易产生扬尘的建材是否按要求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情况,手续是否齐全;清理垃圾是否用密闭式专用容器运;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安装、使用和管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等进行检查。在检查范围内拍摄检查点全景照片和重点位置局部照片,对工地扬尘问题进行记录取证。
四、巡查方式
听取、询问区级网格有关人员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资料,随机抽查区级网格水利工程扬尘管控情况。
(一)巡查人员安排
配备 8 名(分 4 组每组 2 人)常规巡查员,司机 4 人,同时安排 1 名项目负责人、2 名数据审核人员、3 名数据处理与分析人员、2 名质量控制人员,总计 20 名人员(具体如下表)。
表:第三方巡查工作人员安排
巡查对象类型 |
巡查员数量(人) |
项目负责人 |
1 |
常规巡查人员 |
8 |
数据审核人员 |
2 |
数据处理与分析人员 |
3 |
质量控制人员 |
2 |
司机 |
4 |
总计 |
20 |
(二)巡查员要求
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日常巡查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使用数码相机、电脑等,此外还需具备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每月接受项目组的考评。 第三方单位负责巡查人员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市水务局负责为考核人员制作证件,巡查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合理使用证件,并按市水务局制定的行为规范执行。
(三)巡查频率
每月针对市域内在施水利工程工地巡查一遍。每季度对各区水务局进行考评打分一次。
(四)巡查要求
将区域划分后,第三方单位每月对巡查任务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每周、每日巡查的均衡性,制定月巡查计划,具体到每日,具体到各巡查数量和名称,并经水务局项目负责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各巡查员按照巡查计划进行日常监督巡查工作,巡查前,保持车辆干净整洁,携带必备巡查工具和记录表格;巡查中,认真仔细按照巡查标准实施,对于发现的问题,通过照相和摄像的形式取证,同时填写巡查记录表,描述总体运行情况;巡查后,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与巡查完毕 24 小时内将巡查结果汇总给项目管理人员。
日常巡查时间:工作日,每天早 8:00 到下午 17:00,具体巡查时间可以根据季节和市水务局的要求灵活调整。
(五)巡查评价形式
巡查员必须到现场进行核查,严格按照巡查指标中的内容进行巡查,不可遗漏,并拍摄足够数量的照片与评价指标中的得分对应,若巡查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控制不存在问题,也要拍摄良好状态的照片予以证实。
(六)反馈沟通
项目组根据巡查评价结果,积极与责任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控制主要问题,报市水务局进行决策参考。
(七)整改监测
对于巡查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组以电话、邮件、任务单、简报的形式及时督导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市水务局,对于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汇报和研究,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案台账,逐个排查、分析难点问题。
(八)项目执行期限
本项目的执行期限暂定为一年。
(九)管理机制
第三方单位严格贯彻市水务局工作思想,积极沟通各责任单位,协助市水务局和各责任单位积极提升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控制水平,建立一个实施简便、快捷的常效管理机制,为市水务局的工作开展提供便捷的服务。
五、巡查实施流程
(一)巡查计划
1) 巡查前期,第三方单位组织巡查部成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并以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所有参与巡查的成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并获得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同意。项目负责人将根据巡查要求,设计岗位说明,说明每个成员岗位的主要职责和细节要求,形成巡查工作手册,下发给参与巡查的成员,提高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巡查过程之中,每个月定期总结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需要改进之处,并组织对被巡查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
2) 每月底,各巡查部负责人按照要求制定下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巡查时间(根据各季节作业起始时间)、巡查范围、巡查内容、巡查人员、巡查纪律、巡查技术保障等, 每日严格按照月计划对各巡查项目实施现场巡查,收集各单位相关扬尘工作材料。
3) 按照要求进行元旦、春节、十一、五一、元旦、端午、中秋等重点节假日的巡查,并设立节假日巡查督导,负责协调节假日巡查工作的协调与质量控制。
4) 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的准备。在开展巡查的工作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
5) 加强巡查问题的整改督促。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以电话、邮件、任务单、简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定期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二)巡查评价形式
考评采取“周巡查、月考核、年汇总”的形式,对水利工程工地扬尘作业进行巡查考评。即每周对各巡查项目抽样实施现场巡查;每月将周巡查结果统计进行考核评价; 年终对全年工作进行总评。
巡查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评价,评价结果与拍摄照片出现互相矛盾的评价时,需要项目督导现场评价。巡查人员采取现场观察作业情况、听取作业人员介绍、问询岗位人员、查阅相关记录,拍照或摄像、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巡查评价。
(三)巡查评价结果汇总
第三方单位巡查人员每日对巡查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每月定期对周巡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纳入月度考核,年终汇总对全年工作进行总评。突发事件及恶劣水利工程工地扬尘事件以告知书形式及时发送。月报、年报均于次月7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委托人。
(四)巡查评价记录的存档
第三方单位将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制度,所有文档符合相关规范,在项目完成后提交给市水务局,工作中涉及的照片、证明、报表、报告等,无论纸质还是电子资料都要留存,按类归档,并接受市水务局的巡查。
相关资料除工作中按时提交市水务局外,第三方单位仍要按要求留存两年,并于合同终止前进行验收交接。
六、成果提交
(一)周报告
第三方单位由专人将每周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每周提交市水务局。
(二)月考核报告
第三方单位将当月巡查情况汇总《北京市水利工程工地杨尘控制日常考核记录表》, 并汇总形成考核分数表,结合相关问题分析编制月考核报告,并于次月第一周提交市水务局。
(三)年度总结报告
第三方单位于项目合同期满后的第一月内提交上一年度巡查情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