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加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政府决策机制;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精准高效满足群众需求。
(2)《“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2021年12月)提出: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受理条件、法定时限、数量限制、年审年报、服务对象等要素。
(3)《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提出: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国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实现全国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4)《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提出: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智慧便捷的服务能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广“免申即享”、“民生直达”等服务方式,打造掌上办事服务新模式,提高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协同服务、智慧服务能力……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提出: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提出加快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发挥村(社区)信息为民服务实效。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应用服务,加速线上线下融合。
(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44号)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中指出“健全规范高效的服务机制”,具体包括“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深化‘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
(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2022〕70号)提出:将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9)《广东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升“跨域通办”业务支撑能力,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覆盖范围,提升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水平。
(10)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征求《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2023 年工作要点》意见的函(粤政数函〔2023〕1 号)提出: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
(11)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征求《广东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工作方案(稿)》意见的函(粤政数函〔2023〕53 号)提出:结合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及广东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重点任务,深化事项标准化管理,以二次统筹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流程,有力推动跨区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从“可办”到“好办”转变,全面提升我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12)《清远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工作专班作用,对照先进地区,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难点、痛点,多做“雪中送炭”工作,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快形成有序有效市场。推动市(区)综合政务服务大厅加快规划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下放、委托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压减投资项目办理时限,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广州营商环境“4.0”向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覆盖。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市县级政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继续拓展“粤省事”“粤商通”和“跨省通办”、广清“跨城通办”服务事项覆盖范围。
(13)《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指出,到2025年清远“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实现惠民利企“一网通办”。在政务服务方面,基于清远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拓展“粤省事”、“粤商通”服务事项,实现高频服务事项100%“指尖办”、基层高频服务事项100%“四免”、“零跑动”。进一步拓展“广清跨城通办”、“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服务,铸造清远跨区域通办政务服务品牌。
(14)2021年12月,《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提及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农村基层纵深发展,着力推进“数字政府”基层减负、政务服务向农村基层下沉,试点探索省和市的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与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系统的整合,提升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
(二)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1.需求汇总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 |
|
1.1 |
软件开发 |
1项 |
1.2 |
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
1项 |
2 |
“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 |
|
2.1 |
软件开发 |
1项 |
2.2 |
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
1项 |
2.需求明细一览表
2.1软件开发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升级及开发 |
|
1.1 |
统一预约系统(新增) |
1项 |
1.2 |
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升级) |
1项 |
1.3 |
电子证照应用(升级) |
1项 |
1.4 |
政数中台系统(新增) |
1项 |
1.5 |
事项进驻管理系统(新增) |
1项 |
1.6 |
粤省事、粤商通清远特色服务专版及10个事项上线 |
1项 |
1.7 |
排队叫号机接口定制(1种型号) |
1项 |
1.8 |
减少二次录入专项定制(新增) |
2项 |
2 |
“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开发 |
|
2.1 |
村务公开 |
1项 |
2.2 |
群众自治 |
1项 |
2.3 |
发展成果 |
1项 |
2.4 |
服务场景应用 |
1项 |
2.5 |
个人中心 |
1项 |
2.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运营服务 |
|
1.1 |
事项深度标准化运营服务(市级二次统筹) |
1项 |
1.2 |
中央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省事项管理系统调整) |
1项 |
1.3 |
统一在线申办服务(事项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 |
10项 |
1.4 |
政数中台系统对接联调服务(与大厅排队叫号机1种型号) |
1项 |
1.5 |
减少二次录入问题事项配置实施服务 |
2项 |
1.6 |
日常运营服务 |
1项 |
2 |
“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运营服务 |
|
2.1 |
管理规范服务 |
1项 |
2.2 |
技术服务(对接市数据中心) |
1项 |
2.3 |
系统实施服务 |
1项 |
2.4 |
用户培训服务 |
2场 |
采购包1(清远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升级改造(一期)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完成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统一预约系统、事项进驻管理系统研发,完成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升级、政数中台系统主体功能研发(涉及外部系统、外部设备等对接的除外)、“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小程序)框架及村务公开、群众自治模块搭建,完成事项深度标准化运营服务(市级二次统筹,以及5个事项上线粤省事清远特色服务专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实际以当年省均衡化资金分配金额为准);
2期:支付比例30%,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通过项目初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期:支付比例25%,通过项目终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
4期:支付比例5%,合同余款在系统维护期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与监理方制定验收方案,本项目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 1)初验(需符合下列要求) ①满足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要求。 ②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指标,质量达标。 ③文档齐全,按照文档交付要求,中标人负责将项目的全部各种相关的软件安装程序和各阶段开发文档(含源代码),按照采购人项目管理要求分类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④验收项目包括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所标明的系统。 ⑤试运行届满1个月。在试运行期间,由于性能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中标人应进行完善,并进行重复测试。 2)终验 试运行合格后进行终验,终验需符合下列要求: ①已通过初验。 ②完成符合性检查。 ③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已解决或已作说明,不存在因尚未解决的问题而产生纠纷的情况。 ④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第三方验收测评、第三方安全评估(三级等保测评)。 (2)终验通过后进入系统维护期。 (3)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 (4)如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说明,则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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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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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如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其报价费用包括不限于软件开发费、接口对接费、培训、维护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服务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3)投标人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人民币12,015.00元),由中标人负责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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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系统运维期 |
投标人所投产品(或软件)的系统运维期为3年。(自系统验收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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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售后服务 |
(1)在系统运维期内,对系统质量保修、维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在系统运维期内,中标人需提供电话技术支持(7×24小时)。系统运维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除特殊情况外,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6小时;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中标人需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 |
|
4 |
系统安装要求 |
(1)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系统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完成整个系统的联调工作。 (2)中标人需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本项目提供的所有系统在终验前需通过国产化适配并取得国产化适配认证,系统按采购人要求实施部署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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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系统测试及运行要求 |
(1)中标人应提供系统的性能测试报告和相关测试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首先提供一个具体的测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单元模块、整体测试、用户接受性测试、性能测试方案等),方案经过采购人及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行相关测试。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首先拟定相应测试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测试步骤,与采购人、监理方讨论通过后,方可按计划进行测试。 (3)中标人应在具备测试条件后提出完整的测试申请,包括测试方案、具体测试项目、测试目的、测试标准等。测试的条款应与双方共同认可的技术规范一致,最终测试文件由中标人拟定,并经采购人确认。 (4)中标人完成系统开发建设、系统测试及安装、部署、调试等全部工作,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试运行申请,采购人同意后系统上线进入试运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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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交付要求 |
(1)系统交付 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设计、研发、安装、测试、调试、验收等工作,并向采购人交付。 (2)文档交付 中标人应交付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及维护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档: ①需求说明书; ②概要设计说明书; ③详细设计说明书; ④测试计划; ⑤测试报告; ⑥用户手册; ⑦项目计划书; ⑧用户培训计划; ⑨源代码; ⑩进度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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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培训要求 |
(1)培训目标 投标人的培训应满足下列目标: 1)用户能操作和使用新应用系统提供的各种功能。 2)如果系统出现一般性问题,用户技术人员应能诊断和处理。 3)投标人应为采购人安排合适和足够的培训以使其在实施过程中有效参与并且在实施完成后顺利交接,包括各业务单位管理人员和技术维护人员,培训方式分为集中或者单独培训。 (2)培训要求 1)为了保证培训与实际应用的有效结合,中标人负责派出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系统实施现场对采购人进行不少于2次现场培训。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系统正常运行、管理和使用所需要的培训,投标人需分析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列出培训目标、培训课程、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3)培训计划和准备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培训计划,至少应说明下列事项:每次培训课程计划、课程内容、课程概述、授课者资历、授课方式、每一培训课程所提供的资料、对参加者的要求。所有培训的相关资料应于课程开设前3天内准备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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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质量要求 |
(1)中标人须提交正式的质量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记录要求,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所提交的进度报告应包括质量报告内容,对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执行。 (3)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系统的功能、性能、质量均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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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全及保密要求 |
(1)中标人及其驻场人员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驻场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接触的信息仅限于本人在本项目中使用,不得向他人泄露。 (2)系统发布前,需经过安全检测、避免出现安全漏洞和隐患。 (3)配合系统安全测评、业务渗透测试、业务系统漏扫、安全风险评估等安全整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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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它要求 |
(1)中标人自行解决办公场所及食宿问题,采购人不提供办公场所及食宿。 (2)为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中标后成立项目小组,用以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投标人应书面明确实施投标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的资历信息、类似项目的经验及分工职责。 (3)中标人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完成本项目开发、测试、安装部署工作。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升级改造(一期) |
项 |
1.00 |
5,441,200.00 |
5,441,2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清远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升级改造(一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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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建设目标 (1)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清远市的工作部署,以办事人为中心,以事项为主线,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深度,贯穿政务服务办事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改变“头痛治头、足痛治足”、零碎敲打的模式,通过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再造统筹彻底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烦的问题。 (2)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清远市对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深化拓展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新建清远市统一预约系统、政数中台系统、事项进驻管理系统、粤省事、粤商通清远特色服务专版,升级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电子证照应用,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程度,规范统一全市事项办事材料、办事流程,全市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深度标准化,解决群众办事不清晰的问题。围绕“压时限、减材料、简环节”,充分应用数字政府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公共支撑能力,推进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实现群众办事少填少报少跑快办,突破群众办事反复提交材料、多次来回跑动等痛点问题。提升智慧便捷服务能力。创新一网办事、移动办事,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试点打通存在二次录入问题的事项,实现数字办件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流转,有效减少二次录入问题,将手动录入时间花费减少,大幅降低工作人员重复录入工作强度,提高审批流程效率,并节约人力、物力等运营管理成本。 (3)以群众路线为核心思路,建设“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面向全市群众提供统一移动端,提供村务公开、群众自治、发展成果、服务场景等板块,支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社区治理,便捷享受精准的社区服务,走实走好群众路线。面向管理方,支持在处理群众提出社区治理方面问题的同时,有效监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全过程;统筹管理民生服务资源,助力提供更主动、更精准、更便捷的社区服务。根据“试点先行”的原则,选取1个区县开展试点推广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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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升级及开发 ①统一预约系统(新增) A.建设全市统一管理的预约系统,市民可通过该预约平台作为办事预约入口,体验更好的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 B.预约平台包括预约服务、预约管理、预约配置管理、系统对接管理模块。 C.预约服务提供统一预约专区,支持办事人进行在线预约、查看预约结果等,支持预约次数约束。 D.预约管理支持现场预约登记、预约档案查询、失信黑名单管理。 E.预约配置管理支持可预约事项管理、预约窗口基本信息管理、预约事项的窗口关联管理、窗口时间段与预约数配置、预约时间段管理、节假日管理、黑名单规则管理、预约白名单规则管理、预约短信配置、预约短信模板定制、预约短信发送。 F.系统对接管理包括省统一身份认证个人信息对接、省统一认证法人信息对接、统一预约信息推送程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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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升级及开发 ②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升级) ★A.投标人须承诺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升级须基于现有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进行升级,实现新升级功能与已有功能在数据层、应用层、技术层保持兼容,原系统数据完整迁移及平滑过渡,保证项目应用成果,保护前期投资。投标人应按照接口标准及数据规范完成升级拓展,相关开发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B.在清远市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基础上继续升级拓展,支持办事人预约后预填报,窗口人员进行预审、收件受理、查看各环节排队叫号信息;实现采用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市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省垂系统等不同系统的办件信息接收、推送、整合。 C.具体包括以下模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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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升级及开发 ③电子证照应用(升级) A.根据《广东省电子证照优化升级和扩大应用领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地市应将原地市电子证照系统证照库的市级存量证照数据全量汇聚至省证照数据库,开展地市系统无感切换工作,实现存量业务发证系统、存量业务用证系统无感切换调用省发用证接口,保障业务正常运行。 B.提供免证办业务系统,支持无法对接改造的业务系统或无系统支撑的业务进行发证及用证,包括发证、用证、数据管理、统计报表、登录认证等功能,实现与数字空间用证对接、省一网共享平台对接、电子印章平台对接、事项系统对接、无感工具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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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升级及开发 ④政数中台系统(新增) 新建政数中台系统,包括中台首页、事项模型、数字办件、服务能力管理、配置管理功能模块。通过事项、证照、数据、系统四位一体关系模型建立数字办件标准,全面汇聚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及各类智能终端服务能力,提供统一服务供给和服务管理,实现数字办件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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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升级及开发 ⑤事项进驻管理系统(新增) A.事项进驻管理系统支持对大厅专区、窗口、事项、业务分布、设备、业务授权等信息等进行管理,支撑大厅正常运行。 B.大厅运行管理支持大厅基本信息管理、大厅专区分布管理、大厅与专区的关联管理、窗口基本信息管理、窗口服务记录管理、专区与窗口的关联信息管理、大厅事项进驻管理、大厅业务布局管理。 C.大厅设备管理支持对高拍仪、评价器、读卡器等外设进行管理,支持不同窗口调用不同型号外设。 D.大厅业务授权管理支持专区关联取号设备信息,支撑不同专区不同取号机的取号呼号等应用。 E.窗口服务管理支持工作人员进行呼号服务和业务应用管理、暂停窗口服务、查看待呼叫队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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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升级及开发 ⑥粤省事、粤商通清远特色服务专版及10个事项上线 A.“粤省事”清远特色服务专版建设(“粤省事”小程序端) 完成统一进度查询服务对接本地自建清远市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的开发,并以事项接入方式进驻到“粤省事”平台,在“粤省事”建设清远市特色民生服务专版,通过专版汇集所有清远市接入“粤省事”的各类本地民生服务事项。选取一个有条件的区县,在“粤省事”接入区县系统现有特色民生服务,为区县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基层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等。 B.“粤商通”清远特色服务专版建设(“粤商通”APP端) 完成统一进度查询服务对接本地自建清远市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的开发,并以事项接入方式进驻“粤商通”平台,在“粤商通”清远专版首页增加清远特色的功能及服务入口,包括惠企一件事、清远特色服务专版等。 配合清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开展为期1年的“粤商通”平台各项运营推广工作。 C.“粤省事”清远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本地部署 根据清远市情况,“粤省事”清远特色服务专版配套的运营管理平台本地部署,平台功能包括专版配置管理、渠道运营管理、用户数据查看、事项数据查看、渠道运营数据查看、用户权限管理等内容。 D.事项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 规划10个事项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针对每个事项进行定制开发,包括根据粤省事或粤商通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事项申办页面的适应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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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升级及开发 ⑦排队叫号机接口定制(1种型号) 排队叫号机侧:按照政数中台的接口规范,定制预约、取号、叫号、排队等9个接口,排队叫号机(1种型号)与政数中台对接,支撑后续第三方系统通过政数中台调用服务接口,中台汇聚市政务服务大厅的预约、取号、叫号、排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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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升级及开发 ⑧减少二次录入专项定制(新增) A.初步规划省人社2项事项,具体事项以调研结果为准。 B.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侧:试点打通解决一批垂直系统事项(省垂或市垂)二次录入,按照垂管系统的业务标准,政数中台与省垂系统对接办件过程和内容数据,根据数字办件标准规范对省垂系统的办件信息进行数据分析清洗、转换,使其形成清远市统一数字办件;同时升级统一申办受理系统与政数中台对接,针对垂管系统事项,支持通过中台实现申办、受理、审批、办结、发放信息与垂管系统在线无缝流转,减少窗口二次录入问题。本期规划2项事项。 C.垂直系统侧:垂直系统对接改造(垂直业务系统端,省垂或市垂):垂直业务系统端开放接口,提供具体事项申办、收件受理、审批办结等业务标准,与地市政数中台进行对接,支持中台获取省垂系统相关业务数据。本期规划2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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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开发 ①村务公开 A.面向群众,通过通知公示、村(居)务监督、财务收支、公益项目四个方面展示村(居)务公开的范畴以及内容;提供查询、查看、下载附件等功能,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 B.面向管理人员,提供通知公示、村(居)务监督信息、月度村账、账单票据信息、公益项目的管理和维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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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开发 ②群众自治 提供意见箱、议事厅、投票箱、上报问题等模块,支持群众反映诉求、参与基层自治、上报问题,支持政府工作人员解决群众诉求、组织群众自治、社会协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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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开发 ③发展成果 面向群众,提供城市治理成果、乡村发展成果优选内容的查询、查看、附件下载;面向管理人员,提供城市治理成果、乡村发展成果的管理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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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开发 ④服务场景应用 A.农业技能培训 (a)结合清远市实际调研情况,针对农业技能培训应用场景。向群众提供:提供农业技能培训项目信息展示功能、技能培训报名功能、并且支持对培训进行信息留言。 (b)面向农业农村局:提供农业技能培训二维码管理功能,支持生成、导出等操作;提供培训扫码签到功能、报名人员信息查询及导出功能;并且支持回复群众留言。 B.人社技能培训 (a)结合清远市实际调研情况,针对人社技能培训应用场景。向群众提供:提供人社技能培训项目信息展示功能、技能培训报名功能、并且支持对培训进行信息留言。 (b)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人社技能培训二维码管理功能,支持生成、导出等操作;提供培训扫码签到功能、报名人员信息查询及导出功能;并且支持回复群众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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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开发 ⑤个人中心 A.身份地址信息功能 包括群众的个人身份信息、居住地址信息、户籍地址信息等内容,并支持根据居民基本信息进行角色权限控制,为后续按居民基本信息进行用户数据分析提供支撑。 B.实人实名身份认证功能 对接粤信签,实现“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用户实人实名身份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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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运营服务 ①事项深度标准化运营服务(市级二次统筹) 规划全市4316个事项深度标准化梳理(100%事项深度标准化,底数为全市实施清单-去重,事项数以调研实际为准)。市县无差别受理,为实现事项线上线下办事指南清晰一致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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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运营服务 ②中央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省事项管理系统调整)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调整要求,开展本地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深化本地事项配置库、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适应行政许可事项新标准应用等,保障新旧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平滑过渡;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升级要求,支撑本市各级部门快速按要求完成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提供省事项系统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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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运营服务 ③统一在线申办服务(事项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 A.本项目包含10个事项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含事项清单梳理、事项测试及发布、事项运营及调整。 ★B.为了保护系统现有数据及现有业务管理模式,本项目事项上线新政务大厅窗口申办(含上线PC端)服务必须基于现有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进行应用实施配置。应用实施配置服务与已有功能在应用层面(菜单、操作风格、显示风格、术语等)与技术层面(架构、核心组件)保持统一,保留用户操作及使用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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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运营服务 ④政数中台系统对接联调服务(与大厅排队叫号机1种型号) 清远市政数中台与大厅排队叫号机(一种型号)对接联调,包括预约信息、取号服务、叫号服务、实时排队进展查询服务、大厅专区排队进展查询服务、排队提醒服务、取号信息、排队信息、叫号信息9个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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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运营服务 ⑤减少二次录入问题事项配置实施服务 A.初步规划省人社2项事项,具体事项以调研结果为准。 B.试点打通存在二次录入问题的事项,规划2个省级或市级事项,完成相关配置实施工作,实现数字办件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流转,减少二次录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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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运营服务 ⑥日常运营服务 A.提供1年日常运营服务。 B.市级大厅运营服务(含城区) 对清远新大厅各专区信息、各实体窗口信息、事项信息、设备信息、进驻部门信息、进行日常运营服务。对政务大厅所属的行政区划、大厅专区、窗口需使用的服务能力进行授权管理。支撑大厅正常运行。 C.电子证照深化应用服务 电子证照深化应用服务包括:电子证照发证咨询服务、电子证照用证咨询服务、无感切换实施服务、免证办业务实施服务、电子证照指标能力提升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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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2)“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运营服务 ①管理规范服务 与部门沟通,支撑制定村(居)务公开、群众自治、城市治理与乡村发展成果、技能培训管理规范。 ②技术服务(对接市数据中心) 对接市数据中心,获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部门组织机构信息、行政区划信息。 ③系统实施服务 提供系统部署实施、身份认证服务,完成市直部门用户、区县用户(1个试点区县)数据收集及初始化,提供试点技术支撑服务。 ④用户培训服务 面向市级部门和试点区县开展2场系统操作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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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系统对接要求 为保障前期投入,本项目需保持现有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清远市电子证照系统已对接系统相关接口的输入参数、输出参数等保持不变,保持接口稳定,不影响原有业务正常运行。相关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清远市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接口及规范由采购人协助投标人向原系统服务提供商获取,投标人应按照原系统接口标准完成开发或升级,接口开发协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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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