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书
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的委托,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为委托人拟采购的苏州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咨询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SZHX2020-G-003
二、招标内容:苏州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咨询项目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国务院、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国家、江苏省、苏州市“放、管、服”的要求,以苏府办〔2018〕275号为指引,落实《苏州市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规划方案》中明确的2020年工作任务,并结合一期建设成果,进一步发挥市级管理平台承上启下桥梁作用,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整合信息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基层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工作人员减负增效,让群众方便满意。
另外,目前已有政务服务内容主要按照部门和主题划分,且事项之间没有按照具体的业务场景和办事角度进行关联、组合,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需要不断查询、咨询。为此需转化思路,以用户视角分析事项细节和逻辑关联关系,基于用户信息和交互,提供智能引导服务,不断提升用户体验。
(二)项目目标
通过业务梳理和制度建设,推动办事流程的优化,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改善用户体验,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具体目标如下:
1、以事项为基础,规范业务管理,逐步实现通办
通过业务事项梳理,推动办事流程优化、办事材料精简、审批时限压缩、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规范。
2、以用户为中心,创新服务模式,改善用户体验
围绕办成“一件事”,明确20个“一件事”相关事项的业务逻辑关系,分析、设计业务场景,为智能导服提供实现依据和指导。
3、以制度为约束,保障运行长效,发挥平台效能
通过制定公共服务代办管理、通办业务管理和“一件事”管理等相关机制建议,完善系统对接标准规范,为我市政务服务长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1)公共服务方面,一是结合公共服务基本事项清单[1]变化情况,调研业务主管部门详细了解具体变化,为优化对接标准提供业务依据。详细了解公共服务个性化事项[2]使用市级业务系统的情况,为确定对接标准提供依据;二是基于基本事项标准化现状,调研基本事项标准化现存不足,针对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提出建议,为业务跨区通办提供支撑;三是调研代办、通办现况,了解目前通办代办管理中的不足;四是重点针对人社、卫健、民政等领域,调研市级主管单位对基层台账的管理考核情况,自上而下了解台账管理考核现状与不足。
(2)“一件事”方面,一是调研、梳理政务服务导服现状与问题,提出改进思路;二是针对企业、个人不同的办事主体,根据生命周期划分阶段,按照“量大面广”的原则,调研业务主管部门,梳理确定“一件事”目录清单;三是针对拟定的20个“一件事”场景,详细调研每件事的在市级层面的办事流程、办事要求等,为智能导服设计提供依据。
(1)公共服务方面,一是调研区县及基层社区,详细了解公共服务基本清单变化部分、基本清单使用到省级相关系统的事项和个性化清单使用到市级系统的事项,为制定市县两级平台对接标准提供依据;二是调研区县及基层社区,抽样了解基本事项标准化建设与执行情况,了解业务通办推行等情况;三是调研区县及基层社区,搜集业务代办模式与管理现状;四是调研区县及基层社区,了解市级主管部门管理考核台账的现状,征集基层意见与建议等。
(2)“一件事”方面,一是按照“1+5”的模式,在调研市级部门的基础上,进一步调研姑苏、相城、吴中、新区和园区,优化调整“一件事”目录清单;二是基于确定的“一件事”目录清单,详细了解每件事相关的事项及业务逻辑关系,为“一件事”智能导服设计提供依据。
梳理公共服务基本事项,识别事项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关联服务,推动事项流程、事项拆分、事项管理颗粒度的优化。基于现有对接框架与标准,进一步调整、优化基本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对接标准。
为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业务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梳理县(区)板块中涉及市级业务系统的个性化公共服务事项,整理对接需求。基于现有对接框架,制定对接标准,明确对接方式、细化接口参数等。
梳理公共服务基本事项清单中涉及省级及以上的相关业务事项,明确对接需求,按照现有对接框架与模式,制定对接标准,明确对接方式、细化接口参数等。
根据事项调研结果,梳理事项办理标准不一等问题,推动业务主管部门对公共服务事项业务办理流程的优化,基本信息、办事指南等信息的规范,为公共服务基本事项清单实现跨区通办提供基础。拟定通办事项清单,协助制定业务通办管理办法。
基于对各县区板块代办事项调研情况,梳理代办事项清单,协助制定市级代办管理办法,规范基层代办事项流程。
基于对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调研,梳理不少于五类基层工作台账,总结归纳基层台账管理现状与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方案,为业务主管部门规范、精简基层工作台账模板提供参考依据,不断优化台账管理流程与制度。
在确定20个“一件事”主题目录的基础上,精细化梳理苏州市级和5个县(区)(主要包括:姑苏、相城、吴中、新区和园区)对应的相关业务内容,围绕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环节办理的“一件事”,明确办理“一件事”所涉及事项的逻辑关联关系,提炼不同类型办理对象的引导判断条件,明确对应的办事业务流程图,梳理办事业务流程各环节所涉及的事项详细信息,如:业务表单、所需附件材料、办理要点等详细信息,将事项和提醒信息等与流程各环节对应,建立完整、高效的办事智能引导路径。便于实现申报表单电子化和证照材料复用等,推行“一窗受理、套餐式办理”模式,为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等智能引导服务提供依据。
业务梳理事件清单如下:
序号 |
办事主体 |
阶段划分 |
一件事 |
1 |
企业 |
企业开办 |
开饭店 |
2 |
开食品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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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零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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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办印刷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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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办汽车租赁经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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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办动物诊所经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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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产经营 |
人才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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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变更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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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获取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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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境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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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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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业注销 |
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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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个人 |
出生阶段 |
出生 |
14 |
上学阶段 |
上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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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就业阶段 |
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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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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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购房阶段 |
购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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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婚育阶段 |
婚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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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退休阶段 |
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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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后事阶段 |
殡葬 |
备注:部分场景需结合实际调研做适当调整,但场景总数不少于20个,涉及事项不少于180个。
通过分析个人、企业等用户办事特征与需求,按照以下不同维度分析事项逻辑、关联关系,设计办事场景流程,重新组织编排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将个人生命周期划分为出生、就学、就业、婚育、退休等阶段,将企业生命周期划分为企业开办、生产运营、和企业注销等阶段,分析企业和个人的发展阶段特点,将现有面向企业和个人的政务服务事项与其生命周期阶段关联,方便群众和企业找到相应阶段下要办的事项。
为满足企业随时随地、通俗易懂地获取具体办事的政策规定、作业流程的需求,弥补政务公开偏重公布法律法规、晦涩难懂,办事指南过于平面化,对实际操作指导性不强的不足。在调研、梳理的基础上,形成不少于20个场景的服务,设计办事流程图,确定流程节点的判断条件,明确事项之间的逻辑及关联关系等。
结合面向个人的公共服务调研和梳理情况,协助制定通办、代办管理办法,完善市级系统的对接标准、明确对接省级以上系统的对接需求等。
通过调研市级和县区相关部门,理清面向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导服现状,对标先进地区建设经验与发展趋势,找出差距,并提出改进思路和建议等,为下一步涉及“一件事”服务场景提供有效输入。
在已发布的系统对接接口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业务梳理和调整等,基于总体对接框架与模式,进一步明确新增、修订业务接口,明确接口参数,指导市县两级平台技术对接工作。
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基本清单中涉及省级及以上的38项业务事项,按照现有对接框架与模式,制定对接标准,明确对接方式、细化接口参数等,明确对接需求。
按照国家、省级事项清单编制规范及要求,推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办事指南,整理汇编不少于70项。
在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基本信息及办事指南等信息的基础上,拟定通办事项清单,协助制定业务通办管理办法。
拟定市级公共服务基本事项代办管理办法,对代办的人员、流程、等要求进行管理规范。
推动业务主管部门规范、精简基层工作台账模板,优化台账管理流程与制度,整理汇编不少于5类基层工作台账。
根据20个“一件事”业务场景,理清“一件事”所涉及事项的逻辑关联关系,针对不同类型办理对象,进行引导判断并设计对应的办事业务流程图。为指导下一步智能导服开发提供依据。
项目总体服务期限如下:
1、2020年5月:完成项目需求调研和业务梳理;
2、2020年5-6月:完成项目分析和设计;
3、2020年6-7月:完成项目产出物征求意见和编制;
4、2020年7月:完成项目验收。
投标单位需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自行确定所需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所有委派服务人员需有一定的服务经验,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提供及时响应并完成服务期间的工作。
四、综合说明其它要求: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全部服务的费用应包括人工、服务所需配套设备、报告制作、保险、利润、税金、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付款方式:本服务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同时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给甲方),项目产出物交付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付清余款。
5、若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出现重大责任问题将被解除服务合同。
6、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等相关规定媒体发布的通知为准。
[1] 公共服务基本事项清单:指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公共服务事项的苏州(基本)事项
[2] 公共服务个性化事项:指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公共服务事项的苏州(个性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