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待审计完成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结合考核结果,支付剩余款项。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包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一年,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两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费率不变。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为积极应对巢湖蓝藻爆发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在总结近年来巢湖蓝藻打捞处置工作的实践经验,包河区大胆探索试行蓝藻打捞处置新方式、新方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塘西河、派河入湖口建设藻水分离站和3座原位控藻深井,实施巢湖蓝藻打捞防控。同时,为有效提高巢湖蓝藻打捞防控工作效率、效果,包河区采取“水域分片承包、经费按量包干”的形式,将包河区范围内巢湖沿岸水域合理划片,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蓝藻打捞防控社会化服务单位。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负责区域内两座藻水分离站、三座原位控藻深井及所辖片区蓝藻巡查、打捞、分离、处置及臭味控制一体化工作。打捞范围为南淝河入湖口(包含)至派河入湖口(包含)沿岸区域(含硬质围堰组成的内层防线及外层防线向外延伸500-800 米范围内等全覆盖区域)。另含5条河道、1个湖泊、1个湿地:(1)南淝河入湖口—环湖大道南淝河大桥西侧;(2)十五里河入湖口—希望桥;(3)塘西河入湖口—节制闸;(4)南淝河泄洪道(含东林排灌站排口);(5)派河入湖口—横城泵站自动水质监测站断面;(6)方兴湖(含上海路桥两侧);(7)渡江战役纪念馆围堰内湿地。
(二)服务要求
1、打捞时间:每年的打捞期为当年的5月到10月,11月到次年的4月为非打捞期。
2、人员要求:塘西河站打捞期打捞片区(湖面及打捞平台、提升泵房)须安排一线打捞员工63人,站房内须安排固定员工11人,非打捞期须安排一线巡查员工8人,站房须安排固定员工8人;派河站打捞期打捞片区(湖面及打捞平台、提升泵房)须安排一线打捞员工63人,站房内须安排固定员工11人,非打捞期须安排一线巡查员工8人,站房内须安排固定员工8人;原位深井每座安排6人。根据蓝藻爆发持续时间和程度,须临时增派工作人员和打捞人员。
3、处理要求:在具备条件基础上,每个站每天藻水混合物的处理量达到3360吨,每个站每年的藻泥产生量不低于1万吨。
4、监测要求:按照区蓝藻防控管理中心要求,中标人委托具备监测资质且在合肥市内有实验室的单位,定期对设施进出水水质和藻泥含水率开展监测,出具检测报告,费用自理。
5、对船只、机械等相关设备提供维修保养。
(三)服务标准
1、巢湖蓝藻打捞处置工作年度考核细则。
2、落实站房内及厂界臭味管控,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3、藻泥运输符合固(液)体废物转移规范要求。
4、在蓝藻打捞、分离、处置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区蓝藻防控管理中心累计督办3次,仍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方式(所报费率≤100%,否则视为响应无效),据实结算,总结算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1748万元,其中塘西河藻水分离站预算价为835万元/年,派河藻水分离站预算价为835万元/年,3座原位控藻深井预算价为78万元/年)。
2、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现行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人员办理社保等,缴费基数按合肥市现行的最低缴费基数和配套费率计算;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社保部分,不得以使用40、50岁人员为由不予核算。其社保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费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并进行合理报价。
五、结算方式
1、本项目结算方式=(固定费用+可变费用+原位深井费用)*投标费率+水电费+其他费用
2、具体费用组成方式
(1)固定费用:预算约301万元/座/年(共两座)。
(2)可变费用:预算约350万元/座/年(共两座)(按照年产1万吨藻泥计算,单价为350元/吨)。
按照年度处理藻泥量及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计算,标准核定为350元/吨藻泥处理,年度处理藻泥量占30%,以产出的藻泥(含水率85%以下)计算;考核情况占70%,按照考核得分计算,具体执行标准为(以年产藻泥量A吨):可变费用=A吨×350元/吨×(30%+70%×考核得分/100)(例如:年度污泥处理藻泥量为10000 吨,考核得分为90分。可变费用=10000吨×350元/吨×(30%+70%×90/100)。
(3)原位深井费用:预算约26万元/座/年(共三座)。
(4)水电费:预算约100万元/座/年(共两座)。办公及生活用电自理,具体用量根据发票据实报销。
(5)其他费用:预算约84万元/座/年(共两座)。湖面、河道等水域蓝藻、漂浮物、杂草、垃圾等杂物的拉运和无害化处理及遇到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产生的应急打捞处置费用,蓝藻科普馆的维护和运营管理,派河及塘西河藻水分离站内外土建、绿化等工程的维护和管养的费用,此类费用根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据实结算。
3、详细清单(仅供参考)
固定费用(单座藻水分离站运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