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书
一、现状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已基本形成了覆盖大部分行政办公和业务办理系统的信息化支撑模式,目前在用的各类信息化系统已达 50 余个。随着信息化系统的不断建设,保障系统正常运转已经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目前,运维工作主要包括服务台驻场服务、根据使用需求变化开发调整应用功能模块、月巡检和数据备份、运维服务记录表设计、运维报告出具、网页美工服务、数据中心数据处理服务、配合网络和安全工作、综合办公平台应用功能调整和优化、业务应用系统部署调整和优化、公文处理系统定制配置和优化、电子签章系统定制配置和优化、局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对接调整和优化、生态环境信息资源汇聚共享和开放服务、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保障、现场故障处置及突发情况应对、综合办公平台内部邮箱维护保障、会计软件维护费、非结构化数据结构化处理服务等。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和宣传报道的重要门户。网站基于北京市统一的集约化管理平台运行和管理,其使用 easysite7.9.12.24 内容管理平台实现,网站内容实时监控由第三方专业公司提供服务。
二、运维服务范围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各行政办公和业务办理系统及政府网站的运维工作。《应用系统运维清单》见附件 1。
三、运维服务时间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四、运维服务内容
(一)制定运维工作方案
中标人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运维工作现状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服务内容,另需包括服务人员名单、分工安排、工作内容、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标准、考核管理、应急响应预案等、服务承诺、运维服务建议和提供运维咨询内容、年度运维总结报告大纲、对运维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二)驻场服务
中标人选派 6 名专职人员进驻用户现场,组成工作时间 5*8 小时运维服务台。服务主要包括:
1、负责电话受理局系统用户和社会公众在使用信息化系统中遇到的问题和咨询,对局机关用户依情况提供上门服务。
2、负责及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调整相关系统权限。
3、负责处理一般性系统修改和数据库修改。并记录服务台事件处理过程和结果,形成文档。协助用户收集汇总相关应用系统的资料。
4、负责协调技术支持力量,及时完成相关系统适应性改造工作。
5、负责监督、收集、反馈各项运维工作情况。
6、负责协助完成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工作。
7、负责协助做好有关培训方面的工作。
8、负责接收当前运维年度新投产使用的信息化系统的运维工作。
9、负责运维堡垒机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易享云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及时协调修补各系统信息安全漏洞并形成整改报告。
12、负责各应用系统的日常巡检和数据备份工作,按要求提交巡检报告。
13、负责编制年度运维工作报告,并按期提交。
14、负责会计软件的维护。
15、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维护、专题策划、英文内容翻译、网站实时监控与故障分析、日常巡检、数据备份、处置网站突发事件等。
(三)系统巡检
1、日常巡检:
中标人建立一套完善的日常巡检制度,依采购人要求进行每两周一次巡检。具体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机运行状态、操作系统日志、磁盘空间、CPU 和内存使用情况、应用系统程序运行状态和日志、系统和数据文件的备份情况。
检查完成后填写日常巡检记录表,包括检查服务器、检查内容、状态、运维工程师、信息中心负责人、检查时间等。日常巡检记录表在巡检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年底整理成册并提交。
2、重大节日、活动前巡检
巡检内容和要求同日常巡检,巡检内容和要求同上,每年不少于 8 次。
(四)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保障
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时,对系统运行进行全面保障。
(五)故障处理
1、工作时间内系统发生故障,并且服务台人员无法解决时,中标人协调承建商派相关高级技术工程师 2 小时内赶赴用户现场给予技术支持。
2、在非工作时间设置有专人 7*24 小时接听的服务热线电话,用于解决内部的技术问题以及响应突发情况,在无法电话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根据采购人要求,尽快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六)应急处理
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运维服务对象制定详尽的具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理预案,对有可能出现的突发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并且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出相应的预防与解决措施,同时提供完整且严谨有序的应急处理流程。应急响应时间要求如下:
故障级别 |
响应时间 |
故障解决时间 |
I 级:属于普通问题;其具体现象为: 系统技术功能、安装或配置咨询,或其他显然不影响业务的预约服务。 |
30 分钟响应,4 小时内提交处理方案 |
5 天内 |
II 级:属于较严重问题;其具体现象为: 出现系统报错或警告,但业务系统仍能继续运行且性能不受影响。 |
30 分钟响应,2 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 |
48 小时以内 |
III 级:属于严重问题;其具体现象为: 出现系统部分模块失效、系统性能下 降,但功能正常运行,不影响正常业务运作。 |
20 分钟响应,2 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 |
24 小时以内 |
IV 级:属于紧急问题;其具体现象为: 系统崩溃导致业务停止、数据丢失。 |
15 分钟响应,1 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 |
12 小时以内 |
(七)应用系统适应性调整和优化
(八)应用系统功能和数据更新情况巡查
每月对系统情况和数据更新情况进行巡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统:环境数据中心、数据交换中心、网上监察接口、市工商局数据接口、市级固定资产投资系统接口、市级非固定资产投资系统接口、综合平台及公文系统通讯录、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平台、与生态环境部数据接口(辐射安全许可证、机动车年检、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弃物管理等)、公众查询系统、领导信息服务平台、北京市大数据汇聚与开放节点等。
(九)生态环境信息资源汇聚共享和开放服务
定期对环境数据中心存贮数据情况进行梳理;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生态环境业务数据采集、共享、开放等工作;利用现有数据中心和交换中心的资源和服务功能,为市生态环境局、各区生态环境局和其他有关单位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利用现有数据中心的资源和服务功能,为其它委办局和各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提供数据交换服务。
(十)配合网络和安全工作
1、配合采购人的网络调整工作,对相关应用系统进行部署调整和配置调整。
2、配合采购人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应用系统的情况说明文档,并对应用系统中的漏洞和安全缺陷进行修补。
(十一)内部邮件系统服务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内部邮件系统专业运维服务。
(十二)非结构化数据结构化处理服务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非结构化数据结构化处理服务。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