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企业端)建设项目,划分为一个包。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一)项目背景
2020 年 6 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主导的烟台市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成功上线,在此基础上,建设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环保智慧环保监管平台的条件更加成熟。我区已有 51 家工况用电企业向市平台上传数据,根据市局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作用,结合我区实际,以提高监测能力、消除监管盲区、明确考核责任为目标,重点围绕亟待解决的大气污染问题及水污染视频监管,在前期调研考察的基础上, 决定建设安装 15 家排污智能管控企业设备,并与烟台市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实现数据上传对接。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改变以往传统的执法方式,有利于提高环保执法水平,通过在线监管平台即可获取有效数据,执法人员无需一定要到现场才可核查报警情况。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线上平台就可第一时间获取有效信息,做出正确判断和决定,远程实时掌握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运行状况。将极大地减少现场执法频次,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海战术的问题。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动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规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也一直在不遗余力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创新,通过本次 16 家建设排污智能管控系统建设,用先进科技手段代替以往传统监管治理手段,将大大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的,通过技术创新将改变传统低效的工作方式,从根本上提高执法单位的线上办事能力,降低人力物力等不必要的支出,高效利用财政支出,节省人力财力物力,探索出一条高收益、低成本的智慧监管之路。
GB/T16706-1996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
CQC3158-2016 LED 显示单元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HJ/T212-201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477-2009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管(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1、整个项目的设计、安装施工与运维服务均应遵循环保、安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供应商在现场安装施工与运维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电力施工相关技术操作规范。
3、供应商需根据实地勘查情况,提供如钢铁、水泥、制药、火电、热电、石油化工、碳素、有色金属等各行业企业端监测点位布置方案。方案点位应包含以下点位类型: 总体用电信息、生产设施用电信息、产污设施用电信息、治污设施用电信息等全覆盖。
4、现场安装施工与日常维护原则上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实现企业(单位)各种生产、治污设施在不停电状态下安装用电监控设施。
5、确保用电量监控数据的一致性和保密性,现场监测数据经分析后,须直传至生态环境局中心端监控平台,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将数据转发至其他平台、数据存储或应用系统使用。
6、所有监测数据归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所有,运营服务单位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
7、供应商应对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在环保行业应用现状及需求进行充分调研, 了解系统的软件架构、软件功能、系统性能以及具体接入电量监控数据后的分析展示效果,以保证本项目监控数据能顺利接入采购人平台系统,为用户提供电量数据及数据分析服务。
8、供应商需融合电量监测数据、污染源排放数据、生产治污设施启停状态数据等工业企业全过程监管数据,进行关联分析,给出有效结论,提供数据对接、分析方案。
9、优先选择先进、开放、成熟的技术与产品,具备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扩展性,满足今后纵向和横向的功能扩展及与其它应用系统的集成。
10 供应商应具有软件系统以及硬件设备等的运营维护经验,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稳定运行,提供正常的电量监控数据服务。
1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施重点难点,项目中涉及的实施、数据联网、数据服务、接口开发、通讯协议对接、现场设备的联调、运输、培训、运营维护等产生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另外,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计入总报价。
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的需求,计划建设 15 套企业的采集终端,将电量采集数据传送至烟台市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实现统一监管。具体的企业名单后附,供参考, 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对用电量监控设施进行维护运营服务,保障用电量监控设施准确、稳定运行,为生态环境监管部门提供合格的企业用电量信息及数据分析服务,协助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对异常情况进行排查,运营服务期限三年。以下为具体要求:
序号 |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电量采集模块 |
16 |
套 |
2 |
工况数采仪 |
||
3 |
网络通讯费 |
1、电量采集模块
名称 |
技术指标及功能 |
安装要求 |
免停电安装,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情况,企业监测点自组网 |
传输方式 |
无线 |
传输距离 |
开阔地区可支持 1km 及以上距离通信 |
安规要求 |
至少包含结构、绝缘电阻、绝缘强度、冲击电压、振动试验、 温升、电源断相试验、电源电压变化试验、低温试验、高温试验、恒定湿热、有功无功功率测量准确度,有功无功电能测量准确度 |
|
电磁兼容要求 |
至少包含以下标准的检测: GB/T 17625.8-2006 ; GB/T 17625.6-2008;GB/T 17625.5-2008;GB/T 17625.4-2008;GB/T 17625.3-2006;GB/T 17625.2-2006;GB/T 17625.11-2008;GB/T 17625.12-1998;GB/T31960.7-2015; |
|
精度等级 |
至少 1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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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1) 免停电安装,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2) 采用开口式互感器,保证在整个电流范围内线性度高, 特别是小信号精度高,不受无线信号干扰影响; 3) 全电力参数测量; 4) 正反向有功无功计量; 5) 支持 UPS 功能,断电后可持续 18 小时在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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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指示 |
电源、通讯、无线状态指示 |
2、工况数采仪
名称 |
技术指标及功能 |
处理器 |
主频≥500MHz,工业级处理器 |
内存 |
≥512MB |
操作系统 |
ARM 处理器,安卓操作系统,具有可编程,灵活扩展功能 |
存储 |
≥4G EMMC |
调试串口 |
具备 RS232 接口及以太网接口 |
无线网络 |
支持 4G 或以上全网通传输方式 |
串口 |
3 线制 RS232/485 接口(可扩展 AD、DI、DO 模块) |
无线局域网 |
支持 Lora 无线局域网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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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1) 能采集现场设备的用电信息; 2) 具备模拟量、数字量采集接口,适配采集终端,能综合采集关键生产数据; 3) 支持与多个不同协议的平台进行数据通讯; 4) 可通过 HJ 212 协议传输至市生态环境局及福山分局; 5) 支持数据自动补发功能; 6) 采用安卓操作系统,无版权纠纷; 7) 具有数据远程召唤补发功能; 8) 支持 modbus 协议或 HJ212 协议数据采集; 9) 具备数据修正、降噪功能,保证数据真实、平稳; 10) 具备历史数据不低于一年数据暂存功能; 11) 支持系统远程在线维护、配置、升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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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线网络通讯
名称 |
技术指标及功能 |
物联网卡 |
2G/4G |
流量 |
包含项目建设验收起三年网络通讯费;支持流量池扣费。 |
1、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配置计划,包括项目经理、集成安装调试人员、运维服务人员等,并注明人员分工职责。
3、本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相关专家和成交人等组成的项目验收小组来完成, 具体成员和组织形式由采购人确定。
1、运营服务时间:自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三年。
2、服务响应:在三年运营服务期间,如发生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在 1 小时内响应,
并在 4 小时内赶赴问题现场。
3、项目培训: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现场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量监控数据的分析使用、报警信息的处置流程、数据查询与统计、系统管理等。
五、运维保障要求
1、成交人成交后须在烟台市设置技术支持机构。技术支持机构须配备现场维护和系统维护人员.
2、成交人成交后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制度等相关运维规章制度, 保障数据有效性,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成交人成交后须为开展运维工作配备车辆、专用工具、配件等。
4、运维单位每月对企业进行一次巡检,并形成巡检记录;
六、附件建设安装企业名单
序号 |
县区 |
企业名称 |
1 |
福山区 |
烟台中达建材有限公司 |
2 |
福山区 |
烟台东凯玻璃模具有限公司 |
3 |
福山区 |
烟台北方格拉斯模具有限公司 |
4 |
福山区 |
烟台鑫海矿业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5 |
福山区 |
烟台市源涛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6 |
福山区 |
烟台世腾建材有限公司 |
7 |
福山区 |
烟台巨翔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
8 |
福山区 |
烟台捷鸿铸造有限公司 |
9 |
福山区 |
烟台阀门厂 |
10 |
福山区 |
栖霞澳通化工有限公司 |
11 |
福山区 |
建华建材(烟台)有限公司 |
12 |
福山区 |
福山区金鼎砖厂 |
13 |
福山区 |
烟台市三固混凝土有限公司 |
14 |
福山区 |
烟台源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福山区 |
烟台福军石材有限公司 |
1、采购人开展服务管理和质控考核,对达不到服务要求或违规操作的,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的服务费,并有权终止合同。
2、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服务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及其它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发现一次通报批评,扣除当月费用,发现二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注:1、供应商须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服务、技术要求,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2、服务内容不得变更。
3、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或服务内容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