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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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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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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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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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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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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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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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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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元/全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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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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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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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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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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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三、招标要求:
1) 投标人的报价按招标文件提出的采购清单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2) 投标人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项目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投标人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
3) 投标人承诺在承包服务期内,各项成交单价不变,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每次服务所需人数及性能良好的车辆(车辆司机如参与安保工作,计算保安工资,如没参与就不计入),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安排。
4) 如采购人需要多名保安(3人以上)的,成交人必须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保安队长),并服从采购人的指挥。
5) 投标人承诺在承包服务期内,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加强消除现场风险隐患,全力确保现场安全,并做好保密工作。
6)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全年安保服务,特殊时间段和夜班费及由此产生的服务风险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
7)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半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指定时间达到现场;
8)餐水费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报价时,需自行综合考虑此项费用。
四、付款方式
保安服务费用采用先服务后支付的办法,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确定的综合单价为最终中标单价,按次计算费用,即每次服务结束验收合格后与采购单位确认本次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由次月的1号进行上月的结算,并向成交人付清该月服务费。服务合同履行终止且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五、其他说明
▲本项目确定为两个标项:标项一城市管理安保服务、标项二拆违安保服务。两个标项分别开标按照:标项一、标项二的顺序开标,每标项的综合得分第一的确定为中标人。标项一的成交供应商失去标项二的成交资格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不是标项二的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如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