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1. 此份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书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投标人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招标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2. ▲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周三、周五到中共温州市委党校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人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
3. 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
5. 在投标之前,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问题,投标人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机构提出。逾期投标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 招标采购内容
1. 总述: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是培养干部的摇篮,建筑面积98466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19120平方米,行政楼、会堂、图书馆建筑面积18876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5626平方米),学员宿舍楼建筑面积44500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餐厅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教工休息楼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770平方米,是集教学、培训、餐饮、住宿、文体、会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校园,是具有高度智能化的建筑群。做好市委党校宾馆(包括学员宿舍、教工宿舍、餐厅)运营工作,可解决市委党校的后顾之忧,以使他们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培养更多的高素质的优秀干部。
1.1 服务管理理念:通过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依照“廉洁、服务、节俭”的原则,引进专业公司进行服务管理。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办公环境;坚持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创造一流的服务管理品牌;坚持服务第一,强化服务意识,科学管理,提供优质的住宿、餐饮、会议及娱乐服务,更好地为市委党校及前来学习的各级干部职工服务。
1.2 服务管理目标:使市委党校宾馆运营服务水平达到三星级标准,校区达到“三优三满意一保证”(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功能、教工满意、服务对象满意、群众满意、保证安全),建设节约型、绿色环保校园,争创省内服务外包领先水平。
1.3 管理方式:采取市场化运作,由中共温州市委党校委托相关服务单位提供服务并进行整体管理。服务单位的服务管理直接受中共温州市委党校监督管理。
2. 招标范围、管理形式、服务周期
2.1 招标范围:整个中共温州市委党校宾馆运营服务管理。
2.2 人员配备要求:要求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05人。 各主要岗位具体配备要求如下:
部门 |
岗位 |
岗位要求 |
总经理 |
1 |
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当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在较大物业或相近行业从事同等职位二年以上,业绩良好,有丰富的沟通和管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单位兼任职务。 |
行政助理 |
1 |
熟练使用电脑,在较大物业或相近行业从事同等职位二年以上,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 |
宾馆部经理 |
1 |
持有相关专业经理职业证书,熟悉本部门专业知识,熟练使用电脑,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三年以上客房管理工作经验。 |
餐饮部经理 |
1 |
持有相关专业经理职业证书,熟悉烹饪、成本核算、预算控制、食品卫生法等专业知识和餐饮服务接待礼仪,三年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 |
厨师长 |
1 |
持有国家颁发高级及以上职业证书,多年酒店或餐厅厨师长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准。 |
前厅领班 |
1 |
熟练使用电脑,有较强的沟通、应变能力和专业服务意识。 |
楼层领班 |
5 |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
餐厅领班 |
2 |
熟练使用电脑,有较强的沟通、应变和组织管理能力。 |
前厅服务员 |
6 |
高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20-35岁,熟练使用电脑,,工作细致,反应敏捷,有较强的应变和沟通协调能力。 |
2.3 服务范围、内容和管理要求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 服务范围:罗山学苑、罗馨餐厅和后勤楼的运营管理。
2.3.2 主要服务管理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宾馆运营服务;餐饮服务,并积极完成招标人布置的其他任务(如勤杂工作、协助宣传活动等)。 服务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宾馆三星以上标准(含前厅接待、客房等)。
2.3.3 管理要求:
2.3.3.1 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按三星级宾馆标准和现代设备管理标准订立服务规程。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市委党校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市委党校处于正常、有序、高效的状态,运转正常,各项活动顺利完成。
2.3.3.2 建立并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职责和工作质量标准,强化工作的计划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安全有序,确保设备维运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设备安全和维保质量,确保环境舒适、有序,确保会议正常、圆满,被服务对象舒心,为市委党校提供优良的后勤保障。卫生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
2.3.3.3 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承包商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2.3.3.4 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定期向服务对象征询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统计分析,进行优化调整提高。
2.3.3.5 积极配合招标人参加省内外的各项比赛工作。代表温州市委党校参加(以最终奖项所有人确定)相关比赛费用、差旅费等费用,报请温州市委党校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按实结算。
2.3.3.6 服务区域内的各房间、场所的服务、保洁和维护管理。
2.3.3.7 服务过程中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符合当地政府部门的管理要求。
2.3.3.8 提供对其他外来服务单位(其他专业厂家或公司)的监督、管理、配合服务。
2.3.3.9 档案资料的保存与保管。
2.3.3.10 服从、服务于招标人的教学、科研、培训、会议、办公、住宿、餐饮和经营管理需要。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招标人的监督、指导。
2.3.3.11 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安全、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2.3.3.12 加强能源管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每日记录,每月编制书面能耗分析报告。
2.3.3.13 根据考核要求和自行需要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并接受招标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2.3.3.14 重大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
2.3.3.15 自觉接受招标人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改进。
2.3.3.16 达不到招标人要求及自身各项服务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2.3.3.17 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进行落实。
2.3.3.18 自觉及时完成招标人布置的任务。
2.3.3.19 积极配合完成市委党校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外交、政府级的接待)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场地布置工作。
2.3.3.20 定期组织服务协调会,积极做好党校内各外包服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并落实下一阶段各外包服务的项目实施计划。
2.4 服务管理的形式
2.4.1 该项目实行经营权与服务运行管理权分离的方式。经营权属采购人,具体经营管理由采购人负责;服务、运行管理由供应商负责,包括服务运行的日常管理、服务团队的招聘组建,人员配置、劳动工资、社保、福利等所有人事管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供应商派员担任。
2.4.2 采购人向服务团队派驻监管机构。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服务团队派驻监管人员5~7名,共计人民币50万元整,上述费用需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最终按实际支付金额结算。
2.4.3 营销、财务管理、物资采供由采购人负责。
2.4.4 物资供应:供应商管理与服务所需的各种设备、设施、五金件、维修材料、工具、低值易耗品、—次性用品以及餐饮原、辅助材料的采购(除另有规定的以外),由供应商编制计划、预算和采购清单,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提供,所有物资的使用与消耗,供应商须做好日常记录,经统计汇总后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如出现不正常损坏或损耗,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5 服务期限
2.5.1 本合同服务时间为3年,招标人定期对承包人进行考核,若晨报人服务质量不能达到招标人考核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并解除合同。服务期限开始时间具体在合同签订时约定。项目内容和资金预算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并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3. 采购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3.1 委托管理有关说明
3.1.1 招标人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是市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承担培训、轮训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一所学校,同时还承担其他培训、会议及团队等接待任务。
3.1.2 管理用房:招标人提供一定的管理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3.1.3 行政人员日常办公用品(含服务管理用表单)由投标人专项说明,计入投标总价。
3.1.4 员工劳保用品指各类手套、口罩、毛巾、鞋帽、洗衣粉等由投标人专项说明,计入投标总价。
3.1.5 员工的服装费用、工衣洗涤费由投标人专项说明,计入投标总价。
3.1.6 投标人对项目管理服务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按招标人提供的公共区域面积、设施设备的数量、服务保障的要求配置。
3.1.7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除法律规定与技术要求项目外)。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3.1.8 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缴纳合同总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一个月内无异义后如数退还保证金。
3.1.9 交接时间:正式进场前7天,项目部管理人员需全员到位,并于原服务单位交接,招标人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3.2 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3.2.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服务管理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科学合理配置管理和服务人员。
3.2.2 投标人须对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人像与指纹同时考勤管理,不得以书面签字考勤,出勤率由市委党校后勤主管部门统计公布考勤情况。招标人有权调阅考勤数据。
3.2.3 管理与服务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的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专业上岗证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和服务人员不能在项目外兼职。
3.2.4 管理与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提供主动、热情、周到、及时的服务。
3.2.5 管理与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服装整齐清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行为举止规范得体。
3.2.6 管理与服务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接待数据、消耗数据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3.2.7 管理与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宾馆及物业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尽快熟悉招标人的基本情况、熟练操作和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
3.2.8 人员安排必须充分满足各岗位和工作量的需要。
3.3 管理服务的总体目标要求
3.3.1 服务委托管理理念:服务委托管理应坚持从招标人宾馆运营及服务保障实际出发,把“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贯穿于服务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树立宗旨意识,强化节约理念,以客户满意为宗旨,营造文明、大气、温馨、和谐的校园环境,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宾馆运营服务保障。
3.3.2 服务委托管理目标:通过服务委托管理,使招标人的宾馆运营服务保障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市级党校一流水平,适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适应党校教学科研的特点和规律,达到服务行业三星级标准。
3.4 服务委托管理的要求
3.4.1 确保招标人各类培训、教学、会议和教职员工的工作、生活服务有序、顺畅、周到、安全。
3.4.2 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酒店式物业服务与管理。
3.4.3 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3.4.4 管理服务应与收费质价相符。
3.4.5 服务委托管理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保持房屋建筑的完好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4.6 服务委托管理须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合适、有效的节约能源方案,并付诸实施。
3.4.7 服务委托管理应为招标人提供全天候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安全服务,维护招标人的人身、财产和校园的安全。
3.4.8 服务委托管理应按时完成规定的环境保洁服务,提供整洁、卫生、美观的环境。
3.4.9 招标人每年组织对中标人考评,采取招标人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考评。考评综合满意率应达到80%以上,单项满意率应达到75%以上。
3.4.10 有效投诉率低于0.2%,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
3.4.11 房屋、客房与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以上。
3.4.12 消防管理符合《中华人名共和国消防法》及政府规范要求。
3.5 委托管理服务方案 (此项内容由投标方按照相关标准提出)
3.5.1 总体方案说明
3.5.2 宾馆三星级运营方案(含前厅)
3.5.3 餐饮服务方案
3.5.4 专项方案
3.5.5 其他服务方案(如档案管理等)。
3.6 物业管理人员要求
3.6.1 所配备的相关人员,必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须配证并持证上岗。
3.6.2 所有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6.3 服务团队经理以上和涉及资金票据管理等人员必须经招标人人事部门的考核、政治审查通过后,方可录用。以上人员的调离、更换,须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在招标人监督下完成所有交接手续后方可变动。
三、 主要技术要求
(一)宾馆运营服务内容与管理要求
1、 宾馆运营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负责市委党校宾馆(学员楼)的运营服务与管理(含前厅接待、客房、会议室、讨论室服务及设施设备、公共场所维护保养保洁等)。通过高起点的宾馆经营策划,将服务管理方的管理体系与品牌内涵全面导入宾馆,提高宾馆的经营管理水平,完善服务设施和保证服务质量,使市委党校宾馆达到国际三星级饭店服务水平。同时负责书吧,茶吧的正常运营。
3#楼学员楼有标准客房608间(标准间433间、单人间139间、套房36间),床位1041个。
负责窗帘的拆挂。
负责玻璃内外的擦拭。
2、 物资管理:
2.1 材料库存既保证学校的运营需要,又无积压;
2.2 每次采购必须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2.3 材料进入学校后,仓库及时清点数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仓库填写入库单,有关人员签字送财务部门,仓库人员及时登记入帐。
3、 财务管理:
3.1 现金管理
①现金管理必须遵循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每笔现金收入必须开具相关票据,经办人签字。
②经办人员必须加强现金管理,确保安全,防止遗失、被盗;
③做好现金收入的登记工作,及时与党校财务结算做到日清月结。
3.2 负责所有来校学习的班次与团队的培训收费工作,现金收入或银行转账(含刷卡)按班次收齐后,及时与党校财务结清。
3.3 免单控制:内部接待房,涉及到免单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4、 宾馆运营服务管理要求:
4.1 温州市委党校宾馆按照三星级宾馆标准建设,通过中标人的运营服务管理,使采购人的宾馆运营服务保障达到全国一流党校水平,适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服务的要求,适应党校教学科研的特点和规律,达到服务行业三星级服务标准,至少提供下列服务项目:
4.1.1 行李:设小件行李存放处。
4.1.2 总服务台:
(1)、分区段设置接待、问询、预订、结账,24小时有工作人员侯提供服务。提供留言服务。
(2)、结账要求:能提供简便快速的结账服务。
4.1.3 贵重物品保存:设有服务人员和客人同时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
4.1.4 值班经理:宾馆设值班经理,24小时接待客人。
4.1.5 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
4.1.6 宣传资料:总服务台提供宾馆服务项目宣传品。
4.1.7 客房:
(1)、客房和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扫整理1次,更换床单和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
(2)、饮用水:24小时保证冷热饮用水供应,并免费提供茶叶。
(3)、会客服务:客人在房间会客,可应要求提供加椅,和茶水服务。
4.1.8 叫醒服务:提供叫醒服务。
4.1.9 闭路电视:有闭路电视演播,并有节目单,播放内容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
4.1.10 擦鞋服务:能提供擦鞋服务。
4.1.11 客房文字宣传传品:有宾馆服务指南。住宿规章、本市旅游风景点介绍。
4.1.12 医疗服务:必要时为入住人提供就医方便。
4.2 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要求,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宾馆式物业服务与管理和能耗、物耗控制;
4.3 运营服务管理水平达到国家旅游局宾馆星级评定要求三星级以上服务水准;
4.4 运营服务管理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5 运营服务管理范围内不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
4.6 运营服务管理范围内不发生重大设备管理责任事故。
4.7 接待时间:365天×24小时;
4.8 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服务时间,采购人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服务时间时,中标人应给予保障。
4.9 服务人员上岗培训率达到100%;
4.10 客房与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以上;
5、 服务期间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劳保用品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 完成招标人委派的其他相关工作。
7、 以上服务人员至少配备44人。
(二)餐饮服务内容与管理要求
1、 餐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市委党校餐厅的日常餐饮等服务与管理。
2、 餐厅概况
2.1 教职工餐厅(5号楼)
一楼餐厅:每餐就餐人数300人
二楼餐厅:每餐就餐人数200人
2.2 学员餐厅(4号楼)
一楼、二楼大厅:每餐就餐人数700人
三楼:每餐就餐人数200人
3、 餐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窗口餐的加工制作服务,培训班次、会议就餐及来宾接待用餐的加工制作服务,餐厅的环境保洁,餐厅内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餐厅客户服务管理,餐厅档案资料管理、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执行以及其他服务等。
3.1 中标人负责温州市委党校餐厅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采购的食品、蔬菜、调料、日常用品等原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餐厅后勤服务工作(餐厅日常的食品、蔬菜、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餐厅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确定菜品的合理售价,并做好每日收支统计工作,保证餐厅收支基本平衡,上下浮动控制在5%以内;做好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中标人必须每月月底向采购人上报一次餐饮收支台帐。(采购人提供餐厅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餐厅水电、燃料的费用)
4、 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4.1 餐厅设备、工具等
1)温州市委党校餐厅室内外均已装修,投标人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动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改动。
2)温州市委党校餐厅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投标人免费使用,投标人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护由采购人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3)碗、勺、筷、盘、酒杯等日常餐具由采购人统一调配,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投标人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核销。
4)服务期间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劳保用品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2 用餐时间及服务
1)投标人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刷卡消费。早餐服务时间为7:00-8:30,设稀饭、豆浆、糯米饭、包子、馒头、煮粉干、面条、大饼、油条等服务;午餐服务时间为11:30-13:00;晚餐服务时间为17:00-18:00(具体就餐时间根据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双休日、节假日、抗台等特殊情况另作调整)。随时接待培训班次、会议及来宾用餐;保证来校人员的供餐。
2)投标人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制订周食谱和接待食谱,除主食外,其他菜品在两周内不得重复出现两次。主食、副食、小菜、汤类等每一例,早点不少于8个,午餐不少于16个,晚餐不少于16个;根据党校要求及菜品采购随时调整,满足实际就餐要求。菜单必须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认可方可执行;投标人必须每天拟定菜单,提供采购人采购;用餐以打菜形式为主、自助形式和接待工作餐为辅供应。
3)餐厅提供菜肴品种要求花色多样、每日变换及时,要有面点、粗粮、甜汤、水果、果汁等,菜肴品种、数量必须按照当日所需标准执行。
4)中标人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及抗台等特殊时期用餐。遇特殊情况,采购人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投标人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费用包括投标总价中。
4.3 服务质量要求
1)要结合温州市委党校餐厅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餐厅的服务水平。
2)对餐厅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餐厅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3)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4)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4.4 食品卫生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采购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采购人要求对餐厅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和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餐用具。餐厅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
4.5 食品原料的采购
1)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进行采购,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移交中标人时中标人应专人负责做好清点验收工作。
2)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中标人厨师长、采购人委派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验收和入库,妥善保管。
3)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
4)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采购人处理。
4.6 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厨师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 0度或低于1 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4.7 食品储存
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公分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4.8 餐饮具消毒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6)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8)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5、 人员配备要求
5.1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有大型餐厅管理经验。
5.2 相关主管人员:设餐厅主管、厨师长、服务领班等。
5.3 厨师配备要求:聘请有经验能烧大锅菜的高级厨师和达到宴请服务的高级厨师主厨、配备面点师。
6、 其他招标人委派的相关工作。
7、 以上服务人员至少配备59人。
四、 其他要求及说明
1、 工具、维修及保洁材料、办公用品、备品备件的采购、管理、使用
1.1 工具:招标人现有可供中标人使用工具清单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按规操作,爱惜使用,承包期间工具的维修保养及消耗材料由中标人承担。承包期满后,投标人需按原有工具清单将设备完好交还招标人,出现损坏的,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服务过程中,投标人认为上述工具不足的,需自行配备,相关费用自理。
1.2 办公用品: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按需领取使用。投标人应按规操作,爱惜使用,承包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消耗材料由中标人承担。承包期满后,投标人需将设备完好交还招标人,出现损坏的,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2、 按照温州市委党校采购、仓库、资产等管理规定,提供服务管理所需的易耗品、物资和备品备件、零件、配件、主材、设备的采购、使用、管理服务,提供仓库管理服务。服务单位应将采购、使用、管理服务情况报招标人备案。服务单位须详细列出易耗品、物资和备品备件的采购清单,投标书所列采购清单须采购入库,出入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仓库每月盘存同时接受招标人监督。仓库内的所有物资的都必须使用在服务区域内。服务结束后,仓库及其物资自动划归招标人管理使用。
3、 人员配置
3.1 宾馆运营服务单位在市委党校的人员配置:按照组织到位,结构合理,精简强干,执行有力的原则自行根据服务管理内容配置。当配置不足,招标人要求增加人员时,服务单位必须无条件增加。
3.2 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05人,其中主要项目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各专业所需人员投标人可在满足基本服务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编制配备方案,报请采购人批准后予以实施,但人员总数不得少于最低人数要求。
3.3 要求: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特别是设备维运、维保人员配备要合理,即强电、弱电、暖通、给排水等配置得当。工程技术骨干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一般员工有相关专业所需的上岗证。礼宾、会议人员须满足礼仪标准,所有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经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3.4 项目组相关专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5 投标时所明确的项目负责人需按投标承诺到位,无论何种原因更换的,处以人民币10万元整的处罚。
3.6 中标人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需报请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每更换一次处以人民币10万元整处罚,主要管理人员每更换一次处以人民币5万元整处罚。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中标人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调派投标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3.7 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包括休息日及公众假期,无论服务方有什么理由,都不可以停止服务工作。招标人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服务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3.8 服务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服务方与招标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
3.9 各项目部管理人员需根据采购人要求,24小时派人轮岗值班、值守。
3.10 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服务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招标人有权进行审核。服务方须接受招标人安排的各类培训,培训费用开支由服务方负担。
3.11 各职业岗位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12 各岗位人员工作所需个人劳保用品如手套、工作服、工作鞋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13 服务人员可在指定餐厅搭伙就餐,费用自理(餐费早餐2元/人,午晚餐各【一荤两素】5元/人)。
3.14 招标人可提供服务管理必须的办公用房及7间(约175平方米)的员工休息用房(水电费自理),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使用过程中需爱惜使用,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影响招标人的日常工作,不得使用超负荷电气设备等。
4、 监督考核
4.1 服务方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各种管理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要求,接受招标人的考核
4.2 招标人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并严格执行奖惩规定(具体按照考核文件,见附件)
4.3 项目部人员需按投标承诺到位,人员证书、职称吻合,如相关专业人员不能按投标承诺到位的,招标人将不予支付该人员的相关费用,直至人员到位为止;如累计超过两个月不能到位的中标人需在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基础上更换具有相关职称人员,否则按违约处理。【注:人员到位以现场考勤为准,无特殊情况,月考勤按24天计算,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