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一)产品明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毒饵站安装(含警示标贴) |
5000个 |
对重点区域安装 |
2 |
毒饵站药品更换及维护(全年更换维护8次) |
5000个 |
更换药品及维护 |
3 |
诱蝇笼安装 |
3000个 |
对重点区域悬挂安装 |
4 |
诱蝇笼药品更换及维护(全年更换维护6次) |
3000个 |
捕蝇笼维护及诱饵的更换 |
5 |
大型车载对公共区域蚊蝇防制(5-10月共6次) |
6次 |
对建城区内公园、绿化带、主次干道沿线绿化带等公共蚊蝇消杀 |
6 |
建成区水体孳生地药物控制(夏季投放4次) |
4次 |
对河流、沟渠、城区水面进行无公害的微生物抑制剂 |
7 |
公共环境卫生消杀(全年防治5次) |
5次 |
城中村、老旧小区、有物管小区、农贸市场、车站、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 |
8 |
建成区七小单位鼠蟑病媒生物防制(2月1次,全年6次) |
6次 |
对建成区所有150平方米以下的七小进行消杀工作 |
9 |
迎检路线迎检点进行消杀 |
3次 |
病媒专项验收及技术评估验收集中消杀 |
10 |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侵害率调查 |
1项 |
协助开展建城区鼠、蟑、蚊、蝇侵害率调查,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并建立本底资料 |
11 |
收集、培训创建卫生县城所须的申报资料 |
1项 |
负责收集、培训创建卫生县城所须的资料及申报卫生县城资料(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3、市容环境卫生;4、环境保护;5、重点场所卫生;6、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7、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8、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
(二)项目要求
黄山休宁县约15平方公里建城区内的鼠类、蚊虫、蝇类、蟑螂病媒生物密度水平,控制在省级卫生市城 “四害”密度要求水平以内并通过省级卫生县城病媒专项验收。根据鼠、蚊、蝇、蟑的季节消长规律和特点,中标单位有效组织人员力量、除害灭杀药械,针对公共环境开展消杀服务工作,对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提供技术指导。对“四害”的种群、密度、消长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在加强日常消杀、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高峰季节、重点区域采取各类强化防制措施,把防制对象的种群密度常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内。按照防制原则,进一步完善药械索证制度,禁止使用“三无”和违禁杀虫剂、灭鼠剂及器械。同时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消杀和控制工作(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除外)。
1、鼠类控制项目
公共区域内的鼠类密度控制主要在县城整体环境卫生改善与孳生地处理的基础上,对重点场所开展灭鼠毒饵站、鼠药投放与长期维护,以期将鼠类密度水平控制在标准以内。
①城区毒饵站建设标准(水平间距50m,垂直间距50m),则一个毒饵站的有效灭鼠面积为:0.05×0.05=0.0025 km2,则1平方公里的建成区需要建设毒饵站的最低数量为:1÷0.0025=400个,(建成区人类干扰强度大、光污染、食物丰富,褐家鼠及黄胸鼠经常性活动半径最大约50至100米,小家鼠的活动半径则更短)
②全县15km2建成区需要建设毒饵站的数量为:400个/km2×15 km2=6000,根据黄山市休宁县实际情况,大约安装5500个毒饵站。
③安装位置包括住宅楼、办公楼、公共花坛、绿化带、公园、广场、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等区域,以保持全市全面覆盖灭鼠设施。
④毒饵站按全年8次投药,维护一次。
2、蝇类控制项目
①在全市环境卫生及蝇类孳生地处理的基础上,通过诱蝇笼对成蝇密度进行控制。
②城区公共场所灭蝇灯悬挂最短间距平均为100m(垃圾桶作为蝇类滋生的重点场所或潜在滋生处,建城区垃圾桶或果皮箱的间距一般为50m,垂直间距50m,则一个诱蝇笼的有效诱蝇面积为:0.1×0.025=0.0025km2,则1平方公里的建成区需要悬挂诱蝇笼的数量为:1÷0.0025=400个。全县15km2建成区需要建设诱蝇笼的数量为:400个/km2×15km2=6000笼。(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与公厕等重点环境类型诱蝇笼间距约50米),根据休宁县实际情况,大约安装3000个诱蝇笼。
③安装位置包括住宅楼、办公楼、公共花坛、绿化带、公园、广场、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等公共区域。因捕蝇效果明显,考虑到部分捕蝇设施被居民挪为它用、部分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升级拆迁以及人为损坏和损失故丢失率较高、故21年度须增加捕蝇笼约3000个、以保持全市全面覆盖灭蝇设施。捕蝇设施按全年5次投药维护,捕蝇笼按全年6次投药。
3、公共区域蚊蝇消杀
对建城区内公园、绿化带、垃圾站及主次干道沿线绿化带等公共蚊蝇消杀,5-10月每月服务1次。
4、建成区水体孳生地药物控制项目
蚊虫主要在县城水体环境进行滋生繁殖,通过对河流、沟渠、城区水面进行无公害的微生物抑制剂的投放,控制蚊虫幼虫的生长可有效降低县城中蚊虫密度水平。根据黄山休宁县水道长度,微生物制剂全年4次消杀。
5、公共环境卫生消杀项目
对农贸市场(不含三防设施的安装)、城中村企事业单位、老旧、三无小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鼠蟑蚊蝇消杀,全年5次防制服务,每次投入6人。
6、建成区重点迎检单位四害病媒生物防治
对重点迎检单位病媒生物进行防制,每月1次,投入4人。
7、 迎检路线迎检点进行消杀
根据上级迎检时间,提前3天抽调10人对对迎检点周围及迎检路线周边进行消杀服务。
8收集、培训创建卫生县城所须的申报资料
协助黄山休宁县爱卫办做好创卫申报资料,在合同服务期内负责收集、培训创建卫生县城所须的资料及申报卫生县城资料(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3、市容环境卫生;4、环境保护;5、重点场所卫生;6、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7、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8、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二、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合同签订地点 |
休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 |
提供服务、工程的期限 |
1年 |
6 |
验收 |
通过省级卫生县城病媒专项验收。 |
7 |
付款 |
付款人:休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付款方式:货款按以下比例支付 (1)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展工作首付合同金额的30%,工作完成情况,毒饵站、诱蝇笼建设完成后付至合同金额的50%,经验收合格(通过安徽省级卫生县城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余款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2)对于考核分数达到95分及以上的且通过省爱卫办对我县病媒生物防制成果最终考核验收的,全额支付合同款;考核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的且通过省爱卫办对我县病媒生物防制成果最终考核验收的,扣除合同价的2.5%后支付;考核分数85分以下的但在限期内落实整改达标的且通过省爱卫办对我县病媒生物防制成果最终考核验收的,扣除合同价的5%后支付;考核分数85分以下的并未在限期内落实整改达标的或未通过省爱卫办对我县病媒生物防制成果最终考核验收的,扣除合同价的50%支付。 |
8 |
履约保证金 |
①合同金额的10%。其中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留存投标保证金所在账户),不足部分向采购人交纳;若非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则按照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直接向采购人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