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项目概况
随着安庆市城区地域逐渐扩大,机动车保有量逐年递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对着全新的挑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路面执勤执法直接关系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是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处理、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遇有的专业技术问题,需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为有效遏制因检验、鉴定争议引发涉法、涉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本项目通过招标确定2家中标供应商,作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检验、鉴定的定点服务单位。其中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负责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城区各大队区域的道路交通管理检验、鉴定工作;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二的负责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高速各大队区域的道路交通管理检验、鉴定工作。
二、工作内容
受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路面执勤执法的物证类(碰撞痕迹、碰撞形态、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车辆类型、车速、微量物证等,其中微量物证可外协)、法医类(法医毒物:血液乙醇含量和毒品定性检测、伤情鉴定、死因鉴定)、声像资料类(可外协)专业技术方面的检验、鉴定委托,并在规定(约定)的时限内出具检验、鉴定意见书。
三、人员配备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物证类专职鉴定执证人员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数1人及以上的;
2、投标人须具有法医类专职鉴定执证人员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数1人及以上的。
四、工作要求
(一)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
1、管理体系
(1)应设有满足开展交通管理相关检验、鉴定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体现决策、管理和执行之间的关系,对内部各部门及责任人的权力和职责有明确规定,能确保管理及经营活动依序有效运转。
(2)机构内部设置的部门、岗位及其人员的能力和数量应能确保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有效运转。
(3)机构内设置的各业务节点应有岗位和人员的支撑,聘用人员应有与机构签署的劳动合同并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待遇,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完整,至少包括员工守则、岗位职责、岗位人员聘用条件和员工违纪处罚办法等内容。
2、质量控制
(1)有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至少有下列文件,对检验、鉴定结论的程序和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①委托鉴定受理规范或办法;
②检材流转程序规范;
③司法鉴定人指派规定;
④司法鉴定人回避规定;
⑤重新鉴定程序规定;
⑥司法鉴定文书审核规定;
⑦档案管理规定和保密管理规定;
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评议程序;
⑨司法鉴定结论采信率调查和统计规范;
⑩司法鉴定结论争议处理办法。
(2)编制有可追溯检验、鉴定流转过程各节点状况的记录表,且付诸实施。
(二)司法鉴定服务要求
1、营业场所内分设有许可鉴定类别的服务窗口及业务受理洽谈窗口,布置有客户休息区,司法鉴定类别分置的办公场所和实验场所,办公和通讯设备齐全。在营业场所内醒目的墙面上公示有司法鉴定许可证、公正性声明、检验鉴定程序流转示意图、委托申请提示、检验鉴定项目名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应与许可鉴定项目相吻合)、执证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号等信息。
2、可外协的微量物证、声像资料类检验、鉴定机构应有固定鉴定场所,工作室和检验室应分置,用于检验、鉴定的场所其温度和湿度应具备可控功能,通风条件良好,检测设施和装备齐全。
3、建有存放检验、鉴定的档案室,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环境条件应能满足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方便调阅。
4、建有存放检材的保管设施,其条件应能满足检材不发生变质、变形、腐蚀、丢失,有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工作。
5、配备有用于事故现场勘验的交通工具,其数量及装备应能满足我市行政辖区交通事故处理的需要,且可全天候开展工作。
(三)硬件要求
配备有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用于现场勘验和提取物证以及进行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的仪器和装备,至少有下列器具:
(1)数码照相机;
(2)高清摄像机;
(3)路面附着系数测定仪;
(4)测距仪;
(5)钢卷尺;
(6)坡度仪;
(7)钢直尺;
(8)游标卡尺;
(9)塞尺;
(10)角度尺;
(11)交通事故勘验箱;
(12)多波段光源;
(13)便携式放大镜;
(14)体视显微镜;
(15)指纹熏显箱;
(16)强光手电筒;
(17)汽车制动检验台;
(18)汽车轴(轮)重仪;
(19)汽车侧滑检验台;
(20)汽车前照灯检测仪;
(21)汽车车速表检验台;
(22)摩托车车速表检验台;
(23)摩托车制动检验台;
(24)摩托车轮重仪;
(25)摩托车前照灯检测仪。
备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配备上述设备,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四)其他
1、投标人须具有与道路交通管理相关的物证类、法医类鉴定标准、技术规范和资料。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在安庆市市辖区区域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展工作的鉴定人员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含节假日、路面执勤执法统一行动日),遇有重大、疑难道路交通事故或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需要到现场提取、固定物证、检材的,值班人员应当及时赶到现场协助民警提取、固定物证、检材。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费率(即固定折扣率)报价,即以下列收费标准为基准,报投标费率不超过80%。
2、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最新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司法厅最近出台的皖价服【2016】138号《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收费要求执行。
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百分之八十(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