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关于积极推进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解决汛期污水溢流直排和城市积水内涝等问题的工作要求,为指导城市雨污管道分流改造工作有序开展,需要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开展营口市排水(雨、污)防涝专项规划修编及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二、服务内容
1、营口市排水(雨、污)防涝专项规划修编
以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城市排水系统的需求为目标,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以营口市北部城区为规划范围,系统梳理原营口市排水(雨、污)防涝专项规划(城镇排水现状及问题、排水体制、污水系统规划、雨水系统规划、城市排水管理等)。确定城市排水(雨、污)防涝现状和主要问题,明确城市排水(雨、污)防涝系统发展目标和指标,以污水提质增效为引领,以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为重点,规划营口市北部城区排水管网全部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出近期重点工程与投资估算。
2、营口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7年)
按照修编的雨水分流改造规划,结合近期城市更新、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计划,制定雨水分流改造实施策略,确定近期改造目标任务,提出雨污分流改造方案,明确重点工程和投资估算,并对改造施工管理及组织提出技术要求。
★三、成果要求
营口市排水(雨、污)防涝专项规划修编成果、营口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7年)需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
★四、商务要求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进度:
第一次支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2024年8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成果(初稿),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
第二次支付:2024年10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
第三次支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20%。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时提交成果文件的,每延迟1天扣款1万元。
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